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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区委区政府各项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更是统计调查工作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的重要一年。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省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统计系统“三个提高”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创优创特色为抓手,以统计改革发展和优质服务为中心,强基础、重质量、提能力、优服务,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以数据质量为核心,高效完成经济普查和统计调查任务
1.全力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4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普查基本框架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保障。抓好普查机构和人员及普查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抓试点。组织开展普查综合试点,试行普查方案,积累工作经验。四是抓培训。在抓好“两员”选聘的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两员”素质。五是抓质量。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并实施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办法,做好清查摸底数据质量的抽查、审核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
2.规范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严格执行全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制度,坚决守住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进一步完善业务定制、关系审核和流程规范等业务技术,建立镇(区)、部门、专业“三联动”机制,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运行平稳和统计数据的有序衔接。
3.有效做好投资统计工作。一要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建设项目统计网络系统,实行项目现场核查工作制度,全面掌握项目建设信息。二要规范执行规定,建立预警通道。规范执行新开工项目入库管理制度,指导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预警,确保新建项目如期纳入统计范围。三要定期组织培训,完善上报轨道。开展业务培训,定期梳理建设项目,及时调整完善项目数据库,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4.扎实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统全各类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做到不重不漏;二要统准各类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抓住重点,兼顾一般;三要科学分析和研究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服务业增加值占比等指标,客观反映全区服务业发展实绩。
5.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强化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台账。分层面加强文化产业统计业务培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开展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为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数据参考和统计服务。
6.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严格执行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加强对记账户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住户记账质量;严格遵守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准确可靠。按照统一的方法和部署,全力做好新老口径居民收入数据的测算,努力实现平稳过渡,从头严格规范记账业务要求,确保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质量。
7.继续做好农业统计工作。深化种植业调查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保证全区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加强遥感技术在农作物调查中的业务化应用。深化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改革方案,采用科学抽样调查方法推算主要畜禽产品产量,确保做到真实统计、如实上报,准确及时反映我区生猪以及其他畜禽产品生产情况。
8.高效完成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工业、能耗、科技、批零贸易、劳动工资、人口与就业、安居工程等专业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好农业经济核算,主要农作物产品产量,县、镇、村卡,低收入人口监测等农村统计工作,完成农产品中间消耗、禽畜监测、农民工监测等各项常规抽样调查任务。继续做好平安法治建设、环境保护等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参加机关部门工作绩效、生态创建、村级“勤廉指数”等各项重大委托专项调查。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全面提升统计监测服务水平
1.突出服务重点。积极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等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统计监测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好工业运行、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市场、能源消耗、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社会发展水平指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农副产品生产价格等各项统计监测工作。
2.注重服务过程。⑴事前充分体现“预警”性。选准关键节点、抓住重点指标、把握重点行业,通过深入调研和预测分析,进一步提高统计预警监测的准确性、时效性、针对性、前瞻性和趋势性;⑵事中注重体现“推进”性。充分运用序时统计数据,及时反映各项重点工作、重要指标进展情况,积极发挥对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参谋作用;⑶事后准确体现“客观”性。注重数据与情况的统筹运用,注重定量与定性分析的有机结合,注重纵向与横向的对比,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3.明确服务方向。及时跟踪监测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扎实做好转变发展方式、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两新产业、科技创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等监测评价工作,优化《主要经济指标快报》、《统计月报》、《统计分析专辑》、《统计信息专报》、《统计年鉴》等统计服务产品的内在质量,积极关注经济强县(市、区)的运行状态,加强横向比较分析,推进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1.规范镇(区、园)统计基础。围绕省市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四有”“三化”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机构网络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管理程序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八化”标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推行统计人员集中办公,规范镇级统计基础。2014年全部镇(区、园)要通过省市级规范化达标验收。
2.完善村(居)级统计网络。各村(居)要配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对规模较大的村(居)要增设统计协管员,各类统计调查网点要按照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要求配齐辅助调查员。各镇(区、园)统计办公室要加强村(居)统计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做好统计工作,把好数据入口关。
3.夯实企业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按照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二有”“三化”要求,明确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加强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企业统计法制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2014年50%的联网直报企业要通过规范化创建达标验收。
4.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按照“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统计部门和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统计机构,确定统计人员。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定期开展本部门全行业统计调查与统计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向本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本部门统计工作和本部门主要统计数据的合理性。部门制发统计报表、开展统计调查、上报统计数据,必须依法报送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或备案留存。
