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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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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要点

各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商务厅印发的《2014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商务工作大局,“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十二五”相关规划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细化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深入推动各项工作,为提升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抓引导,促发展。一是规划引导。认真抓好“十二五”相关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重点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全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酒类流通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的落实。二是政策引导。积极争取省商务厅资金支持,引导、促进生猪屠宰、酒类、药品流通等行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现代化水平;引导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健康发展。

(二)抓整治,促规范。一是强化综合协调。认真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二是抓好专项整治。做好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食盐、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规范酒类流通等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

(三)抓队伍,强化行政执法。一是大力推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队伍,搭建平台。抓好原试点单位的巩固提升和新批单位的试点。通过推动试点,促进全州商务系统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12312举报投诉服务渠道。二是抓培训。做好各县商务行政执法及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抓业务指导。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和指导,提升全州市场秩序工作队伍战斗力。

(四)抓基础,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抓统计。继续做好商务行政执法、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的统计;加强生猪屠宰、酒类、药品流通等行业统计。二是抓调研。了解基层情况,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抓宣传。扩大影响,提高认识。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综合协调工作,提升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承担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季度确定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开展整治,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各县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建立沟通协调、案件信息统计等制度,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全州建立长效机制。

(二)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商务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实施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实施《省“十二五”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畅通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加大商务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日常执勤和案件办理,提升执法效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二是推动试点单位抓好落实。做好执法队伍的落实、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的建设、执法设备的强化等工作。三是新增一批试点。商务部已明确提出,力争将覆盖面扩大到90%的地级以上城市和15%的县级城市;省级财政也将给予支持。指导尚未成为试点的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创造条件,开展试点。通过向省级推荐、经省级评审,力争新增一批省级试点单位。四是加强对汶川商务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建设12312举报投诉服务渠道的指导,促进面上工作。五是完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我州商务行政执法的工作动态。

(三)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继续做好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厅、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6厅局的部署,加大屠宰环节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以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坚决整治违法违规屠宰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按照商务厅、工信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9厅委局的部署,指导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加大行业清理整顿力度,坚决淘汰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定点屠宰企业和小型屠宰场点。三是扎实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各县至少建“放心肉”试范店1个。四是优化生猪屠宰行业结构。积极争取省厅支持,推动州政府所在地和人口大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提升生猪屠宰技术水平和冷链配送能力。五是落实生猪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六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测系统维护,加大屠宰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四)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认真贯彻《“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一是积极推动酒类企业强化营销,促进名酒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规范酒类流通行业秩序。深入实施酒类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许可(备案登记)、随附单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三是推动“放心酒示范店”试点。各县要建2个“放心酒示范店”,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继续抓好酒类许可(备案)、年审、统计、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

(五)抓好药品流通管理,落实医改工作要求。一是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贯彻落实《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提升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组织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和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等文件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要求。积极推进与药品流通有关的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三是认真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和中药材重点品种统计工作,逐步建立我州药品流通企业定期统计制度。

(六)做好商务领域有关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商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和州食安委的相关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的相关培训、宣传、督查、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等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单用途商业预计卡管理。按照省商务厅和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在前期企业自查、州县检查的基础上,做好管理工作。待商务部颁布《单用途预计卡管理办法》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重点落实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建立管理工作体系,对重点发卡企业和集团控股企业进行备案登记。三是规范零售商和供应商交易行为。按照商务厅、发改委、公安厅、税务局、工商局等5部门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重点规范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禁止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督促零售商落实明码标价。

(七)做好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扶持中小商贸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十二五”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等活动,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八)加强盐政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盐政管理方针;二是加大盐政执法力度,加强食盐市场监管;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普及硒碘盐供应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巩固硒碘盐供应成果;五是进一步规范食盐流通秩序;六是以盐为主,多种经营;七是继续加强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