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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市妇幼保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区、农村为重点,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二纲”有关目标,依据《母婴保健法》,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切实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全面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建立健全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降低妇科病的发病率。
一、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按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强化妇幼保健质量管理。一是以巩固和提高规范妇保门诊和儿保门诊为抓手,不断改善保健门诊软硬件条件,完善各项保健管理制度,健全分工合作三级管理网络。二是继续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规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大指导力度,严格把好创建质量关,完成一年一次规范单位评估发证与示范单位申报工作,规范托幼卫生保健服务行为。三是积极推进村级保健网建设,夯实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四是加强社区服务机构的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制订并实施符合本市实际的预防保健队伍的三年建设计划,加强对预防保健人员的准入、培训、调动及奖惩等规范管理,提高预防保健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能力。计划安排2-4期基层妇幼人员保健业务知识培训班。
二、积极推进社区妇幼保健工作。
按妇幼保健坚持农村、社区为重点的思路,转变观念,做好主动性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市级妇幼人员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度,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与指导。二是加强对社区责任医生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与培训,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的作用,强化对各责任区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以确保各项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到位。全年计划安排2-3期社区责任医生妇幼保健知识培训班,加强社区责任医生的业务培训,增进社区医生对孕产妇、儿童管理规定了解程度,积极配合妇幼人员做好各责任区内的妇幼保健工作。同时,加强公共卫生联络员的沟通、培训与管理,充分发挥公共卫生联络员在社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中的前哨作用。
三、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助产技术、剖宫产、药物流产等服务的准入与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服务行为,联合公安、计生等部门,坚决打击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非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继续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认真做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定点分娩、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工作,要求免费咨询和检测覆盖率达100%。
四、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
全面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与服务卡管理体系的建设,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待遇。加强与部门的合作,加大外来孕产妇和儿童搜索力度,重视人性化服务措施的落实,继续实施外来人口和低保户籍人口住院分娩救助制度,以吸引更多的外来孕产妇和儿童参与保健服务。完善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首诊建册、有查有管、高危随访”,做好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登记与上报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报表,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电子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的委托代管工作,按照“市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专项督查制度,以确保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五、积极推进优生优育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加强高风险孕妇与可疑病例的后续诊断与咨询随访率。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产前筛查率达到7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二是继续加强免费婚孕期医学检查工作,要求婚检率增加10%。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合作,加大宣传咨询教育覆盖面,扩大“免费婚检单”发放范围,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内容,提高婚检质量和群众知晓度。三是逐步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孕前保健咨询服务。按市孕前保健管理办法,把孕前保健服务与婚前保健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以“降低出生缺陷,实行优生优育”为切入点,做好孕前保健服务对象健康教育与咨询、孕前医学检查与健康指导工作。
六、继续实施母亲安全工程。
一是完善孕产妇急救体系,健全孕产妇急救工作常规与流程,建立完善各级孕产妇急救专家会诊制度与产妇急诊用血应急预案,提高孕产妇救治成功率。二是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在做好孕早期检查基础上提高孕早期建册管理率,继续开展高危妊娠病管理,完善“妊娠合并心脏病个案”报告制度,落实妊娠合并心脏病病例的追踪管理。三是继续落实“产后出血报告”制度,避免漏报。针对产后出血病例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防产后出血的干预措施。
七、积极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根据文件精神与职责分工要求,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作,协调落实育龄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普查经费,实行与社区健康检查项目的有机整合,力争当年普查率40%以上。市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业务技术优势,做好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与质量控制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动态,做好检查登记、统计、报表上报与分析。
八、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妇幼卫生监测要求,重视数据的核对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完善数据收集、汇总、核对、上报、质控与分析。完善孕产妇、围产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加强对危重病儿自动出院追踪、随访、报告制度的落实。从评审中发现问题,提出降低死亡率的干预措施,并着力抓好问题的整改。重视孕产妇、儿童保健电子监测数据的利用率,加大对监测系统的质控力度,及时修正错误数据,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管理水平。
九、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以规范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工作,开展规范(合格)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创建工作,促进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质量的提高。二是以创卫为契机,健全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网络。三是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讲师团作用,加强社区和农村健康教育工作。四是以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妇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妇科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为契机,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