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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行政项目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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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行政项目要点

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建设西岸经济区的关键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来来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市《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综[]83号)文件精神,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为加快海西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围绕海西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对接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立足本市实际,依据《建设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的总体布局,集思广益,高屋建瓴地谋划好“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蓝图,更好地发挥规划在海西建设中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探索切合我市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指标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比重。(市政府法制办、市绩效评估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探索开展市政府法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运行调节手段,解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开展新一轮市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加快垄断性资源、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和多元化发展,不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领域,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继续抓好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与中介组织“四分开”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并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继续完善和拓展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及行政服务规范化做法。继续推广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不断加强办事制度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务、校务、厂务、医院院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宜,逐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出台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督促市直部门年内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为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全程跟踪、运行监控以及问题处理机制,市直部门年内要选择若干重点项目,开展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配合)

(五)强化对决策的监督,明确决策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范围、程序和形式,对随意决策、违法决策、越权决策、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决策机关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海西建设的法律支撑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完善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严格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与汇编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一)全面推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制定出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在全市各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制定出台配套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查访制度、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配合)

(二)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电子政务网上运行平台。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平台集中运行,大力推进电子监察。(市监察局、市效能办牵头,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出台相关的监管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执法机关把规范事项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逐步向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领域拓展。(市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调查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加强指导市容管理处做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工作。(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容管理处配合)

(六)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面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并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机关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信息管理系统,并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示。(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积极拓宽渠道,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问责

(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质询。(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管理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建立科学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民生审计和绩效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市审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继续开展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继续推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路线图”,全面落实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市信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认真落实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机制,扎实推进“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行政复议组织机构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作用。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协调机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领域,深化大调解理念,探索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紧密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一)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议学法制度。(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配合)

(二)继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建立健全干部任职前和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全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市人事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在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全面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市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乡镇政府配备兼职法制员试点工作。(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配合)

(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继续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督导检查,及时总结、交流、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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