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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畜牧兽医饲料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特制定《2012年全市畜牧兽医饲料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围绕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畜产品总量、增加畜牧业产值、降低畜禽养殖污染“两增一降”为主要任务,稳定提升生猪产业,突破草食畜禽等节粮型畜种、大力发展家禽、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是畜产品产量继续保持增长。2012年,肉类总产达到62000吨,同比增长4.36%;鲜蛋产量达到9500吨,同比增长4.35%;鲜奶产量达到220吨,同比增长2.8%;蜂蜜产量达到400吨,同比增长25.1%。生猪出栏达到585000头,同比增长3.72%;家禽出笼530万羽,同比增长4.87%;肉牛出栏21000头,同比增长4.35%;能繁母猪存栏达到33000头,同比增长2.5%。
二是畜牧业产值较快增长。2012年,畜牧业产值达到16.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9%。农民来自畜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增加50元。
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明显降低。到2012年底,力争标准化排放畜禽规模养殖场达到40家,粪污排放量减少10万吨。
四是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围绕全年工作思路和目标,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1、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健全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制度,组织专家开展巡回指导,形成养殖户主动参与、县(市)择优推荐、专家现场验收有机结合的良好机制,建好县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储备库。加强现有标准化示范场的监测,执行标准化场有关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禽养殖标准化水平。
2、全力推进畜禽清洁生产。按照“爱我美好家园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要求,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工作考核制度,以畜禽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推进畜禽清洁生产。加强部门联系,整合资金和项目,实施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协调好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项目和畜牧小区沼气工程以奖代补项目,以项目强力推进畜禽清洁生产。巩固第一阶段畜禽清洁生产成果,全面落实第二阶段畜禽清洁生产行动,力争2012年60%的规模养猪场达到污染治理目标。
3、加强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发酵床养殖和“猪一沼一果”等生态养殖模式,扩大示范试点面,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的有机结合,加快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工作,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加快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提高优质畜产品比重。开展人工种草和草种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草山草坡的生态和经济两大功能。
(二)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4、大力发展畜禽良种产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良种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良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引进优良种畜禽,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提高全市种畜禽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坚持依法治种,健全种畜禽管理制度,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依照新的管理规定对现有种畜禽场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指导种猪企业积极参加全省、全国良种猪育种协作,提高育种工作水平。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大力扶持乐平花猪原种场搬迁兴建,完善保护制度,扩大种群规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的合理机制。
5、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稳定生猪生产,做强乐平市生猪产业,争取进入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行列。突出发展节粮型畜牧业。合理开发农作物桔秆、饼粕及草山草坡等饲料资源,利用秋冬闲田发展人工种草,建设种草养畜基地。推广乐平正海生态养殖场和乐佳养牛场种草养牛经验、加大肉牛改良力度,开展杂交母牛综合利用,发展牛、羊、兔等草食畜禽规模养殖。大力发展优质肉鸡景黄鸡,促进景德板鸡产业升级。加快水禽良种、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产业体系建设。
6、推进畜收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德宇集团、金帛源养殖有限公司、乐平市思红蜂业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采取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形成“公司+农户”的合作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开放的大市场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龙头企业和农民“双赢”。着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延长产业链,把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畜产品附加值作为发展现代牧业的战略重点。巩固和扩大景德板鸡、乐平狗肉、乐平花猪"烤乳猪"及系列肉食品的销售渠道,积极扶持金帛源养殖有限公司獭兔皮毛加工项目。加强昌江区丽阳乡活牛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增加交易量,促进肉牛养殖的发展。着力培养一批农村经纪人和畜产品运销大户,搞活畜产品流通。利用现代技术和设施,加快畜产品冷链物流、活畜禽调运、生产资料配送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畜牧业流通体系。
7、加快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按照“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要求,广泛开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帮助和指导完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配机制,增强合作社服务功能,强化技术指导、信贷联保、产品销售、生产资料采购等能力,鼓励合作社走出去,建窗口,抢订单,争市场。要增强合作社组织领导能力,组织成员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合法化经营,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合作社的诚信和信誉。
(三)大力推进科技兴牧
8、强化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市、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资源,完善首席专家制度,初步建立和形成以科技推广机构、畜牧业相关协会为依托,专业合作社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单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体系。
9、加大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组织做好畜牧业科技进场入户工作,开展畜牧业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主导品种、重点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动物疫病净化”、“发酵床养殖”、“旱床养鸭”、“种猪性能测定”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加大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温控、自动通风、自动清粪等牧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提高畜牧业装备水平。加大对饲料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开展低氮、低磷等环保型饲料产品研发与推广,降低饲料工业单位产值能耗。
10、加快现代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建立现代畜牧业示范区。该区域主要包括众埠、接渡、乐平市农科园、乐港、涌山、双田、王港、庄湾、鹅湖、丽阳10个乡镇,要创新示范区现代畜牧业经营理念,优化生产方式、畜禽品种,发挥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推广辐射,带动我市实现我市畜牧业的跨越发展。
(四)着力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11、强化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实常年补免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加强疫苗管理,完善发放、领用手续。进一步推进猪伪狂犬、鸡新城疫等重点疫病的免疫工作。
