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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全区民政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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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着力推动民政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改革开放等专题教育。

3、加强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推进“五化支部”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丰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加强机关党建。加强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支部“五化”达标建设,完善党员积分管理,组织支部开展文明创建等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开展支部联基层活动,加强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应对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拓展培训渠道,创新教育方式,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6、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民政故事”,宣传民政文化。精心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民政热点问题和突发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建设“群众”品牌。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继续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日常廉洁监督机制,加强民政作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检查督查,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8、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标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漏保”问题,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将已脱贫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通过测算家庭刚性支出进行扣减和组织村民代表评议,符合条件的要纳入低保。完善兜底对象档案内容,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兜底对象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9、抓好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强化对角山镇利民村的帮扶工作,继续选派好的驻村工作队,保障帮扶经费。继续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0、落实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全市指导标准,月人均救助不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建立资金分担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只增不减、足额保障。

11、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制定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实施细则,明确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工作,落实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适当扣减等政策规定,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完善和优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有序开展“救急难”工作。开展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全面开展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省市要求。

12、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健全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发挥好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深化农村低保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推进督促整改。使用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与各部门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

四、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3、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5张,培育和打造具有特色的连锁式、品牌化、专业化的示范项目,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线上与线下融合的便民连锁服务体系,在农村加强日间照料和互助养老服务发展,牵头协调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巡访制度与信息台账。

14、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我区养老服务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建立部门联合监管的失信惩戒机制。

五、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

15、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和完善各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着重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健全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2019年力争在80%的行政村建立“儿童之家”。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其提供关爱服务。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6、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以社区为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逐步完成“加强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实验主题,达到居民需求全回应、社会服务全覆盖的效果。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工作,健全定期监督制度,确保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全面、更新及时。

17、推进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围绕“自治、德治、法治”目标,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协助管理农村公共事务、调解矛盾纠纷、培育文明乡风。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8、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存量组织基本信息。做好2018年度区本级社会组织年检,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开展线上年检工作业务培训。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依托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着重培育社会急需、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需求的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19、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生活。继续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力度,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督促社会组织完善日常廉洁监督机制,加强行风建设,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清”、“亲”政治生态。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20、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做好全省地名普查建档、总结等工作,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和地名文化等书籍,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便捷,加快落实我区有路无名的路、街、巷命名工作。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

21、扎实开展界线巡检、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强化界线界桩管护员业务能力建设。加强边界界桩巡检力度。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九、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2、推进婚丧礼俗改革。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弘扬先进婚丧文化,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全区形成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23、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8%。认真使用全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规范村级墓地管理,推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

24、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区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寻亲力度,充分利用人脸识别、DNA比对、大数据寻亲等科技手段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

25、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区级慈善网络,指导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开展慈善爱心活动,进一步落实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建立工作,各单位达标率50%。支持慈善超市建设,进一步完善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工作。弘扬慈善文化,多渠道传播慈善理念,大力培育公益慈善品牌,创新捐赠方式,浓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

27、加快发展社会工作。深化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加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宣传动员。认真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服务成效和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基层民政服务经办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慈善超市等民政服务窗口的1+N体系,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民政领域探索建设行之有效的社会工作运行模式。28、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积极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数据归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发展壮大志愿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人口比例的13%。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建立社工引领义工的互动机制。加快培育区级注册志愿服务组织。

十一、加快五化民政建设

29、加强法治化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全面梳理办事服务“堵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30、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一张网、一体化、一揽子、一盘棋”,加快“互联网+民政服务”步伐,推进民政便民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31、加强社会化建设。加强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孵化基地作用,加强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开发民政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快民政改革创新步伐。

32、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大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力度,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行业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做好各类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发展质量。

33、推进“五化民政高质量发展年”。科学谋划民政改革发展任务,优化五化民政建设方案,积极探索五化创新试验区建设,不断提高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十二、提高民政综合能力

34、改进新闻宣传。深化局媒共建,强化政策解读,创新宣传方法,畅通新闻渠道,建好民政新媒体,不断传递大爱情怀,讲好民政故事,展示民生温暖。

35、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能力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加快村级民生协理员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湘民发〔2018〕43号文件要求,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完善民政项目库管理,推动10项指标任务落实,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36、加强效能建设。完善民政数据统计工作机制,抓好数据源头采集,推进民政数据“一门清”,实现资金跟着数据走、项目依据规划定。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开展民政项目建设专项督查检查。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成果应用,完善财务审批。推广应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开发统计信息系统。

37、健全民政工作领导机制。完善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志愿服务、殡葬管理等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共同推动事业发展。

38、加强民政安全管理。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定期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网上信访要求,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加强保密管理,规范民政档案管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