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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工作要点》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下简称《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3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的保持稳定的良好态势,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项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稳中有降;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规范、安监队伍素质上水平、综合监管能力上台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层次,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以贯彻执行《通知》、《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抓手,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深入宣传贯彻《通知》、《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借助媒体和运用“安全生产月”平台等,进一步加大对国务院《通知》、省政府《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并着力抓好对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确保重要文件精神执行到位。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区贯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年底,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与区政府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区直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必须向区政府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3.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完善和实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安全生产考核控制目标,及时下达年指标,并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街道、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通报奖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4.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认真落实《通知》关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督促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对照《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5.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更加注重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6.组织制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抓紧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尽快送审实施。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好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六个能力”建设,相关重点工程要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宣传机制、投入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及安监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等具体问题。
7.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大对上级出台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宣贯力度,督促、指导企业遵纪守法、遵章守规。
(二)以打非治违为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8.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强化街道办事处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
9.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0.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治理高速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违规违章现象。
11.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在“两会”、国庆等重要或敏感时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整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重要时段社会安定稳定。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12.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工企业,逐步实施关、停、转产和搬迁。
13.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等活动。
14.继续强化火灾隐患治理。继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消防控制室等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的开展,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深入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电力、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16.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卫生、安监、社保、工会等部门要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监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有效途径,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本辖区企业要巩固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工作成效,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为内容的新一轮“三年行动”。要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高危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行业指导。
18.探讨“企业达标升级”的创建方式。要把国务院《通知》、省政府《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融入到市政府“三年行动”制定的46个行业的标准中去,探讨硬件标准如何符合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法,如何适应本地实际、企业达标如何申请认定等问题,确保企业达标升级工作落到实处。
19.抓好典型企业带动作用。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
20.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兴安”的各项政策,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推广安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
21.落实风险抵押金缴纳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的规定,继续督促各相关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规定,对高危行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以及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条件的资金。同时,普及落实规范的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以夯实基础工作为目标,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2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制作和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手册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督促企业每年组织班组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23.积极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支持临江街道开展“安全社区”试点单位活动,同时,要发挥临江街道开展“安全社区”试点单位活动的作用,循序渐进在全区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要学习其他县市区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经验,发挥示范企业和社区的作用,积极探索安全诚信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2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等创建工作。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找准各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平台和载体,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更好的氛围。
2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充实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专家,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与备案工作,加强专业救援队伍训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小事故损失。
26.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作用。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作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专家组成员对开展安全生产调研论证,参加事故调查中的技术鉴定和企业建设工程“三同时”的审核以及对重大危险源评估,参加日常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活动。
27.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和制止违法违规现象,把社会监督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发挥社会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六)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28.着力提高安监队伍人员素质。继续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业务精湛、务实高效的安监队伍,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年内,组织未取得安全生产监察员、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区、街道的安监员参加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培训。
29.着力提高安监队伍执法水平。继续探索加强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落实街道安全监管职责,促使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装备配置到位,人员、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现场监管、监测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