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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资委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围绕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浓厚的法治国企文化氛围为目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深化委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依法执政、委机关依法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有效治理以及肺炎疫情防控为主线,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着力回应基层群众新期待,扎实做好依法防控肺炎疫情,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努力探索紧贴国资系统实际的依法治市路径和模式,推动依法治市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管企业依法治理体系,为推动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肺炎疫情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的工作清单》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依法防控中出现的法律现象和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依法防控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精准掌握疫情防控形势,完善防控策略,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加强风险评估和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规范捐赠物资管理,做好疫情报告和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市肺炎防控工作涉及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等普法读物的宣传发放工作,及时公布疫情防控所涉典型案例,引导监管企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主动为监管企业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针对性开展因疫情防控引起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所涉合同履行、产品质量、劳务纠纷等法律指导,依法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所涉及的医疗救治、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
(四)依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压实企业责任,严格落实防护制度,安全有序组织企业员工返程返岗,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及时取消妨碍复工复产的各类障碍,分类分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严格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和市国资委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对企业减负支持力度。
二、深入推进党的依法执政
(一)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开展委系统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二)推进依法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在把方向、作决策中做到遵照法定依据、遵从法定程序,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要求,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和《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
(三)强化党的领导统筹和表率示范。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工作部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和单位职工学法培训有制度、有计划、有考核、有台账,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参训率达80%以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当全面依法治市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三、持续深化依法监管、依法经营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持续清理规范国资监管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在2018年下发的《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取消对监管企业10项审核职能、下放1项职能、授权3项职能的基础上,今年,针对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按照新的职责职能要求和省国资委修订后的权利责任清单,再次修改《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责任清单》和《市国资委依职权决定、报告、备案事项权力、责任清单》,下一步拟将再取消、下放和授权部分职能,进一步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强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市国资机关及监管企业决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各监管企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列席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董事会决策应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对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逐步试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法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三)联动创新精准普法。做好委系统《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实施情况检查、总结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谋划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方式,问需设计、精准推送,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向“法律服务进机关、进企业”“依法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转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加强“法治扶贫”力度,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紧扣省委对“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聚焦“钒钛新城、科技城”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集中宣传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宣传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财税、金融、投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保护、“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建立以委机关、监管企业为重点的宪法法律教育长效机制。
(四)深化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开展委系统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和法治课题研究,及时总结、发现委系统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实践经验,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四、强化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系统各级依法治市(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对本(系统)单位法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依法治市(治企)工作要点,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依法治市(治企)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及员工法治培训制度,将法治培训列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内计划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开展2场法治专题培训。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
(三)强化依法治企考核。继续按照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依法治企考核实施细则和新修订后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完善依法治企与企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注重成果运用,继续将考核情况作为委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同时,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就我市开展专项法治督察中涉及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