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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卫生食药监工作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明天更美丽、更美好提供健康保障。
一、落实年度卫生实事项目
1.加快推进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启动建设区公共卫生中心,争取年内开工。木渎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年底基本完工,2015年4月底投用。加快推进越溪、郭巷、光福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越溪卫生院6月底前投用,郭巷卫生院年底前投用,光福卫生院年底前基本完工。启动建设长桥蠡墅医院(名称待定)。
2.区域卫生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区卫生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区域卫生数据中心。按照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信息化建设标准,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与市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年内实现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
3.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对照国家建设标准,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按照时序进度配合做好区公共卫生中心工程建设。完善区精神卫生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区妇幼保健所确保通过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复核评估。
4.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44元。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全面规范实施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检测、社区健康自助小屋(数字化慢病管理)等项目。
5.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常态管理,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任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力争消除麻疹,建成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示范区。完成中国消除疟疾行动省级评估验收。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疾病管理效率,试点开展高血压病人远程居家管理。
6.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严格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剖宫产审批制度。深化母婴阳光工程,将服务人群逐步扩大至常住人口。强化妇幼保健管理,推进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提升妇幼保健综合实力。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开展社区居民产后访视信息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力度。
7.提升卫生应急水平。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培训演练。启动区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按标准储备应急物资。做好日常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及时规范、科学有效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8.深化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丰富健康城市内涵,推进健康场所建设,新建市健康村10个。巩固创建卫生镇、村成果,新建国家卫生镇1个。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抓好流动人口、职工、农民、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开展公民健康素养干预和监测,强化控烟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9.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上报重点品种检测信息和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推进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围绕三个重点项目(农产品质量保障,食用油放心,卤菜厂、店诚信生产经营)和五个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五小”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养殖场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置、桶装饮用水、区域特色食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0.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达标示范”成果。深化卫生监督体制综合改革,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加快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监督抽检。实现医疗机构、餐饮业、住宿业和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全覆盖。加强检查指导,促进旅游餐饮服务业全面提升。深化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举办为主和城乡联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合理调整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长桥(蠡墅)、越溪、郭巷街道等拆迁较多的区域要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通过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复核评估。城区(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医院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
12.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对口支援,逐步建立电子药房、会诊中心、检测中心、远程会诊、网上预约、双向转诊、移动终端等系统,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协调区域内医疗机构共建东山、金庭两个120急救站点。
13.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开展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模式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5%以上,长桥、木渎、横泾中心等继续深化“保姆式服务”和“医疗服务进万家”。开设社区(城区、镇区)全科医生工作室,实行“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和定任务”服务,吸引更多的居民群众在社区首诊,服务对象在社区的满意度达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达85%以上。
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4.强化公立医院管理。加强医院基础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继续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核心制度、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等专项检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做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完善医院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继续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提高参保率。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准入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合理用血管理,强化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15.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改进医疗服务。提升等级医院建设水平,医院确保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木渎医院确立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目标。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滚动式管理。加强对外协作,积极开展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推行便民服务,优化就医流程,缩短患者就医时间。
16.加强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省中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标准,配置中医药人员,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木渎医院以建设三级中西结合医院为契机,争创中医服务品牌,甪直、东山继续加强中医特色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7.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开展网上集中采购,并按合同要求集中统一付款。区级公立医院按规定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18.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服务人口、服务需求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完成第二批(250人)卫技人员人事考录进编。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护理人员比例。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强化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提升基层人员工作效率。
19.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成立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有序推进医药分开,推动医院健康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定期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成本核算,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流程优化,提高经济运行总体水平。
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提升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区城乡居民(农村)医疗保险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650元,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相当。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58%以上,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保持在75%左右。探索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科学调控和管理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8%左右,适当扩大基本医疗保障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全面实施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
七、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21.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医药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环境。抓好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制建设,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开展“文明示范药店”创建活动,规范医疗机构药房日常监管。切实加大对不守信企业的检查力度,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质量授权人制度,加大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药品、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报备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制度。加快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做好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标准,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跟踪检查。推动药品远程动态监控、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督促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械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抽验,重点抽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和举报投诉集中、违法广告多发品种,切实提高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加大对食用油、卤菜等重点品种以及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治理力度。推广“五常法”管理模式,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服务环节科学化监管水平。全面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批次,依法做好抽检后续处置工作。切实做好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4.强化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进一步完善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联合服务”工作机制,针对疑难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广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加大重点产品抽查、突击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开展对美容美发行业、保健食品专卖店等经营使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试点,组织开展蜂胶、灵芝孢子粉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
25.加大药品稽查执法力度。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作,构建执法协同体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达100%。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
八、完善政策保障
26.重视卫生科教工作。发挥科教兴卫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重点支持临床科技项目和青年科技项目。实施《区卫生人才和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加快建设一批适应卫生服务需求、具有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层实际,积极开展适合基层的科研活动。注重医疗护理创新,积极申报市级科技指导性项目。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和优秀论文申报。
2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人才工程,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鼓励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高水平机构、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学习。开展新一轮区名医生、青年骨干人才、优秀星级护士评选。强化基层基础人才培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毕业临床医学本科生全部参加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1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4名、每个站有1名以上经过培训的全科医生。加强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开展对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三基”训练和竞赛,提高公共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做好乡村医生的日常管理。
28.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综合业务系统省级改造和HIS系统升级任务,逐步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立全区综合体检信息平台,体检信息纳入区体检数据中心管理。完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无线随访系统。推进居民健康小屋建设。升级卫生局电子公文流转系统。
29.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加强卫生文化建设,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医疗卫生系统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卫生系统“三条禁令”、“八个不准”。深入开展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级医院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充分发挥“防统方”软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