12、加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按照全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切实做到监测病种到位、监测范围到位、监测频次到位、监测手段到位、结果处理到位,全市监测总量完成7463份,其中:病原监测920份,血清学监测6543份,做到动物疫情及时预警预报。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站的核心作用,加强管理,保证疫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为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3、加强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和区域化管理工作。在原种猪场、种猪扩繁场、猪人工授精站继续实施伪狂犬病、猪瘟净化,启动二级种猪扩繁场伪狂犬病、猪瘟净化工作。继续实施奶牛布病、结核病净化工作。加大抽检和监管力度,对检出病原阳性的生猪、奶牛及时进行淘汰、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对不进行处理或不开展疫病净化工作的,暂停种猪或精液的销售资格。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加强对规模畜禽场等相关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对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规定动物防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4、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按照《全国布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实施农业部“布病防控三年攻坚计划”,加强牲畜布病的监测和扑杀。认真做好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和宣传工作,强化人畜共患病的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逐步健全完善人畜共患病防控体系。
15、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以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为核心,树立产地、屠宰检疫全程监管理念,对养殖场、屠宰场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着力开展检疫申报点建设工作,推进检疫申报制度落实,确保规模养殖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90%。进一步提升屠宰检疫技能,做好屠宰检疫工作。加大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加强浮梁县经公桥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提高疫病防堵和执法能力,坚决防止公路“三乱”。
16、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突发疫情处理应急预备队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构建重大动物疫病快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坚决。
17、全面完成兽医实验室达标考核。根据全省兽医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目标和农业部制定的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加快市级兽医实验室达标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县兽医实验室设施建设,加强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兽医实验室人员综合素质和仪器设备实际操作能力,健全和完善市、县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
18、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在确保流通环节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100%的基础上,确保饲养环节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达到95%。利用追溯设备开展动物免疫、监督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和上传工作,重点做好奶牛、种畜和外调牲畜信息采集上传,开展利用计算机采集信息上传工作。全面落实能繁母猪保险专用耳标佩戴管理,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五)着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9、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大饲料监测,以饲料原料、商品饲料和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例行监测和拉网式监测,扩大检测面,增加监测频率。强化检疫与检测同步,严格控制阳性生猪出栏。加大对饲料中重金属超标及非法添加激素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饲料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畜产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0、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大生产和运输环节的抽检力度和抽检频次,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行为。
21、抓好兽药质量监管及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继续加强兽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兽药行为,积极配合“打假护农”行动,为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监管,监督指导养殖企业和农户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完善兽药使用档案,实施抗生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抗生素的违法行为。
22、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进一步整合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职能,按照“谁委托、谁负责、谁指导”的原则,加强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力度。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能力,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六)强化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23、加强畜牧兽医管理体系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完成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参照省内外兄弟市、县的做法,组建副县级的市畜牧兽医局、副科级的县畜牧兽医局,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技术体系。要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好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乡镇大小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实行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进一步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协防队伍,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报酬。
24、加强畜牧兽医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畜牧兽医队伍的行政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技能的培训。重点加强畜牧兽医饲料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积极准备和参与“全省屠宰检疫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我市检疫队伍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继续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提高畜牧兽医系统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25、全面开展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官方兽医培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一支业务精通、工作高效、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官方兽医队伍。认真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执业兽医注册、培训、考核机制,加大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兽医诊疗行为,努力提高我市兽医队伍业务水平。
(七)加强政策落实和信息引导
26、加强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畜牧良种补贴以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常规疫苗补贴、扑杀补贴、村级防疫员补贴等政策。及时将中央要求地方配套的资金、执行的政策落实到位,主动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同时根据我市畜牧业新的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对畜牧业的扶持力度。认真做好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畜禽标准化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对所有已争取在建的项目,严格督促各项目单位按项目建设要求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27、加强畜牧业预警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牧业形势分析和信息引导,定期分析畜牧业形势,抓好突发事件和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对畜牧业影响的分析,加强宏观指导。进一步加强畜牧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畜牧业生产、疫病流行、检疫检验等数据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为畜牧业生产和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及时公布畜牧业生产、价格、市场等最新动态,引导养殖场户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调整畜禽结构,组织适度规模生产。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宣传畜牧业发展的成就和典型,增强养殖场(户)长期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