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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县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公共卫生治未病的理念,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强基工程”。积极推进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疾控中心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疾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信息系统。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管理,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干预,提高卫生检测社会化服务水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样品量达到20486样次,较2015年增长15%以上。继续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妇幼健康服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信息化应用水平,创造条件全面推进“六个一批”工程、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及重点专科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县级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三是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人才更新与引进,继续开展公共卫生岗位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将专业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相结合,实施多元化培养模式,重点培养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公共卫生管理等复合型人才,加强老年病、慢性病、精神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等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科型公共卫生医师指导团队和责任团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大众的健康管理能力。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培养一批产、儿科及助产专业医护人员,切实提高急救能力。
(二)全面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模式和考核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全面规范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六类重点人群管理,落实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黑白B超等新增服务项目,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加强资金监管,逐步提高村级卫生人员待遇。
(三)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艾滋病综合防治力度。全面推进“医防合作”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落实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主动监测、分级诊疗、定点救治、全程管理”。做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和医学监护工作,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探索阻断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有效干预模式,强化青年学生、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扩大艾滋病检测咨询覆盖面,努力降低新发感染。全面推进“五扩大六加强”和“四免一关怀措施”,进一步加大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生活救助力度。切实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早发现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发现和管理力度。完成高危人群艾滋病检测850人,新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2人,符合治疗标准成人和儿童抗病毒治疗比例不低于85%(按照CD4计数小于500/ul的标准)。
二是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结合深化医改,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医防合作、分级诊疗、定额支付、全程管理”的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强化定点医院诊疗路径和一站式服务。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转诊工作,进一步落实患者治疗管理、疫情监测和实验室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免费筛查疑似结核病病人540人,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190人。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数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三是巩固免疫规划工作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继续开展“三查三补”和“四项整顿”,巩固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年活动成果。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免费接种覆盖率达100%,完成2.9万剂次第一类疫苗接种任务,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调整脊灰疫苗免疫策略,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规范接种行为。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诊断工作。严格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第二类疫苗使用管理的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麻疹、流感、布病防治工作,严防寨卡病毒、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登革热、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在本地扩散蔓延。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针对重点传染病及时开展疫情研判与分析,提高法定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率。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呼吸道与肠道传染病突发疫情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教育部门落实托幼机构及小学晨午检制度。
五是加强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强化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建设,有效落实防治干预措施,推进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工作进程,巩固地方性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加强库区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做好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0103人、糖尿病患者4167万人,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六是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依法推进精神卫生工作。逐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完善救治救助政策“一站式”服务。继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和诊断工作,及时为辖区内诊断明确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规范开展健康管理,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40人。积极参加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强化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推动县级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建设。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管理,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七是加强“四大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诊断与鉴定等工作。加强职业病监测和报告,提高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和监测覆盖面。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网络。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逐步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质量。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测评价能力、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监测能力、水质检测能力建设。
(四)全面加强健康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健康管理中心能力建设,实现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争取医保部门支持,探索健联体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总额预付、费用前置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管理服务。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增强新农合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合力,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服务。
二是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内涵。依托医改政策要求,在现有的以“医防结合”、“一主两专”为核心的健康管理联合服务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健康管理工作机制,构建“预防为主、医防结合、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以糖尿病、高血压和结核病为切入点,推进以全程管理为核心、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慢性病防控新模式。辖区居民户健康管理签约式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糖尿病、高血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及其它高危人群的监测、筛查、评估、干预和跟踪管理,加快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和俱乐部,不断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内涵。
(五)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处置能力
一是推进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继续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全国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院内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明确规范医院卫生应急职责,建立健全医院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提升医院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深化卫生应急“五进”活动。
二是规范卫生应急队伍管理。按照省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全县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卫生应急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参加省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提升卫生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报告、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加强结果运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联合教育、食药部门做好学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
(六)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医院规范化建设,做到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全覆盖,省级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全年完成100例食源性疾病监测上报任务。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应用,提升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加大食源性疾病流调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能力,逐步构建以流行病学调查为基础的食源性疾病防控体系。
(七)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一是抓好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保健和临床有机融合。
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住院分娩率100%,确保无孕产妇死亡。持续降低剖宫产率,推进爱婴医院创建,全县剖宫产率控制在55%以内。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三级预防措施的有效衔接,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农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服用率达到90%;启动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免费耳聋基因筛查项目,全年免费筛查新生儿500人;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
二是抓好全面两孩对象再生育全程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设二胎咨询门诊和孕妇学校,针对全面两孩对象开展便民服务、主动服务、全程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加强避孕药具管理服务,支持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实名登记制度,积极参与“两非”综合整治,实名登记录入率和及时率均达95%以上。
(八)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流程,落实事中事后监督制度。以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学校卫生监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为重点监督内容,全面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全县投诉举报属实案件查处率100%,卫生行政服务受理办结率、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