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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六个必须坚持”为准则,以“三优两促进”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核心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深化信息管税,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地税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幸福做出新贡献。
一、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决贯彻好“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收入督导,强化收入考核,严格依法征税,坚决防止“惜收”和“虚收”两种倾向,确保税费收入稳步增长。着力促进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通过强化地方各税种征管、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餐饮、娱乐、文化体育业税收的管理力度等措施,努力提高地税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大力清理欠税(费)。加强对欠税户的重点监控和管理,制订清欠计划。落实好《欠税公告办法》、《欠税约谈制度》,按欠税额分层次进行定期公告、定期催缴,最大限度地压缩欠税、欠费规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缴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努力实现“新欠不增,旧欠逐减”的目标。
(三)加大稽查工作力度。严格依法稽查,尤其要提高稽查“四环节”收入比例,努力提高稽查收入数量和质量。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税收执法的刚性和威慑力。继续抓好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房地产、建筑安装、超市、制造等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的专项检查,以及对餐饮、娱乐、建安等重点行业的发票检查活动。继续完善和推进征管查互动协作工作,坚持稽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复查制度,以此强化和促进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治税意识,不断促进良好治税环境的形成。
(四)切实加强社保费征收。进一步强化收入分析和重点费源监控,积极开展费源结构、费源底数调查,确保完成收入计划。继续推进社保费信息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联合办公、联网征收和信息共享,完善征缴方式。继续加强自然人软件使用,确保软件征收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社保费征收工作效率。加强与政府、社保、财政、医保等部门的协调,搞好部门间的配合,继续开展“五费”统征工作,积极开展社保费分类认定工作。
二、强化税收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五)着力抓好税源管理。继续落实市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企业日常管理及入户实地调点内容》,对重点税源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把骨干力量放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上。按照重点税源专业化、一般税源精细化、小税源规范化的管理思路,抓好分类管理。继续在夯实征管基础上下功夫,做好数据规范和数据分析工作,落实《业务工作规程》,提高纳税辅导质量,严格非正常户管理。加强户籍管理,把好注册关和注销关,严格新办企业归属认定,严防纳税户流失。加强地方“小税种”管理,认真运行各类业务软件,加强源头控管,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六)进一步强化行业和单税种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各类行业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建安房地产业管理软件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好《建筑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工作规范》,强化源泉控管。规范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营业税减免税情况督导检查。做好企业所得税管理,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小型采掘业以及亏损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推广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继续强化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抓好重点院校、医院、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和工资薪金比对工作。做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与城建税及附加的比对工作,严格落实市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及时、据实对纳税人进行清算。做好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推广应用工作,积极推进委托国税代征城建税工作,实现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征城建税及附加全面征收。
(七)强化以票控税。认真贯彻落实《省地方税务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工作规范》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日常监管、年审工作和代开货运发票工作,对货运自开票纳税人实行“严进、严管、严征税”。加强发票使用宣传,深化“积票有奖”活动,鼓励消费者积极索票。继续开展“打击假发票买方市场”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发票明查暗访和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贩假、用假行为,努力净化依法用票环境。结合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新版机打发票的推广工作。认真落实市局“百店承诺无假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舆论氛围。
(八)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属地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集体履行职责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税收管理员日常检查制度,规范管理员管户,提高管理质量。按照税源管理专业化要求,科学设置不同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强化税收管理员的信息采集、分析、利用职责,明确划分税收管理员职权范围。
(九)继续做好综合治税工作。切实加强与工商、国税、房管、土地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委托代征等综合治税制度。完善国地税协调配合机制,继续规范国地税登记信息比对工作,清理漏征漏管户。积极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着力解决税务登记信息与各类法人及非法人登记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务登记率。
三、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十)增强全员服务意识。落实好《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和全员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各级、各岗位纳税服务职能。
(十一)完善纳税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设置、公告内容,规范办税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窗式”服务。全面实行涉税审批事项统一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统一窗口答复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同城通办”等服务模式,推行引导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办税、自助办税等服务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申报功能,建立以电子申报为主体,上门申报等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
(十二)开展与国税局联合办税工作。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方便纳税人,降低办税成本。探索开展国地税联合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联合征税等工作。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落实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激励与监控措施。与国税局联合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四、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十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干部执法风险教育,加强税法培训,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体系,推广税收执法自动考核公示软件。继续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税收执法风险点提示》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减少执法随意性,切实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继续开展内部执法检查,定期对各基层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争创“三三一”活动,完善评选标准,保证公平公正。坚持依法减免税,严格减、免、缓税审批,防止越权减免税或违规缓征税款。注重解决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中存在的片面性问题,把握时机运用好、执行好政策规定。做好税务大案审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健全工作制度,确保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面达到上年度稽查立案数的10%以上。
