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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县局公法制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队伍规范管理为保障,紧紧围绕公工作中心任务,以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以提升县局公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提高法制民警融入大局、维护稳定、服务实战能力为着力点,通过突出“五个抓”、实现队伍素质“两个提升”、落实“一个保障”,确实为公工作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突出“五个抓”,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1、抓接处警工作,从源头规范执法。针对接处警实践工作中存在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从完善接处警制度、充分运用“接处警系统”、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来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一方面是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运用执法监督平台,构建完备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使接警、派警、处置、反馈、流转等一系列流程受到全程监督;另一方面是要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将接处警工作列入月、半年、年终执法质量考评,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评。
2、抓执法全,提高执法公信力。执法全是公机关的生命线,关系到公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如何有效地提高执法的全系数,一方面要从内因抓起,有效提升民警的执法全意识;另一方面要从外因抓起,规范执法场所建设,为执法全提供保障。①是强调全意识,从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制定《执法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执法全教育,有效提升民警的执法全意识;②是严格落实公部、省厅、市局等关于执法场所的文件规定要求,指导、督促局属办案单位加快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确保执法场所改造合格率达到100%。同时,针对执法办案场所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加强执法场所制度建设,强化民警养成教育,强制入轨,切实把场所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全事故零事故、执法不规范行为零发生。
3、抓案件质量,提高执法实效。公机关查处办理各类案件是公工作实效的具体体现,而案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打击效能,影响到公执法实效,也影响到公机关群众满意率。抓好案件质量的主要措施有:①坚持推行“案件主办人、法制员、单位领导、法制审核民警、法制领导、县局领导”层层把关的审核制度,并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对因民警主观因素导致的执法过错,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②全面建立并落实不同意见记录备案制度,并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③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改进在程序上吹毛求疵的审核方式,注重实体证据把关,法制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办理,指导、服务一线民警案件办理,提升法制审核实效;④抓好案件的日常、月考评、年中考评、年度考评工作,修订完善考评标准,改进考评方式,加强问题整改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督促各单位法制员单位考评的开展情况;⑤将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奖优罚劣,并纳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作为年度评先授奖的依据;⑥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优势,主动投入“清网行动”善后与新一轮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尽快消化已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⑦积极探索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执法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抓专项治理,强化执法监督。要抓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就必须加大专项治理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多样性、可行性和实效性。①是加大对刑拘后未捕未诉、提捕起诉因证据不足存疑不捕、不诉案件的个案监督力度,剖析典型案例,督促执法办案质量的提升;②是加大对久拖不决案件,或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信访案件监督力度,定期清理涉访涉诉案件,剖析查找不足,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民警的执法行为规范;③是加大对案财物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严格落实县局制定印发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其次,针对年11月份以来办理的“有涉案财物”案件,逐案落实网上录入及入、出库管理工作;然后,依据月考评中存在的涉案物品管理问题,逐一抓好整改工作,确实强化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工作;④根据执法实践工作中暴露或存在的执法问题,及时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治理,如不捕、不诉案件、超期未结的行政案件、涉案财物等专项检查。
5、抓执法信息化建设,确保“四率”100%。落实《公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公局案件材料扫描录入规范(试行)》,大力抓好市局《关于落实2012年度全市公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四率”百分之百的通知》与县局《县公局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确保实现2012年度办理案件的扫描录入率、网上考评率、网上审批率、问题整改率“四率”100%。
二、实现“两个提升”,增强队伍战斗力
1、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提升执法民警素质。立足于实用、实际、实战,协调政工室积极抓好执法培训工作:①是依托县局“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平台,开展执法民警“全员培训”活动,定期组织法制员、科所队长等培训班,邀请省厅、市局法制专家授课,重点培训修订后的《公机关执法细则》、公信息化系统应用、办案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②是创新执法培训方式。为提高执法培训的效果,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结合日常执法考评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精心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对症下药,贴近实战,贴近专业,灵活采取“订单式”培训、“系统性”培训等多种方式,并通过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现场考评卷宗、法律知识考试、参观交流学习等形式,加深民警对《公机关执法细则》等法律规范的学习理解与运用;③是确保所有在编在职民警全部参加并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同时,做好中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准备工作,争取更多的民警通过中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2、重视法制队伍建设,提升法制队伍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法制队伍作为法制工作的执行者,其素质决定着执法质量。因此,提升法制队伍素质是重中之重: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发挥法制员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公部关于县级公机关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的意见》和《省公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在办案单位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全面推广法制员“六员工作模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法制员选任,并于上半年实行法制员等级评定,推动专职法制员享受所在单位副职待遇制度的落实。通过探索完善日常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法制员爱岗敬业,有效发挥其源头防范和内部即时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是加强法制部门自身建设。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专家授课、案例点评、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法制民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法制队伍。
三、落实“一个保障”,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健全制度建设是根本,也是重要保障,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基础化,规范执法精细化”的目标要求,狠抓制度规范的细化完善:①是完善执法各环节制度。针对执法各环节、管理服务工作中不时碰到的执法问题,收集汇总,认真分析,抓紧组织对县局年出台的《接处警管理规定》、《执法全管理规定》、《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案件审核制度》、《涉案物品操作规定》等进行修改补充,制定完善相关的规定、制度、程序、办法,并适时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提高现有制度的执行力;②是要完善监督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对接处警、案件办理等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即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借助网络化监督和执法档案,将考评工作融入日常执法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执法水平的提高;③是要完善考评机制。认真查找现行考评制度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使执法考评的内容包含整个执法活动,把执法考评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④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兑现奖惩,表彰先进。确实发挥奖惩的竞争激励作用,真正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单位工作成效、考核领导政绩和民警业绩的重要依据,确保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通过表彰先进,调动基层单位和民警的积极性,推动全局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的形成,使我局作为全市公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地位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