四、以协调发展为目标,全面提高统计管理能力
1.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定期收集基本单位变动信息,将名录库维护节点完全延伸至镇(区),及时开展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大力抓好单位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入库审核通过率,加强工作考评,提高工作质量。
2.强化数据管理。加快建立综合数据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数据的采集使用与上报管理,进一步畅通部门统计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分镇(区、园)、分部门、分专业的统计数据电子管理台账。落实好镇(区、园)和部门主要统计数据管理职责,全面做好主要指标的评估管理工作,确保数出有门、数出有据、数出有力。
3.强化协调联动。切实加强与国地税、发改、经信、住建、建管、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工业、建筑业、投资、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社消零等即期统计信息,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做到部门工作与政府统计的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
4.强化依法统计。一要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利用各种载体,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六五普法”和经济普查、大型专项调查等,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意识。二要严格统计执法。严格执行《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建立统计稽查制度,强化镇(区、园)、部门和各专业联合执法,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要突出执法重点,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三要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监督管理。要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加强统计数据管理,由区统计局统一对外重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有关单位确需对外重要数据须及时报区统计局备案。
5.强化队伍建设。注重统计人才培养,强化统计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率和继续教育的覆盖率,加快提升统计人员知识结构、业务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行风建设,围绕“提升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能,提升工作境界”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统计队伍的执行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工作要求,积极营造敬业奉献、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统计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全区统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提高。加快推进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实现全区“二、四、六”奋斗目标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和坚实的统计保障。
第二篇
2014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之年,是我区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年,2014年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上级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提高”为目标,加快推进统计改革,突出抓好统计基础、数据质量、规范高效和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着力推进全区“四大行动计划”,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以质量第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开展。
1、全力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方案和制度方法的要求,加强组织推动、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开展业务培训、审核查询、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做好“双轨”制运行时期的应急准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全区统计工作环境的稳定;做好部门、专业及软件平台间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稳定。
2、规范统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统计局制订的基本单位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镇(区、园)、部门、专业“三联动”机制,扎实做好“三上”企业名录库比对、核实、确认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分步建设“三上”企业调查单位库和“三下”企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名录库。
3、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有效提高部门服务业单位联网直报率和数据质量;进一步规范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对各镇(区、园)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数据处理和网络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实现“三大转变”,即:推进统计范围由系统内向全行业转变;推进统计方法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推进统计管理由分散向统一转变。
4、努力深化新兴产业统计。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完善新兴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全面反映新兴产业发展情况;重点加强对重点新兴产业企业、项目的跟踪,关注全区新兴产业中新生行业的情况;认真做好新兴产业发展的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
5、扎实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扎实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台账。分层面加强文化产业统计业务培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开展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为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数据参考和统计服务。
6、不断强化能源统计。围绕“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开展经常性能源培训活动,提高能源统计业务素质。加大对能源数据审核评估力度,采取逻辑性审核、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评估、与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审核以及与能源消耗的相关分析等办法,确保能源数据可信、可靠。
7、加快建立综合数据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数据的采集使用与上报管理,进一步畅通部门统计信息交流渠道。建立健全有关分县(市)、分部门、分专业、分镇(区、园)的统计数据管理台账。加强对GDP核算支撑指标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升GDP综合核算及分镇核算的能力和水平。
8、认真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重点做好R&D、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居民收入、民营经济、粮食产量、畜牧业、设施农业和脱贫攻坚等统计调查工作;继续做好平安法治、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参加机关部门工作绩效、生态创建、村级“勤廉指数”等专项调查工作。
9、善始善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加强人口普查资料管理,搞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人口普查数据的社会经济价值。
二、以目标监测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1、加强监测预警。以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和“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为重点,加强项目集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统计监测;围绕“八项工程”“八个领先”,健全机制,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强经济预警预测,动态把握整体经济走势;开展社会、文化、科技、妇儿等社会领域的统计监测,及时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的统计监测资料。
