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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至关重要,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区发展大局,按照“打牢基础,保障稳定,改革创新,均衡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为载体,创新机制体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人口环境。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为“十二五”事业的新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化综合改革,推进机制体制创新
积极开展“创新提高年”活动。以创建全国综合改革示范市为载体,按照“争一流、创唯一”的理念,创新工作手段,结合我区实际,鼓励基层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新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及时对各单位的综合改革经验进行总结、整合、提升和推广,多出创建成果,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作出贡献。
进一步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机制。加强高层倡导、高位统筹,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强化统筹协调的工作导向,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协调推进的责任体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按照“一街一品”的原则,积极推进创新创优活动。
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广泛引入部门数据,建立部门数据、信息核查与数据库数据相结合、互促进的考核评估办法。推进“党委政府、人口计生、相关部门”三线考核,促进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步伐,建立“以奖”综合考核评估机制。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定不移地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以季度综合服务为抓手,在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准确掌握计划外生育、怀孕的苗头性信息,加大区、办两级的督查力度,确保参查质量,对计划外怀孕、生育行为进行严防死守,彻底杜绝计划外生育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统计监测与管理的力度。结合清理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对日常掌握的新生儿信息、怀孕待生信息以及群众举报违法生育信息进行入户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情况通报和重点督查;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力推进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及时通报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引导评估作用,及时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出生性别监控系统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综合监管制度,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考核。
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逐步建立具有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孕前医学检查,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和环境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培养工作。立足社区和家庭,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打造“世代服务”品牌,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效益和水平。
三、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清理流动人口底数。将2011年确定为流动人口底数清理年。
规范服务管理内容。以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契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由政府牵头,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公安、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推进并落实流动人口服务承诺。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同宣传。营造以世代服务中心、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宣传阵地,将新型婚育新风吹进流动人口家庭;二是同服务。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免费避孕药具一卡通等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三是同关爱。发挥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作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计生协覆盖率达90%以上,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帮扶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四是同维权。开展流动人口办证验证、投诉咨询等事项的一站式服务,把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作为“阳光计生行动”的重点,充分利用“12356”阳光计生热线、信访等方式,畅通流动人口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特别是落实“三个严禁”:严禁跨省设站对流动人口进行孕情检查;严禁强迫返乡孕检;严禁乱收费。五是同考核。健全流动人口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提升信息化水平。与公安协调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建立PADIS系统信息处理通报、流动人口信息全程督查、流动人口信息月等制度,实现信息“日监测”制度,应用PADIS系统网络优势,与协查单位建立“双向协查”,及时将流入、流出信息通过PADIS平台进行,实现信息的“及时采集、实时更新、网上互换、异地查询”。
服务管理省内和区域一盘棋进程。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信息共享,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根据《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办法》要求,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内容、流程,与市周边的“苏鲁豫皖”等城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双向协作》协议书。
推进流动人口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非现役文职人员、部队聘用人员和在营区居住、务工人员以及来队军人家属的管理服务作为重点。一是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全面推行军队人员家属和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军队信息联系渠道和共享机制。部队对随军家属和营区流动人口计生信息进行实时登记,定期向驻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三是着手打造军地共享的人口计生宣教平台;四是着眼维护官兵和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军人家属优生优育服务和孕前免费健康检查优先实施,官兵家庭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优先解决。
四、实施世代服务提质工程,提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世代服务”示范创建工程。2011年为“世代服务提质年”,按照《世代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意见》。以国家、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所)创建为抓手,提升世代服务机构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拓展“六位一体”的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职能。
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延伸人口优质服务链条,拓展人口和家庭服务半径,创新覆盖“孕前优生促进”、“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家庭营养倡导”、“老年健康保健”全过程的家庭健康服务新模式。依托“世代服务”机构,启动科学育儿示范基地、青春健康示范基地和老年保健示范基地的建设。
建设数字化世代服务站。探索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世代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拓展“12356”呼叫中心和在线服务,实现优质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加强各级世代服务数字站建设,实现服务流程、督导评估、绩效管理的全面信息化管理。
五、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诚信计生工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依法约定政府和群众双方的权利、义务,推进基层服务管理体制的创新,积极开展基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诚信、阳光计生工程,年底40%以上的村(居)基本实现阳光计生,5%以上的村(居)达省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标准。
强化行政监督。健全完善行政问责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依法评估考核体系。积极参与“法制”、“平安”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建工作,指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探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途径,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计生利导机制建立的有效途径,研究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的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兑现落实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按照完成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登记、审核和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力度,实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救助计划,积极探索计生家庭养老机制,使更多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六、加强宣传倡导,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省级项目为抓手,以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为重点,规范有序推进人口文化园(区)建设。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健康教育基地建设,推进“青春健康高校行”活动,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
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深化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创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工作载体。以传播家庭文化、弘扬家庭文明为重点,开展群众性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流动人口文化融合工程,满足城乡群众多样化的人口文化需求。
探索全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的途径。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的作用,改革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提升人口计生宣传氛围和档次。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加强网络宣传,推进宣传品入户率,努力营造有利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快建设步伐,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水平
加大一线投入力度,打牢基层工作基础。按照街道办事处2名、社区1名的标准配备规统工作人员,办事处规统人员必须为正式在岗在编人员,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实行日常化业务指导,建立社区业务指导档案,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对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基层硬件设施建设,重点做好社区配备计算机、开通内网工作,实现社区人口计生网络的全覆盖。
规范三级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核查到位。制定区、街、居三级工作流程,规范卫生部门数据采集、区级数据分检、区外信息自上而下区内信息自下而上三级双向核查、复核结果综合认定、认定结果责任承诺等相关内容,采取系统比对、电话调查、实地核查等手段开展信息核查,并对核查过程进行数据监测、进度通报,确保信息核查不推诿、不遗漏、无差错。
加强部门协调合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每月召开计生系统信息工作例会,针对计生系统接收的各方信息进行分类处理、逐一交办、结果跟踪;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重点对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卫生部门的新生儿信息、孕妇建卡信息、免费婚检信息、儿免信息、流引产及上取环信息、公安部门的新生儿入户信息、暂住人口信息等通报情况进行调度,解决信息渠道畅通问题。
建立监控预警体系,促进数据质量提升。以争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县(市)”为目标,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和重点信息预警体系,通过开展“五查五落实”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两个系统并库升级前的数据整合任务,提升系统数据质量,高标准完成信息覆盖率、信息完整率、信息准确率、上报及时率等主要指标。
实施婚育信息监控,创新基层管理服务。通过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引导人口计生部门提早介入育龄群众的婚育过程,在婚孕信息的提示下开展相应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关口前移、信息引导、按需服务,在夯实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实现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提升和品质升级。
八、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强化城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社区、企业和高校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和管理规范,加强城市人口计生的工作职能、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城市人口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城市人口计生“15分钟服务圈”。推行城市社区人口网格化管理,实现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同城化和均等化。
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加强城乡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和载体建设。逐步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
九、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村级专干工作报酬及养老保障等制度,优化干部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队伍,加强干部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队伍。
切实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机关”为主题,深化“阳光计生行动”,组织流动人口和育龄群众“双评活动”、计生系统“下评上”和“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做好惩防并举的各项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