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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我市妇幼卫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一)城乡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根据《市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计划在三年内为全市35-59岁城乡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2011年计划完成城西、稠江、佛堂、北苑、后宅大陈6个镇(街)20000余例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相关镇(街)中心卫生院做好宣传、组织动员、电子档案录入、阳性病例追踪随访等工作。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加强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的认识,切实提高叶酸服用率、依从率和知晓率。2011年达到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90%,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的任务目标。
(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各单位对在本院住院分娩的未能享受补助的户籍人口孕产妇进行原因调查和登记,每月报项目办,项目办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2011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二、加强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一)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以创三乙妇保院为载体,加强和提升医院内涵建设。强化妇幼保健院在妇幼保健管理、母婴保健法专项管理、健康教育、基层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
(二)巩固完善二个“规范化”门诊,争创“示范”门诊。根据《省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门诊标准》、《省乡镇卫生院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市乡(镇)孕产妇、儿童保健示范门诊评估标准》的要求,各镇街中心卫生院在标准化建设中,重点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门诊”和“儿童系统保健门诊”的建设,改善妇女儿童卫生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完善,2011年争创两家市“示范”门诊,并通过验收。
(三)加强基层妇幼人员实用技术和知识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各镇(街)中心卫生院要制定科学的进修和轮转计划,加强基层妇、儿保人员进修学习。新分配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6个月轮转培训,妇幼保健知识由妇保院培训(3个月),临床知识由妇保院或中心医院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才能独立上岗。市妇幼保健院要针对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定期聘请省内外及市内专家进行讲课,内容以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识别、体弱儿管理、产科急症的处理为重点,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对高危孕妇、体弱儿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每季对妇幼保健的重点工作、难点、热点进行专项指导和质量评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深化母婴健康工程,着重落实各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措施
(一)根据监测资料对近几年孕产妇死亡案例进行死亡原因分析和总结,为控制孕产妇死亡率提供有效信息资源。
(二)结合实际工作重新修订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职责,规范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三)制定并实施“市危重孕产妇应急救治预案”。通过健全各级产科急救组织、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高市级围产抢救协作小组的应急救治能力、定期进行产科质量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全面提高产科应急救治水平。
(四)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对流动人口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平产最高限价收费700元,限价接生率≥30%,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五)积极争取设立市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专项基金,使贫困危重孕产妇能够获得必需的保健和有效的救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六)在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开展危重孕产妇监测工作,逐步全市推广。
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实施三级预防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主要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认真做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工作,保证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项目预期目标(2)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婚前保健率达到95%以上。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60%(3)继续做好产前筛查工作,尤其要加强产前筛查宣教、转诊及追踪、随访、咨询工作。产前筛查率达到60%以上(4)继续做好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筛查率力争100%,血片合格率、可疑病人召回率均达100%,并对患儿进行追踪随访;加强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筛查率90%以上。
五、强化依法服务和管理
(一)加强母婴保健服务的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员准入制度,对所有从事助产和节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进行培训、考核、审批,发给相应的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证和专项技术考核合格证,年内持证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制度,提高母婴保健证件的管理水平。
(二)规范母婴保健服务管理。认真抓好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六、2011年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标
孕产妇保健建卡率≥98%;早孕建卡率≥95%;系管率≥92%;产前筛查率≥6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12/10万;3岁以下儿童系管率≥9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2%;新生儿死亡率<5‰;婴儿死亡率<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城镇托幼机构儿童保健体检率≥98%;城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2%;孕期艾滋病、梅毒检测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