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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12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街道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街道党委、办事处提出的“打造南部新区”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新居民服务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举措,促进社会融合,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完成以下目标。
1.居住证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居住证配套政策措施得到进一落实;《省居住证》发放率达到13%以上;新居民居住证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居住登记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新居民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出租房屋备案率、新居民信息准确率等分别达到上级要求;新居民居住登记信息准确率在90%以上。
3.服务管理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村、社区、新居民在百人以上的规模企业新居民事务站建成率达到上级要求;新居民居住登记远程申报点建设进一步推进。
4.服务管理载体进一步创新。村级新居民和谐促进会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新老居民互助服务载体和平台得到新拓展,新建新居民需求服务站3个。
5.新居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新居民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推进,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居民接受法制、文明教育面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重点
(一)以强基础为目标,抓队伍机制建设
1、加强新居民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配齐配强新居民协管员,建立健全协管员的岗位职责、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业务轮训,提升协管员的主动配合意识和服务管理工作能力,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分片包干、专人专职、网格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加强新居民事务站建设。村、社区、新居民在百人以上的规模企业新居民事务站建成率达到上级要求,配备分管工作人员,形成正常工作机制,有效落实新居民信息申报、教育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3、推进新居民需求服务站建设。坚持“政策扶持、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加大需求服务站建设,通过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共同合作的方式,不断完善“五免五代”十项服务。加强指导员、兼职员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4、完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为新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以平安和谐为根本,深化“四种管理”
1、落实以房管人,加强出租房屋登记管理。深入宣传《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房东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开展出租房屋“平面图”网络管理新模式,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健全组织网络,建立起“人户一致”落地管理、出租房屋巡查管理、星级管理等模式。加强对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公共场所等地的依法监管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行为。
2、落实以业管人,发挥QQ申报平台作用。发挥新居民QQ申报平台的运用实效,组织开展企业QQ申报员培训,实行“来有登记、人走注销、自主报送、自我管理”制度,为新居民基础性服务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和动态信息。建立每月数据报送校对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完善申报内容。拓展建群范围,扩大新居民QQ申报平台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3、落实以证管人,提高居住证登记发证率。认真贯彻落实《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强化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发放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新居民居住登记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变更、注销工作,完善新居民信息纠错机制,提高信息采集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率。进一步健全居住证发放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申领办法,确保居住证有序申领发放。
4、落实以新管新,构建和谐凤鸣。积极构建新居民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在村、社区、规模企业建立起新居民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聘请各地区、各民族、各阶层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威信的能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的新居民代表担任调解员,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在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好新居民党员的作用。加大新居民群团组织融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民政等部门,要把新居民纳入到工作对象中来,加强教育,加快融入。深化新居民志愿者服务,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新居民和谐促进会建设,充分发挥好新居民和谐促进会在扩大宣传、加强交流、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以关注民生为核心,强化“六大服务”
1、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为新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进一步加强部门、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整合,大力开展适合我街道企业用工需求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新居民就业能力。开展岗位技能比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和激励企业围绕新居民岗位职责、服务年限、技能水平等内容,加快建立健全新居民人才库体系,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强化保障服务。落实日常巡视检查、劳动者投诉举报、受理查处等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侵犯新居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杜绝企业欠薪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工伤救治、职业病防治等有关规定。加强新居民集中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降低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增强新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
3、强化维权服务。建立法律援助组织,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工作优势,积极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维权帮扶服务内容,及时调处新居民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组织对维护新居民合法权益的监督作用,及时保障新居民合法权益。
4、强化计生服务。按照现居住地为主进行管理的原则,对新居民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与本地居民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对符合条件的拟要求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夫妻提供服务,及时与户籍地协商沟通生育信息。强化综合治理,堵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漏洞,有效控制新居民违法生育。把新居民子女预防接种和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纳入全民预防保健管理范围。
5、强化教育服务。坚持“两个为主”方针,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学。加强新居民法规知识教育,继续开展新居民教育讲座,提升新居民文化、法律素养,注重以点带面,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开展新居民教育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以“手拉手共筑法律防线、心连心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新居民法制专题教育活动,扩大教育面,增强教育效果,切实提高新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强化文化服务。充分利用街道图书馆、村图书室、文化示范户、公共文体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和载体,实施新老居民文化共享工程,建立新居民文化宣传组织,培植一批新居民文化骨干,开展适合新居民特点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多层次满足新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培养树立新居民典型,宣传新居民先进事迹,宣传新居民对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努力营造新老居民融洽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