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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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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州、县委制定的“执行落实”年。为做好2015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十三五”规划开局打下坚实基础,现将2015年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工作要点拟定如下:

一、以文化建设为魂,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增强文化育人功能。

(一)格萨尔藏剧数据库建设。按照格萨尔藏剧数据库2015--2016年度建设计划,在今年,全面完成《天界》、《降生》、《赛马登位》3部藏戏的视频剪辑、音频整理、文字录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格萨尔藏剧数据库。

(二)博物馆布展。继续采取“接受捐赠”和“对外购买”等方式收集整理有关“格萨尔”文化和具有我县地域人文特色的珍贵文物、古籍,分批分类整理收藏进“格艺中心(博物馆)”进一步做好文物建档和数据录入工作。

(三)对外宣传及交流。加强独特文化的对外宣传及交流,组织县藏戏团参加“成都市第五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演,进一步提高藏戏知名度,让藏戏“走出去”。

(四)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收集整理本土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和宗教文化相关资料,制作成光碟和书籍,以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文化。

(五)“非遗”项目保护和申报。一是继续收集整理县、州、省、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资料,健全完善“非遗”项目数据库;二是储备2-3个“非遗”项目按照县、州、省、国家级进行分类分批申报,并力争申报成功。

(六)“送文化下乡”。继续加强“送文化下乡”工作,全年在17个乡镇及部分村完成“送文化下乡”50场,进一步丰富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七)文艺创作。一是创作排演1台格萨尔藏剧舞台节目(节目名称待定),参加建县60周年巡演,并作为格萨尔藏剧固定舞台剧目长期演出;二是制作3-5首本土弹唱艺人(以藏戏团演职人员为主)的弹唱、山歌作品;三是对藏剧《格萨尔》音乐、舞蹈及服装道具进行进一步的包装更新,并增加部分唱词,进一步提升藏剧《格萨尔》作为我县格萨尔藏戏传统剧目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四是大力扶持文艺骨干进行各类文艺创作,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浓厚文艺氛围。

(八)文物保护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9座寺庙、1个活动点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工作;在“格艺中心”落成之前,全面完成“格萨尔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西南民族学院”启动实施“山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

(九)文化市场及新闻出版。一是完成全县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经营户的审批并建立“一户一卷”,举办1次“管理和审批人员”培训,举办1次“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建立健全“2015文化执法案卷”6卷,全面提高文化执法队员综合素质,并选送文化执法优秀案卷和执法能手参加“省文化执法能手和案卷”评比活动;及时在平台推广综合执法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日常检查及执法办案、执法信息等常规性工作;三是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汇同县公安、工商、“扫黄打非”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综合执法不少于3次,定期组织文化执法大队对城区、乡镇文化市场进行日常巡查;四是做好全县中小学春秋两季教材教辅的征订和发放工作;加强“新华书店”建设和内部管理,并做好“东风工程”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实施“洛若镇乡镇综合文化站(省级示范点)”和“霍西乡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建设,配备相应设备并免费向农牧民群众开放;二是在“格艺中心”开辟专门功能区实施“县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项目建设,并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三是结合“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建设,在洛若镇洛若村、甲修村各建设1个文化活动室,配备相应设备并免费向农牧民群众开放。

二、以旅游发展为要,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

(十一)旅游服务和管理。一是在法定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季,在各旅游景点及沿路通过设立“固定旅游咨询服务点”,成立“流动旅游咨询服务队”等形式,为赴旅游的广大游客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旅游软环境;二是做好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全年开展5次以上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全年旅游“零投诉”。

(十二)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参加国家、省、州组织的境内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做好“5.19”中国旅游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旅游宣传工作;开播旅游电视专题栏目。

(十三)旅游产业发展。一是力争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2亿元;二是在色柯镇打造1家乡村旅游主题酒店,成立“旅游咨询服务公司”和“吉行圣地旅行社”,推进旅游市场化;启动金马草原景区创建3a级景区工作。

(十四)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开展1次旅游从业人员及景区(点)讲解员培训;二是认真抓好旅游网站的更新、维护和运行,为游客供查询、乘车、线路等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完成旅游微信公众平台建设。

(十五)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14个旅游标示标牌设计工作,完成翁达、洛若、色柯3镇4个旅游厕所建设;二是启动洛若镇游客中心和自驾游宿营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

三、以广播影视为基,确保广播影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六)广播电视内、外宣工作。一是加强广播电视内、外宣工作。全年制播《新闻》120期,新闻稿件500条,结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制作专栏节目。上传上级广播电视台采用汉语广播电视稿件130条,藏语广播电视稿件10条;制作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参加“全州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比活动”力争汉语广播节目获奖1件,汉语电视节目获奖2件,藏语节目获奖1件;二是完成1部纪实片(片名待定)的拍摄和制作,记录建县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7年来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十七)州县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加强州县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将州县节目无线覆盖工程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抓紧抓实,分别制定月、季度工程建设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今年全面完成全县共55个无线发射点建设并发放4065套机顶盒。

(十八)公益电影放映。继续加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全年在17个乡镇134个行政村完成1560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足额兑现2014年度农村公映电影放映补助。

(十九)“村村通(响)”和广播电视进寺庙。一是完成55套“村村响”设备的安装,全面完成“村村通”后续相关用户信息录入、建档、初验和资料上报等工作,做好“村村通”设备维修维护并每月按时上报维修月报表;二是配合县民宗局全面完成4600套广播电视设备进寺庙工程,并做好用户建档和信息录入。

(二十)安全播出工作。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坚持播出机房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重要节庆、重点时段、集中维稳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安全播出责任事故。

(二十一)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广播电视台新址内部装修和演播室建设,从硬件上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同时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广播电视台整体搬迁;二是与县移动公司合作,完成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整体转换,确保我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更为安全、优质。

四、以体育事业为重,提高全民健身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二十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建县60周年庆典为契机,组织城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跑步、篮球、棋牌等多样性的体育活动或比赛,指导乡镇组织农牧民群众开展押加、掷俄多(音译)、拔河等富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干群健身意识,为建县60周年增添喜庆氛围。

(二十三)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继续加强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力争全年完成“电彩”彩票销售额18万元,“即开型”彩票销售额30万元。

(二十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14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17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不断满足农牧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五、其他重点工作

(二十五)扎实做好建县60周年庆典活动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县建县60周年庆典活动方案》要求,做好庆典活动对外宣传、文艺演出、送文化巡演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协作和各类文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二十六)加快“格艺中心”建设。加快“格艺中心”主体收尾工程建设,尽早启动内装工程建设,务必在今年8月前完成建设,确保“格艺中心”按时落成,为建县60周年献礼。

(二十七)抓实群众工作“六大活动”。按照县群工办要求,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六大活动”,并认真研究常态化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群众工作长期、常态、长效开展。

(二十八)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创铸树”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加强作风建设,狠刹“四风”现象为龙头,以严格工作纪律,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政令执行不严”为重点,加强文广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文广干部队伍。

(二十九)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