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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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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各镇(街道)农办:

为切实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以“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年”活动和“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农业执法地位,积极构建农业执法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现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城乡人民健康”的总体目标,制定2009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

一、坚持一个中心

以“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为中心,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着力打击农业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

(1)2-5月,组织开展“绿剑”1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安全。

(2)6-8月,组织开展“绿剑”2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卫生杀虫剂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9-11月,组织实施“绿剑”3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畜禽养殖户合法权益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4)12月,组织实施“绿剑”4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领域,检查其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中有无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消费安全,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

2、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月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资保质”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宣传、抽检和执法,确保春备耕农业生产安全。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对“瘦肉精”、“三聚氰胺”、“毒鼠强”和“两高”农药的专项整治。同时,会同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饲料专项整治,根据省里部署,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涉农案(事)件。随着农业综合执法的不断深入,一些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业生产企业,为追逐企业利润和躲避执法检查,违法方法更加巧妙,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和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对此,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各类涉农案(事)件,特别要深挖大案要案。对在农业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事件,要依法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惩不贷。不仅做到有案必查,而且做到从快从严,不办人情案和延期办案,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建立和实施执法案件量化指标管理制度,完成市农业局实行年度考核的办案数量和质量。

二、抓好二个重点工作

1、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的要求,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抽检力度,根据《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规定》,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当事人所生产、销售、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质量进行抽取样品并送检处理,在完成省、市抽检任务下,全区抽检农业投入品二批,20个品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2、以开展“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根据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要求,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对农资经营企业开展小农资整治与规范行动,按照农资规范化经营标准,扶持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今年要完成全区小农资店整改72家,连锁或加盟农资经营企业达80%,促使我区农资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证。

三、开展三项活动

1、开展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以新闻媒体、“农民信箱”、农业信息栏、送法下乡、培训会议等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定期编写农业执法工作信息,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营造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2、开展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活动。4月份,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农资信用管理体系和办案实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办事能力,提升执法效力和办案准确率,树立执法权威和形象。

3、开展业务调查研究活动。结合本职工作,7月份,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面上情况,客观分析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更好地开展农业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

1、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不履行诚信承诺,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不建立生产经营台账,不开具进货、销货票据;凡农业生产企业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违规和超标使用农业投入品。一经查出,一律列入“黑名单”,将在有关新闻媒体、省农业信息网、省农业执法网、中国农业湾等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整治。

2、完善农业执法巡查制度。根据《省农业行政执法巡查规定》,要求县级每年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执法巡查1次以上,做到边宣传、边检查、边记录。促进农资企业诚信守法,逐步培育诚信农资示范企业。

3、完善农业投诉举报和相关信息报送制度。公示“12316”农业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全天候接听电话和记录内容,如举报的事项属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落实专职信息员,负责撰写相关信息、执法行动工作总结,统计汇总各类报表,及时向省农业执法网和中国农业湾等网站和相关刊物报送信息,并完成信息报送计划。

4、完善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制度。根据《省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办法》,拟成立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和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小组,制定农业生产事故调解协议文本,及时受理和调处农业生产事故,迅速控制事故,严防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