2、加强分析研究。坚持分析与业务并重原则,加强分析能力培养,强化分析责任考核,力求在分析内容上更加贴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决策参考需求,更加贴近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在分析形式上更趋多样性、更具直观性,结合2014年统计工作特点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信息载体;在分析质量上,坚持“短平快”与“高精新”相结合,确保信息分析的全面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实效性,努力打造一批符合实际、满足各界需求的统计分析精品。
3、加强品牌建设。实施统计服务“114”工程,即:办好一份《统计分析专辑》,编好一本《统计年鉴》,搭建好《统计月报》、《服务业统计月报》、《统计信息专报》和《统计网站》四个服务平台,及时宣传和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展示“统计服务”品牌。根据不同层面的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充实完善刊物内容,增强时效性和可读可用性,力求创新特色,维护、发展好统计的品牌产品。
三、以规范统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推动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省“三上”企业统计规范》及市、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和各项工作管理办法,着力开展镇(区、园)统计工作规范化考评活动;着力推进“三上”企业规范化建设,分专业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促指导;着力维护各级各类抽样调查网点。严格遵循“方法科学化、操作程序化、工作规范化、岗位责任化、管理精细化”的标准,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基础工作质量检查,有力促进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提高。
2、坚持标准化建设。强化镇(区、园)统计办公室“八化”要求和“双十”标准建设,强化企业统计“六有一无”和部门统计“四有”建设。加强综合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在镇(区、园)、村(居)、企业和调查点的统计调查人员配备、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方面加以充实改善。建立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实施统计专业对口指导和督导,用行政推动、现场促动、考核调动的举措,以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法,全面推进全区基层统计标准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3、加快专业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专业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使统计工作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能保持高效运作,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和统计调查程序的规范性。
4、完善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和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做好区、镇(区、园)和“三上”企业、部门统计联网的巩固与升级工作,实行专业数据统计单位联网直报,提高网上直报系统应用的覆盖率。建好镇(区、园)统计网站,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内容,及时升级更新网络系统,确保系统安全、统计网络畅通。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统计信息现代化逐步向村(居)和基层调查单位延伸,逐步实现区、镇(区、园)、村(居)企三级联网。
四、以依法统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1、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六五”普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年定报、指导检查、统计监审等工作过程,对统计调查对象强化统计法制宣传;结合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利用法制宣传主题日(月)等主题活动在公共场合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对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努力创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的统计法治环境。
2、强化依法统计有效机制。完善依法统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建立健全轻微违法告诫制度。继续开展数据质量查询和统计监审,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统计机构、统计力量、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镇(区、园)和部门及“三上”企业的监查力度,重点抓住基层台帐、原始记录等基础性资料的检查,抓住在“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瞒报漏报行为的查处,通过教育、预防、服务、管理、惩处和整改等各种手段,达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五、以提质升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1、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统计调查、质量控制、解读分析、工作管理、统计服务和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积极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镇(区、园)及调查网点的统计工作的实地调研;着重围绕文化产业、农民生活、科技创新等领域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统计科研,积极开展优秀统计分析、统计课题和统计论文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积极开展对各镇(区、园)和“三上”企业在名录库建设、企业一套表改革、规范化建设等业务工作上进行有针对性的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协调沟通能力,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加强省、市、区专业之间的工作联系。要注重统计人才培养,强化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快提升业务指导、技术应用、管理协调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2、加强统计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统计系统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目标,以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和谐统计环境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思想教育、群众评议、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相结合,增强统计干部服务全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
3、加强工作效能建设。围绕“提升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能,提升工作境界”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相结合,坚持创新机制与责任到位相结合,坚持人性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相结合;将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作风建设机制落到实处,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健全督办工作制度,完善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统计队伍的执行力、创新力、保障力,要勇于突破、勇于担当、勇于攻坚,以效能建设的大提升,促进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的大跨越。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打造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坚持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廉政教育党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廉政文化教育、形势教育、节日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系列教育,积极营造敬业奉献、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为统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篇
2014年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及省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加快现代化、建设新”奋斗目标和“四个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预警监测,优化统计服务,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做好统计调查各项工作,为打造“三创之都、大桥新城、幸福”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立足质量第一,着力推进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开展
