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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监管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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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建设“四区一市”的总体要求和深化“三个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统筹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均等化服务水平有新提升。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建有达到省级标准的规范化服务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实现全覆盖。信息共享有效推进,部门共享得到提升,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全面实现网络交换与共享,省际间协查信息反馈率保持在全省前列。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双向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流入地、流出地责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着力健全“政府统筹、公安登记、计生服务、部门协作”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加强政府统筹管理和综合决策。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融入流动人口社会管理新格局,更好地纳入各级新居民管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争取出台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管理工作程序,确保机构、队伍、投入到位,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公安信息统一登记力度。根据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统一登记、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运用、绩效统一考核”的协作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协管员的计划生育信息采集职责,健全以依托公安为主开展信息登记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率。

3.增强人口计生服务职能。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求,人口计生部门将工作重心向服务倾斜,加强各级新居民服务机构中计生服务阵地的建设,完成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社区以及流动人口集聚地计划生育服务点建设,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健康咨询和各类培训等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4.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人口计生、人力社保、卫生、城建、市场管理等部门的联动互补,各协作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证件查验、人员登记、信息通报、宣传教育等工作,共同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着力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

1.进一步推进区域协作。不断推进与重点地区的区域协作,进一步落实“泛长三角”区域“1+4”协作文件精神,完善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重点工作的协作。主动加强与我市流出育龄妇女集中地的双向协作,建立完善集中活动、信息通报、协商研讨和联合执法等协作制度,有效落实双向服务管理责任。

2.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深化应用国家PADIS系统、人口计生综合平台流动人口子模块和查孕查环子系统,不断提高全员流动人口数据质量,重点对象协查信息反馈率、及时率和信息通报、接收率达到90%以上,孕查环情信息网上通报率达80%以上,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定期清理、核查、评估制度,增强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启用市政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系统,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计生信息统一采集、统一录入、统一交换,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率。

3.进一步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作用。大力发展企业、市场、行业、流动人口聚集地、民工子弟学校、工业园区等计生协会,组织流动人口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力争新增50家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企业计生协会,推动“两新“企业联合计生协会建设,以协会为载体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三)着力健全“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惠民服务

1.全面推进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按照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区)创建标准,着力抓好德清县、长兴县的创建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全面启动其他县(区)的创建工作,加大管理服务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2.进一步完善均等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奖励优惠政策,实施优生“两免”和优生优育优教育促进服务与户籍人口同待遇,积极落实流动育龄妇女分娩补助和休假待遇,建立健全长效避孕措施奖励、生殖健康服务优惠券、困难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生育关怀救助等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使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优先享受流入地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阵地,指导各县区建设1-2个达到省级标准的规范化服务中心,流动人口集聚地免费避孕药具供应做到广泛布点,各级新居民服务站所均建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为流动人口提供“一条龙”服务。

3.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企业活动,着力开展以“送知识、送健康、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生殖殖健康服务,力争服务企业达600家以上,加大流动人口集聚地宣传服务力度,确保各地集中性下村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加大流动人口“生育关怀”力度,不断推动建立各类“生育关怀”基金,加大困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力度。积极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当地生殖健康服务范围,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免费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达到90%以上。

(四)着力健全“统筹协调、责任落实、管理规范、配合密切”的协作组运行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协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标准和办法,创新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大重点治理力度。加强对大镇、大村等流动人口工作重点区域的指导督查,建立健全联系制度,研究解决工作力量配备不够、底数不清、后续服务不到位等重难点问题。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企业单位、工地、市场等外来人员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加大流动人口生育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生育秩序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查孕查环、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继续推动“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的亮点特色培育工作。

3.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全年召开2次的工作例会,不定期对协作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反馈。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服务管理经验,组织对成员单位下属单位联络员开展一次全面培训,指导加强对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培训。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新建市场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力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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