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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药品安全整顿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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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药品安全整顿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全县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县政府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庞晓辉兼任,统筹协调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销售假药、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行动。

卫生局:负责加强对临床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工作。

工商局:负责牵头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引导和督促广告经营者和媒体落实广告审查责任。

经贸局: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公安局: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销售假药,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成药、中药饮片掺杂使假,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协作,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发生或存在的根本原因,仔细研究方法措施,集中精力解决可能存在于各环节中的药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相应机构,确保案件查办完全、彻底,确保集中整治有力、有效。

二、突出重点,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突出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继续加大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力度;三是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的建立;四是继续完善落实医药产业政策;五是继续强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深追细挖,依法从重从速从严处理,形成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净化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防范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用药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工作预见性,对假药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告、早处置,严防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对于涉及面大、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县政府领导要统一组织指挥,迅速侦破案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大力宣传集中整治的措施和成效,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促进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查,全面落实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1年7月基本结束,国家六部委将对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检查评估标准,逐级进行督导。县政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在5月底开展一次督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相应开展工作督导,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通过督导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