1.圆满完成人口普查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人口普查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全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评估、数据公布、资料管理等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决策需要,深入系统地开展人普资料的开发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数据的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全力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以“明确任务、健全制度、周密部署、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为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全面做好各专业年、定报工作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3.着力加强重点专业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区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部门及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着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三大转变”,即:推进统计范围由系统内向全行业转变;推进统计方法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推进统计管理由分散向统一转变;拓展工业、投资统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工业、投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工业、投资基层统计的根基,逐步形成有质量、有水准、有效率的工业、投资统计体系;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围绕“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不断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及文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局制订的基本单位准入和退出制度,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扎实做好“三上企业”名录库与部门资料的比对、核实和确认工作,分步建设“三上”企业调查单位库和“三下”企业及非企业单位名录库。
4.努力完善科技、民生统计工作。重点抓好城乡住户、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等调查,认真实施工业品价格调查新方案,积极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进程。完善R&D、创新型经济调查制度,切实加强社会事业和社情民意调查,认真开展公众安全感、机关效能及作风建设测评等调查,重视基本现代化、幸福等指标体系研究。围绕社会各界最关心的问题,调整统计工作重心,在反映总量、速度的同时,注重反映结构、质量、效益,全面真实反映社会发展的幸福态势。
二、优化统计服务,着力推进统计服务功能发挥
1.加强预警监测。重点要围绕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效能提升,对经济发展方式、城乡一体化、民生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强调研,跟踪监测。主动配合做好科学发展评价、社会发展评价、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文化绩效考核、节能减排监测、新兴产业统计等各项重要考核监测工作。
2.加强分析研究。加强对经济运行、社会进步、项目建设、民生建设等领域的深度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追踪公众关注焦点,捕捉社会突发热点,主动开展调查分析,凝练新观点,探索新思路,提出新建议,以“短、平、快”的方法,努力提供科学及时的信息产品,彰显统计信息的前瞻性、时效性、跟进性,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发挥统计作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经济社会发展的“睛雨表”作用。
3.加强品牌建设。积极组织实施统计服务“114”工程,即:办好一份《统计分析专辑》,编好一本《统计年鉴》,搭建好《统计月报》、《服务业统计月报》、《统计信息专报》和《统计信息网站》四个服务平台,做好统计档案利用,及时宣传和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展示“统计服务”品牌。根据不同层面的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充实完善刊物内容,增强时效性和可读可用性,力求创新特色,维护、发展好统计的品牌产品。
三、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推进统计调查改革创新
1.创新工作思路。围绕“强基固本促规范,创新理念优服务”的工作思路,筹划开展“统计能力提升、统计基础示范、服务品牌创建”等主题活动,围绕“四个年”活动,探索全区统计管理机制、统计工作方式、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以全区统计调查工作新发展,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的转型。
2.创新管理机制。根据省和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的意见》,更加全面地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工作考评办法,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对基层统计“软件”、“硬件”的建设和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逐步实现全区统计工作的规范统一。建立政府统计、部门统计、行业统计互补、完善的统计工作机制,建立与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的联席制度,加强部门和行业数据关联性评估分析,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的应用率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3.创新调查方法。顺应国家和省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数据处理程序和平台,实行数据处理工作平行、下移,强化技术指导和管理,实现部门、基层数据在线传输,大力提高联网直报率和统计工作效率,提升统计现代化水平。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使统计工作程序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方法更科学、应用更便捷、质量更优良。
四、强化统计基础,着力推进统计调查规范有序
1.推动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省“三上”企业统计规范》,严格遵循“方法科学化、操作程序化、岗位责任化”的标准,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管理,推动全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序。要建立完善统计数据五级审核责任制,搞好统计数据核查和评估,不断完善评估方法,丰富评估指标,增强数据评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快标准化建设。强化镇(区)统计办公室“八化”要求和“双十”标准建设,强化企业统计“六有一无”和部门统计“四有”建设。加强综合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在镇、村、企人员配备、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方面加以充实改善。建立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实施统计专业对口指导建设,运用行政鼓动、现场推动、考核促动的举措,以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法,全面推进全区基层统计标准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3.加速专业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专业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各级统计调查人员业务培训,促进统计工作调查能力的提升。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使统计工作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能保持高效运作,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和统计调查程序的规范性。
4.完善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和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镇(区)和“三上”企业、部门统计联网的巩固与升级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数据统计单位联网直报,提高网上直报系统应用的覆盖率,实现统计数据采集自动化,提高统计数据收集、处理效率。要进一步建好镇(区)统计网站,按照统计网站页面设计要求,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内容,及时升级更新网络系统。要搞好保密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统计网络畅通。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统计信息现代化逐步向村(居)和基层调查单位延伸,努力实现区、镇、村(居)、企三级联网。
五、深入法制宣传,着力推进依法统计调查进程
1.健全依法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统计工作制度,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工作,继续实施包括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础知识、统计业务和技术在内的“千人培训”工程,切实加强统计队伍法制建设,提高全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行为意识、保密意识和全员执法意识。
