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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心任务,强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网络队伍,推进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加快提速提质,促进十二五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四五”转型攻坚计划和建设和谐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一、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坚持对各镇(乡)、城区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考核制度,坚决兑现“一票否决”,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积极探索并建立季普查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月访视服务率达到100%,生殖健康普查服务率达到100%。二是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免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建立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当年生育的育龄夫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避孕节育术后随访率达到100%,实施知情选择的育龄群众签订知情选择同意书达到100%,成绩列入年终考核。三是进一步抓好后进转化和“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抓后进和“双无”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四是4月份对各镇乡开展一次人口指标抽查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确保人口计生部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稳定。按照政发【】41号文件规定,继续完善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的职业化管理,按照标准落实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强化村级责任机制建设,把落实待遇报酬和完成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实行绩效工资。3月中旬对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届时由市人口计生局分管局长和股站长集中对乡级计生管理人员授课;由各位分管局长带领各股站长分组逐乡镇的对村计生专干和小组长授课。各镇(乡)、城区办事处每月至少对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环节的监管,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村级计生组织作用、乡级执法人员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作用,提高社会抚养费兑现率。年全市当年政策外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到80%以上、往年的达到65%以上。认真落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两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违法恶性案件和侵权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和高收入者等影响较大人群的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列入年终考核。三是积极推进便民维权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乡级计生部门要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增加特殊奖扶条件等新的长期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临时内容。
(五)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在全市建立3个宣传教育工作示范乡(镇)。每个镇乡建设5个包括高标准人口文化墙、宣教室、文化广场等内容的示范村,3月15日前上报创建计划。开展宣传教育环境和宣传教育档案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在市甚至全省领先的目标。各镇乡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要达到6次以上。二是开展“双文明”创建活动。各镇乡年内新增婚育文明村和婚育文明家庭总数不低于行政村总数的8%和计生家庭总数的12%。4月下旬对年以来“双文明”创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三是利用两节、世界人口日等时机,认真开展以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等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每个镇乡大型宣传服务活动要达到6次以上。
(六)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按照“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工作机制要求,一手抓试点示范,一手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指导乡村深入开展“村(居)示范”活动,到年底力争培树10个左右的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广群众自治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措施,有步骤、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扩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覆盖面,争取我市成为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典型县,到年底力争全市35%以上的村能够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开展计生工作。
(七)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经费保障机制,为全市创造更优化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环境。做好经费预算,提高投入水平,积极争取人口计生专项经费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全面完成“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任务。做好年市级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生育关怀救助金的预算工作;做好年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工作;确保避孕节育手术免费经费按季度拨付到位;确保村级专干、小组长工资按照标准及时拨付到位。
二、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八)大力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议和调度会,出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意见及开展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全市各级坚持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继续与相邻地区的秦皇岛市青龙县、卢龙县签订跨区域协作协议。做好流引产监测,各镇(乡)、城区办事处按季度上报本单位流引产统计情况。管理好重点人群。①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和持《第一个子女服务登记卡》的育龄妇女,由镇乡建立孕情档案,每月至少访视一次;②独女户既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未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育龄妇女,每月至少访视一次;③对不够法定结婚年龄的同居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构筑防止选择性别生育的牢固屏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濒临警戒区位的镇乡,列入市级重点管理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市人口计生局与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统计局五部门分别于5月、8月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站、药店、个体诊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的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坚决打击“两非”行为,公开举报电话,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每案例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推行分娩、引流产、孕妇B超实名制登记、检查过程登记及急症引流产、计划外接生报告制度。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对计划生育独女户、双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起草完善市关爱女性人口文件。
(九)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坚持“日查、月清、定期提交反馈”制度和“流出办证、流入验证”制度,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双居”工程,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流动人口开展“五免费五上门“活动。使常住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奖扶政策,着力实现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全覆盖。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救助政策。争创省流动人口“双居”工程示范点。三是继续对镇、城区街道办事处、马兰庄镇所辖六个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样本点开展动态监测工作。四是实施综合治理。公安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营业执照、劳动部门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生部门开具的《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查验证明》。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使用效力,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
(十)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单,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分析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做好出生统计求实工作,采取对各镇(乡)、城区办事处不定期抽查并结合“六普”资料,切实把出生摸准、摸实。认真做好年度的生育审批工作,严格落实好特殊证审批逐人见面,入户核实制度,确保审批合格率达到100%。
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利
(十一)切实抓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三项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大核查力度,确保奖励落实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入,满18周岁的退出,杜绝领取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的和可再生而不生奖励的重复领取。认真督导市直单位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奖励的落实、发放工作。此项工作在5月开展,利用5、6、7三个月完成审批上报工作。
(十二)做好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到应发对象手中。严格坚持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坚持“三不三公开”的原则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做到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准确登记上报,不漏一人,不多一户。在4月底前完成国家PADIS平台的录入工作。
(十三)做好年计划生育救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救助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对于乡镇初审合格的人员入户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公益金,此项工作预计在8、9月完成。
(十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一是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聚焦家庭”活动。围绕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以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为目标,结合“生育关怀十项行动”,探索实施以“生育关怀聚焦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服务项目,着力在救助困难计生家庭、倡导新型家庭生活理念、构建新型家庭文化等方面,谋划项目,搭建载体,实施关怀。组织协会志愿者采取“结对帮扶”、“亲情牵手”、“温暖慰藉”等形式,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二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及百万会员学科技活动。结合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开发、搭建互联网教育和沟通平台,通过网络交流、同伴教育、青年参与、宣传倡导等方式,进行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为主的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家、林、牧、医专家和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广大理事、会员开展“科学致富、文明婚育竞赛”活动。
四、以三大工程为重点,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十五)进一步实施三大服务工程。一是推进“民心工程”免费服务升级。从3月至9月底,对全市已婚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活动。根据省、市要求,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进一步进档升级,服务人群扩大到城镇居民、流动人口以及65周岁以下已婚妇女;检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般体格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并对乳透检查结果异常者免费进行钼靶检测。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达到90%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基本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和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90%以上,因病残儿再生育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进一步做好全市9800对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三是实施“免费吉妮环工程”。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免费为7000名已婚育龄妇女放置吉妮环,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
(十六)进一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以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设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档案、医疗电子文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提高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指导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八位一体”的管理服务职能,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逐步建设成为本辖区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青春期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努力为群众提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与服务,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一个免费发放点,对新婚夫妇发放药具知识宣传手册,暂时无生育计划的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现场领取免费药具。在城区各居委会增设免费药具发放点,进一步完善各免费发放点的基础设施,加强宣传,使育龄群众了解药具的发放渠道,增加药具发放的私密性和易得性。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与管理,使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可及率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获得率达90%以上。
五、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和信访工作
(十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阳光计生行动”,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完善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真正把“阳光计生行动”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十八)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挥村级信访稳定网络作用,认真搞好矛盾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以减少越级上访。开展“信访不出镇乡”活动,做到“小事村结、大事镇结、特事市结”;对发生的信访案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力争立案率、查处及时率、结案率均达到100%,使信访在基层就画上圆满句号,确保在全国“两会”以及各大节日期间有一个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