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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是纵深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之年,是精心谋划“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之年。今年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为主题,以被列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为契机,以开展“城乡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突出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住房改造、加快中心镇村发展、公共服务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五大重点,加大深化市校合作和农村改革两个力度,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民生更好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三项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年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劳均产值增长10%,种养业亩均产值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增幅确保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幅。
一、突出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1.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121”工程和“4231”产业培育计划,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产值达到农业产值的80%以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10个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建成2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区,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万亩。稳定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提高综合效益,确保种植面积和总产分别在170万亩、80万吨左右,重点推进10个连片万亩以上的粮食功能区建设;积极发展优质功能稻米;扎实推进“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和现代蚕桑园区建设,加快50个粮油高产示范方建设,改建蚕桑园区1.5万亩。加快发展优势产业,推进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建设标准鱼塘3万亩,新增特种水产养殖面积3万亩;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精品蔬菜和绿色无公害蔬菜,切实抓好环太湖蔬菜产业带和安吉高山蔬菜带建设,力争新增设施蔬菜面积3000亩;大力提升茶叶的市场竞争力,改造老茶园1.5万亩;积极发展葡萄、冬枣等水果产业,尽快形成规模化、高品质生产。优化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猪、湖羊、优质家禽、野生动物驯养等产业,新建3个现代规模养殖小区;推进现代竹子示范园区建设,加强丰产林培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新建生态高效竹林基地8.8万亩;着力提高花卉苗木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优化提升花卉苗木基地2万亩。
2.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新增以鲜活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三五”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增长15%以上。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方式、经营机制和分配形式,大力发展农机、植保等服务类专业合作社,鼓励同类合作社建立联合社,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加强供销社、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位一体”建设;加快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蚕茧收烘体制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深入实施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成立农民学院,发展农村社区大学,推进“学历+技能”型大中专生培养,积极推进青年农民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科技推广硕士培养,培育一批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大力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制订、落实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建立乡镇农民劳务合作社,努力构建立体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在多个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
3.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和农产品质量管理。切实加强科技兴农,依托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联盟,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现每个主导产业有一个农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有一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鼓励有基础、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科研中心,培育省级农业科技企业8家、农业企业科研中心6家。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加快建立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共服务机构,形成政府主导力、科技支撑力、农民主体力、社会参与力“四力合一”和网络全面覆盖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开放型农业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到市外建立农产品销售中心,组织名特优农产品进入世博会,抓好老字号精品名优特新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所签协议的落实,实现农产品出口增长5%、供沪杭等周边大城市农产品达50亿元。积极开展与台湾的农业合作,启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转化再创新示范中心、台湾农民创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浙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加强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建设(上海)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各县区要建好一个以上农产品营销中心。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外资、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开发项目,力争实到农业外资、内资分别达到1亿美元和15亿元。切实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农业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强化农业“三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0万亩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只、绿色食品10只,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
4.加快发展农村工业和服务业。推进农村工业发展,积极推进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在农村的产业集群区和19个乡镇工业功能区(工业园区)建设,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推进休闲旅游业发展,加快编制乡村休闲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区域建设规划,积极创建乡村、生态旅游示范区,培育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农家乐,努力打造长三角都市圈休闲农业中心。农家乐经营额增长20%以上,新增休闲观光农业园区5个、提升10个。推进农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农业生产、销售、金融、物资供应等服务,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努力构建覆盖农村的农资供应服务、商贸流通、农产品营销信息和电子商务网络等,不断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村级连锁便利店新增50个,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突出农房改造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民生
5.加快农房改造建设。完善城乡规划,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城乡联动、统筹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域总体规划“三规融合”,完善城市、中心镇村规划,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编制和实施,切实抓好宜保留村和农村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新社区建设,建立健全规划建设与管理、财政投入与多元化投融资相结合的农村新社区建设机制,通过集中新建型、中心聚居型、保护改建型、危房改造型等模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房改造建设。建设10个以上“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良好”的大型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完成农房改造建设2.4万户、面积300万平方米,其中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200户。在新建居住点同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核发工作,研究出台农村原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管理办法。强化农村社区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在环境卫生改善、公共设施维护、文明素质提升、基层自治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农房改建成果。
6.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村庄整治建设,完善创建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乡整镇整治,创建全面小康示范村20个、提升示范村20个,整治提升村160个、整治小城镇10个。加速基础设施改善,完成农村联网公路建设25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座,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100公里,优化城乡公交线网布局;加快推进“苕溪清水入湖”等四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大钱港整治、合溪水库建设;完成河道清淤1200公里,改善农民饮用水条件5万人;建设60个电气化村;新增市级信息化示范村50个以上;建成25个以上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0个村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推进气象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创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发展新能源,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设5个市级以上生态乡镇、20个市级生态村,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10个市级森林城镇、10个市级森林村庄。
7.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制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门路,新增4000户、累计有70%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年纯收入超过4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推动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向低收入农户覆盖。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采取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健全低保监督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完善收入核定机制确保“应补尽补”,推行渐退机制确保“应退尽退”,建立健全基层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福利中心建设。
三、突出中心镇村培育发展,着力增强集聚能力
