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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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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为确保“十三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实现全市“三大目标”提供安全保障。

一、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

(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精心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报市政府下发实施。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研究出台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对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作出规范性部署。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市、镇、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督办力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三)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挂牌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改进对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三、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五)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编制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及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价、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全可靠的自动连锁装置系统,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安全仪表系统和气防站,深入推行危化企业专家安全审计制度。

(六)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复评工作,规模以上在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创建水平,在全市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七)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质效。按“扩面增量提质”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力争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完善隐患排查清单编制、规范系统运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两化”系统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的作用。

(八)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依托全市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发挥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宣传员、事故上报信息员和隐患排查整改协查员的作用,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监管“网”与“点”的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行政监督执法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十)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和报备,完善救援现场指挥机制,强化救援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十一)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传播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镇(街道)社区干部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十二)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通过分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分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十三)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职业病防治等工作修订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十五)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计划执法,加大过程执法力度,规范各镇(街道)委托执法,通过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十六)强化重大隐患督办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拓宽重大隐患信息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收集重大隐患信息;调整重大隐患申报、挂牌督办及整改效果考核机制,激励各地、各单位自主排查、申报重大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报备工作,建立档案,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措施。

(十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对照检查。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镇(街道)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采取清单式排查、邀请专家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十八)深化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公告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二十)改进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将生产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二十一)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落实先照后证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质效。

(二十二)建立第三方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制度,通过政府出资采购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单位或专家开展园区规划、自动化改造、安全检查与督查、“三同时”评审、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和专家咨询会诊等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与内容,为园区和企业的长期健康安全发展打下基础。

(二十三)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景点、消防、中介机构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进行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监管。

(二十四)推进科技兴安工程。强化科技支撑,淘汰落后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技术装备。加强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化工工艺及场所自动化监测监控措施,强力推进应用阻隔防爆技术。督促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立气体防护站(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校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七、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抓好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工作人员,稳定各镇(街道)、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协调力度,加强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

(二十六)以开展“学习提升年”为契机,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素质和监管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抓好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稳定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安监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安监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二十七)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安监干部良好形象,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安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