2.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六五”普法,以宣传手册、横幅标语、板报栏目、电视报刊、网络平台、现场和电话咨询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社会影响力,增加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3.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以德统计、依制统计”的理念,坚持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劳动工资和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统计调查项目统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大统计监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通过教育、预防、服务、管理、惩处和整改等各种手段,达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统计调查可持续发展
1.加强统计行风建设。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目标,以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和谐统计环境和防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思想教育、群众评议、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相结合,增强统计干部服务全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建设廉洁型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廉政文化教育、形势教育、节日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系列教育,积极营造敬业奉献、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为统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3.加强工作效能建设。要围绕“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相结合,坚持创新机制与责任到位相结合,坚持人性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学习工作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管理机制,积极弘扬“三平”和“三敢”精神,争当“三在”干部,进一步增强统计队伍的执行力、创新力、保障力,以效能建设的大提升,促进全区统计工调查工作的大跨越。
第四篇
2014年,区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新局面。
一、立足质量第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常规性调查工作。按照省、市各专业工作管理要求,对照考核办法,以“明确任务、健全制度、周密部署、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为要求,高标准完成农村住户、劳动力转移、农作物面积产量、农产品价格和中间消耗、畜禽监测等多项调查任务。
2.认真做好农村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继续做好农业经济核算,主要农作物及畜禽产品产量,县、镇、村卡,脱贫攻坚监测等农村统计工作。
3.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专项调查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调查。
4.积极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立足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人口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
二、坚持科学规范,着力推进制度改革
5.积极推进以县(区)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制度。按照省统计局和省调查总队的部署,建立并完善农业生产抽样调查制度,扎实做好以县(区)为总体的畜牧业、粮食产量、棉花产量、农村经济核算等抽样调查工作。逐步推进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制度。
6.扎实开展国家及地方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在省总队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农村住户、农作物面积与产量、农产品价格及中间消耗等国家及地方抽样调查样本的轮换工作,认真实施新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并做好新旧网点调查数据的衔接。
三、创新工作方式,优化统计服务水平
7.围绕中心实施跟踪调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跟踪实事项目的推进情况,努力打造一批观点准、数据实、方法新、质量高的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精品。
8.发挥优势拓宽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农村统计快速、灵活、机动的特点,创新调查方式、改善调查手段、丰富调查内容、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委托调查。
9.突出重点提供适时信息。根据上级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查,搜集鲜活的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向上级提供有深度、有见地的统计信息,发挥好统计调查数据的预测预警作用。
10.完善制度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执行经济形势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例会,邀请涉农部门专业人员参加。重点分析农林牧渔业生产、设施农业、农民收入及消费、农资等情况,共同对本季及未来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及时形成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按照各个层面对统计调查信息的需求,继续做好《统计月报》、《统计分析专辑》、《统计信息》、《统计年鉴》等改版编发工作。积极借助“大众”、“党政网”等服务平台,提高统计调查信息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扩大统计调查信息社会影响,使统计调查成果更大范围惠及社会公众。
四、深入法制宣传,推进依法统计调查
11、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检查和调研等时机,广泛宣传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切实增强全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敬畏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12、加大统计调查执法检查力度。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农村统计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部分服务业调查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源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真正做到直接调查、直接上报。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13.加强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各专业年定报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区农村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技术及网络应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网络运用能力及数据处理水平,确保各级各类统计调查应用系统平稳运行。
14.加强统计调查网络运行管理。不断改革完善调查队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可赏性;不断加强对镇(区)统计办公室网页维护指导,丰富统计调查信息共享资源,增强调查网络的实用性;鼓励镇(区)积极创造条件把统计信息化建设工程向镇村、居延伸。力争两年内实现全区所有村(居)网上上报统计数据。
六、着力双基建设,促进统计科学发展
15.强化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围绕省局和省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加快提升镇统计机构“实体型”统计办公室工作水平,持续提升镇统计工作“八化”工程建设水平,组织开展专题检查调研,重点抓好薄弱和回潮镇(区)的巩固提高工作。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完善“实体型”统计办公室建设,建立健全村(居)统计调查工作小组,巩固加强统计调查网点建设,构建完整的农村统计调查网络体系。
16.强化统计调查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基层调查人员,建立健全调查网点基本情况台帐,建立健全专业辅助调查员信息台账;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走访制度,增加现场指导频率,不断提高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和基层辅调员的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和调查工作能力。
17.强化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细化各专业基础工作规范化流程,量化各专业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继续实行数据管理“六级责任制”制度,强化源头数据的审核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的评估和技术性、逻辑性比较分析,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及数据质量。
18.强化统计调查资料档案化建设。建立完善区级各专业统计调查电子台帐,进一步推进镇级统计调查电子台帐建设,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全面规范各级各专业及各项调查基层基础资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