(十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加强依法治税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税收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好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税法知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十五)狠抓信息化管理工作。深入落实《信息化星级管理办法》,继续抓好兼职管理员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认真做好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分层次、分岗位、分阶段加强基层操作人员软件应用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做好应用软件运维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巩固数据清理成果,加强征管软件的培训和应用考核力度,提高应用技能,减少操作类错误。
(十六)认真做好财税库银联网推广工作。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继续稳固横向联网实时扣税、批量扣税、POS机划卡缴税等业务。引导纳税人选择适当的联网缴税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纸质票据,进一步减轻基层人员和纳税人负担。同时,将重点转向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深度扩面工作上,加强内部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业务问题,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力度,扩大横向联网范围,切实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继续做好网上报税纳税人的CA认证工作,确保完成扩面任务。
(十七)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外网接入和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局关于接入互联网的规定,强化责任,加强上网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机房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安全设备作用,及时做好瑞星防病毒软件的使用与及时升级工作。加强局域网管理,规范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提高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安全性。
六、狠抓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
(十八)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和督导,按照《实施方案》,继续抓好全面对标、晋档升级阶段的筹划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继续开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开拓进取,拼搏奉献,争创一流业绩。加强“窗口”建设,全面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建立和巩固和谐的征纳关系。结合干部作风建设、亮牌示范、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十九)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栽体,抓好理论武装。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规范分局长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分局长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提高分局长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干部标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围绕民主推荐、干部交流、干部轮岗、竞争上岗等工作,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增强队伍活力。落实“人才兴税”原则,提高各类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科学制定全局干部培训计划,认真落实“五员”培训方案,组织好各类业务骨干及专门人员培训,坚持以考促学。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和网络平台,着力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学习培训。
(二十一)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以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精简文件,减少应酬为突破口,把不断增强的节俭意识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节俭行为。着力改进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设备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压缩经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科学理财,完善《经费管理办法》,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深入开展财务装备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后勤事务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二)探索有特色的地税文化。认真落实市局《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大对地税文化建设的领导和推动力度,总结提炼地税核心价值理念,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税务文化活动。积极开展读书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七、强化廉政建设,努力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二十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省、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坚持“廉洁护税”原则,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定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大厅、进家庭等活动,推动全局廉政文化建设整体上水平。
(二十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对征收、管理、稽查等岗位人员以及减免税审批、税额核定、领购发票资格认定、个体征收定额、停复业等重点环节定期进行抽查;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向税收业务各环节渗入,继续坚持每半年一次的重点执法监察,定期对基层分局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严格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震慑力度,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认真落实省局《问责办法》,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力。
(二十五)继续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好《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市地方税务局“四十个严禁”规定》,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人员考勤、着装、禁酒、值班、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狠刹作风纪律方面的不良风气。积极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加大纠风力度,坚决治理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纠正侵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
(二十六)扎实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邀请税风税纪监督员及纳税人代表等组成暗查小组,对基层单位人员办税、办事、执法的态度、效率等进行暗访;对纳税人举报的执法不公、服务不优、作风不实、为税不廉等方面的问题,逐件登记、调查、核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对工作人员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分析案卷、实地核查等形式开展联查,减少不廉洁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