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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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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5年,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强化落实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四风”

1、加强对中央、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及政府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州“七项规定”的要求,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公务卡消费、公务用车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等,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和纠正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在贯彻落实相关规定中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着力查处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以及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对违反“四风”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

二、强化执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藏区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藏区工作部署,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积极维护全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一是围绕全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要求和“法治”建设,强化对政治纪律、维护藏区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二是重点加强“9+3”免费教育计划、教育十年行动计划、扶贫开发、幸福工程等民生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限期纠正,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群众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六大活动”办公室,重点对第三阶段工作任务,州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督查,掌握群众工作开展动态,提高公职人员执行力,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当,致使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廉政监察,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4、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重点开展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救灾救济、廉租房分配、社保基金、草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办理、乡村治理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财政资金等问题,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继续解决乱摊派问题。加强对各项收费项目的管理,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通过清理整顿,把收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摊派行为,严肃查处乱摊派、自立罚没项目、标准或依罚代法等行为。属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罚没项目、标准,要纳入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监察。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中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滥用职权、随意执法;行政处罚中乱罚款、乱收费,下达罚款收费指标等问题,严禁将罚款收费与个人利益挂钩,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和“吃拿卡要”等取谋不正当利益现象。

7、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重点开展教育园区、巴楚河引水工程、滨河路、农村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监督,重点督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规划、土地使用权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国家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等工作,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点管理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执法监察。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监管中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切实履行监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所承担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等三项工作职能,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跟踪督促,确保行政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到位,推动工作建议、监察建议落实到位。

9、强化案件查办,发挥典型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认真办理各类举报、投诉,切实加大行政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追根溯源工作力度,加大对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通过查办典型案件揭露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监察建议,督促加强教育警示、建章立制等治本抓源工作。

四、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

10、加强庸、懒、散、浮、拖等问题的监察。坚决查处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查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对群众态度冷漠的问题;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在状态、执行力不强、下基层开展群众工作不力,区乡(镇)干部执行力不强、干部驻村入户落实不到位、干部擅离职守离岗走读等问题。实施“三色卡”预警机制,坚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11、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乡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不力问责办法》,推进问责制与绩效考评、干部考核等制度机制对接,发挥问责制推动工作的作用。充分发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三色卡”预警机制等问责方式作用,认真解决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12、加强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的监察。督促各行权部门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完善行权部门电子监察点和廉政风险点配置的审核工作。督促行权部门厘清权力清单,公开行政权力和办事程序;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行权部门50%审批事项转移入驻县政务中心,提升行政效率,通过监察平台督促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整治窗口服务单位便民措施落实不好,工作流程繁杂,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不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有关事项,致使群众来回跑、反复跑等问题。严肃问责行政审批中项目清理不到位、联审联办不配合,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行为。

五、加强纠风工作,推进专项治理

13、深化出入私人会所问题的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圈”,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群众举报违纪违规线索,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收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及在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干部持有股份、违规建设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

14、继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治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操作程序,提高考调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调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

15、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的管理,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强对校内经营网点商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借机损害学生利益问题。

16、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巩固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实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差价销售,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将医德医风建设融入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1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是统一组织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和受访群众的意见建议,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二是督促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窗口部门带头开展系统评议。三是督促各乡镇对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依法办事、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内容开展评议。

18、创新“阳光政务”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专访,继续在县电视台播出“阳光政务”节目,拓宽“阳光政务”载体,推动电视、手机报、公示栏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模式,提高访谈话题的针对性,紧紧围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强化访谈节目的实效性,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六、按“三转”要求,强化自身建设

19、按照“三转”要求,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进一步找准职能定位,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完善监督检查台账,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执纪不错位。加强执行的能力、案件查办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抵御诱惑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履职水平。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行政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