8.扎实推进规划建设。加强中心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合理规划中心镇发展空间;加大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形成结构优化、城乡共享的基础设施布局,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城市功能和产业的拓展区,成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中坚层,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强中心镇城镇管理,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居(社区)规模调整,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9.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培育中心镇的重要支撑和依托,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重镇。做大做强工业功能区,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工业功能区建设水平。引导、鼓励农民到中心镇就业、落户,提高中心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度。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争取有更多项目列入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提升“双百双千”工程。
10.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大力探索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现途径和方式,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中心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立省级中心镇一级财政体制,鼓励建立“划定税种、核定基数、一定几年、超收分成”的财政体制模式,增强中心镇的自主发展能力。有条件的中心镇积极争取列入省中心镇培育发展成为小城市改革试点。开展对中心镇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11.加强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突出产业特色、加快经济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创业和定居,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切实加快中心村培育建设,不断提高中心村的人口、产业集聚程度和发展带动力,全面完成省定中心村建设达标任务。
四、突出公共服务完善,着力加快城乡均等化步伐
12.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消除农村小规模学校,全部建成合格完小,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实施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学校“三进”工程,有重点、分步骤推动办学条件现代化,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达标率力争达到89%以上。
13.加快农村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40元,参保率达到95%以上,补偿率达到40%以上。切实加强“六位一体”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继续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全科医生,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到96%以上,深入实施健康宝宝计划,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
14.加快农村文体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十项工程,加快农村公共文化“八有”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扶持农民群众自办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特色文化资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切实抓好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全年送演出到基层1000场以上、送电影下乡12000场,新建农家书屋100家,行政村文体活动室100个,推动农村基础体育设施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
15.加快文明乡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和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深化“三传递三接力”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推进文明创建城乡一体化建设。
五、突出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动制度创新
16.积极推进新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启动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农业资源向现代经营主体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社区集中、农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功能区集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水平,创新和完善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素质提升等体制机制,突出区域特色,推进跨越发展,通过5-10年的努力,在全省率先建成富裕、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鼓励各县区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吴兴区八里店等地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区域性农村综合改革。
17.积极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实现县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中心和纠纷仲裁机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全覆盖,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0家,新增耕地流转面积10万亩。完善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高流转质量,倡导“先股后转”,按照产业层次能高则高、经营规模能大则大、流转期限能长则长的要求,规范流转行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为主的方式,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促进产权进一步明晰,县区集体统管山比例控制在30%左右。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林权证发放、管理方式,健全林权管理、交易、评估机构,简化流转程序,促进集体林权规范流转。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依法占用、城乡挂钩、占补平衡、量质并举”思路,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耕地保护模式。对大型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等新农村建设所需建设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报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先行规划建设;简化供地程序,新农村建设用地农转征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供地。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建设用地存量盘活、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鼓励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鼓励乡镇、村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确保耕地动态占补平衡。
18.积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兴金融、信贷服务机构。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功能,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断开发适合农村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发展方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评定范围,创建18个信用镇、320个信用村、30万户信用户,积极推进小额信贷卡发放,年内发放各类小额农贷卡113000张;大力推广农村住房抵押借款、林权抵押贷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做法。加强农村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完善政策性涉农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资金筹措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组建投资公司,实施资产资本运作,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
六、突出深化市校合作,着力提升共建水平
19.深化市校合作共建。加快南太湖农推中心、浙大(长兴)农业科学试验站等重点平台建设,完善市校间的人才与智力交流体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建设,初步构建三级联盟组织框架,首期选拔以浙大教授为主的百名专家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完善市校合作项目效益评估体系及资金补助办法,大力推进现有重点合作项目建设,加大合作力度,提升项目建设成效。新增市校合作项目10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少于50%。
20.深化实验示范重点区域建设。进一步加大实验示范重点区域创建力度,整合财政资金为主的各类资源,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大力推进实验示范县、乡镇、村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新农村示范带建设力度,推进生态景观、产业景观、村庄景观、人文景观建设,增强新农村魅力。启动建设实验示范带2条,创建实验示范镇(乡)3个左右、实验示范村20个左右。
21.深化特色共建活动。深化村企结对,建立和完善“以工投农、以工办农、以工扶农、以工带农、以工富农、以工促农”等多种结对形式,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平、扩大成效。深入开展“百连结对百村、携手共建新农村”和“军民携手结对奔小康”活动,注重实效,放大亮点,做强品牌。加强与联建部门的对接,抓好联建项目的落实,切实加大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等省部在湖新农村试点和示范点的工作推进力度,深入培育提升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与特色。
七、突出加强农村党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2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创业创新先锋工程”,着力打造“五型组织”,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探索创新基层组织设置,适应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和农民就业居住方式转变的实际,打破传统模式,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模式,建立一批区域性综合党组织;采取“党支部+合作社+人才”模式,建立一批产业链党组织。选好配强基层领导班子,突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链,选派一批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心镇任职,选拔一批优秀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进入村级班子,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并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工作,努力造就一支能够担当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带头人队伍。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健全密切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拓展“双带双创”活动,培育一批示范性党员创业服务中心和党员创业示范中心户,形成党员带头创业创新、带领群众创业创新的良好局面。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和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有作用。
23.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和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三重两轮票决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负担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各项权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乡镇“两中心一协会”和村综治工作站、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和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认真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土地整理复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服务等途径,不断拓宽发展新路子;通过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村级留用地政策、土地整理复垦政策等,努力营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鼓励发展物业经济,细化政策扶持、加大指导督促、强化工作合力,重点扶持薄弱村和“边缘村”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村改居及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在100万元以上行政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村级债务有效化解机制。全市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增长5%以上;经济薄弱村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一左右的村达到2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