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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事业管理局、有关培训院校: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中国科浪网)推动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省厅制定了《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部署了我省教育干部“十一五”培训工作,规定了干训工作的具体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及各项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十五”以来,我市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巩固,提高培训全面推进,高级研修培训的规模稳步扩大;培训方式不断改进,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培训实效越来越显著。特别是在学校德育工作、新课改实施、规范办学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全市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前,我市的教育干部培训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干训“十一五”规划为我省干训工作明确了目标。贯彻落实省干训“十一五”规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培训院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的战略高度,从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战略性的认识,切实响应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号召,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积极部署,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认清目标,明确任务,立足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创新培训机制,健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育干部的素质与能力。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教育干部,营造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学以致用、求真务实的氛围;努力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干部保障和人才支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任务,抓好重点
根据省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市十一五干训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落实大规模、高质量培训我市教育干部的任务。通过培训,使教育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市级培训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级培训、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培训格局;教育干部参训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培训制度逐步完善;师资队伍不断优化,质量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保障更加有力。
主要任务:
1、积极完成省级组织的各类培训。①引导我市的省高(完)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省、市级一类、二类幼儿园园长及广大教育行政干部积极参加省级任职培训和提高培训及现代教育理论培训,按质按量完成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任务。②配合省教育厅做好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和名校长培训培养的选拔推荐工作。③积极参加省级培训基地组织的针对皖北地区市、县的400名农村乡镇中心校校长培训。
2、切实有效地搞好市级培训工作。①积极组织全市的初中校长任职培训和提高培训,力争任职培训率和提高培训率都达到100%,所有中学新任校长全部持证上岗。②组织全市区内的小学校长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或提高培训,力争培训率达到100%,所有小学校长也全部持证上岗。③组织全市(三县四区)至少10%的乡镇中心小学骨干校长参加高级研修培训。④争取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都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或提高培训,培训率达100%,做到持证上岗。⑤积极组织初中及市区小学校级后备干部培训。⑥实施市级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⑦力争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干部轮训一遍。⑧积极组织我市农村乡镇中心校校长培训,实现农村中心校校长的全员参训。⑨力争与相关高等院校联办教育学原理或教育管理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系统提高一批中青年教育管理干部在教育及管理方面的理论修养。
3、指导落实县级培训任务。①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所属区域内的农村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工作,力争做到农村小学校长任职培训率达到100%,提高培训达100%,做到全员持证上岗。②各县市还要做好城区内小学校长的全员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引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认真学习“十一五”规划,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巩固和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在职校长提高培训,加强骨干校长研修培训,逐步提升中小学校长学历层次;要保质保量完成“十一五”干训目标。各类培训学校要结合受训人员的实际工作,积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用新的办学和管理理念武装各级各类校长,着力提高各类校长的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以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为加强和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把教育干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分级培训,分级管理。市教育负责全市教育干部培训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业务指导、质量监控和相关信息服务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完善教育干部培训的领导体制,统筹部署和定期研究本县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教育干部培训情况作为考核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内容,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贯彻落实干训工作不力的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制,根据情节,给予党内行政记过处分,严重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
各县市区和各培训基地在具体组织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发展。遵循和把握教育干部的成长规律与培训需求,激发教育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将教育干部培训与事业发展、干部成长进步紧密结合,提高教育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战略思维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2、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加强对全市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根据培训的实际需求,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实施分类指导。培训计划要注重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薄弱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合理分工、分级实施。
3、倾斜农村,均衡发展。结合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我市农村学校偏多的特点,全市教育干部培训要“突出骨干,加强农村”,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从培训政策保证和经费支付上加以倾斜,加强城市与农村校长培训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之间校长队伍的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均衡发展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
4、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教育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国内外教育发展最新动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开发、引进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进入教育干部培训领域,鼓励支持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加强培训区域合作,促进国际交流。
四、做好保障,切实落实
按照省“十一五”规划,做好相关保障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做好如下保障:
1、进一步加强干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效。各培训基地要继续充实干训教师队伍,完善学科力量配置,积极派干训教师出去进修、挂职锻炼,积极参与省干训教研活动,组织干训教师开展教研和系列课题研究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兼职干训教师队伍,整合培训资源。按照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从熟悉教育规律、教育实践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知名专家学者等各类优秀人才中选聘兼职教师,使他们走上我市干训教学讲台,建立全市教育干部培训的专家资源库。进一步优选优聘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有计划地组织干训管理者开展系列课题研究,进行专题考察学习,促使他们深入认识教育管理实践,开拓他们视野,提升他们的干训管理理念。
2、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探索干训教学新模式。各培训基地要做好训前调研工作,组织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长,会同专家学者,针对我市教育现状及面临的挑战提出系列课题,及时添设这些既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和实施素质教育新要求的、又贴近管理一线、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前瞻性的内容和课题,使分段教学更加合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学模式,建立多元化培训模式。加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问题解剖、现场观摩等实践性教学,综合运用现场诊断、挂职锻炼等培训模式,研训结合,以“研”促“训”。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优势,积极推进教育干部远程教育,面向基层,为教育干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长提供便捷的优质培训资源。依托中小学校长提高班、高研班,围绕主题,举办“名校长论坛”,提升教学层次,提高培训质量。
3、强化制度建设,保证训用衔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完善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校长培训取得的成效作为干部任(聘)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强化培训与干部培养、聘任、考核之间的联系,突出培训与任用的有机衔接。凡未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新任校长,必须在任职之日起至六个月内,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合格证书”。在职校长,“十一五”期间必须参加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对于未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和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提高培训的校长,其本人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各种“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其所在单位不得参加达标学校、示范学校等评比活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计划参训的中小学校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对免去其职务。继续将教育干训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各级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4、规范管理,从严治训。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全市干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培训机构的培训方案与计划必须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为加强培训过程的监控和考核,将建立调训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大培训质量监控力度,定期对培训进行检查评估,从培训需求调查、培训目标确定、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内容和方式选择、培训师资选聘以及培训过程管理等环节上加强监督。各级培训机构对参训学员要严格管理,实行考勤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和定期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成绩和写实性书面学习鉴定存入本人档案。严格培训学籍和培训证书管理,建立完善的培训登记制度和备案制度。由省教育厅印制的各类教育干部培训证书实行固定编号,省、市两级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县级培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并运用微机数据库管理。
5、经费投入,保证培训。教育干部培训经费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列入同级教育事业费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市教育局将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经常性预算,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补足同级干训经费。保障培训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加强教育干部培训经费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各级培训机构要以社会效益为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每年将对补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逐步推行项目管理,实行与项目实效挂钩的培训经费拨付制度。为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能,市县区可以采用委托、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培训机构。
各县市区教育局一定要把实施“十一五”干训工作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加强管理,从严治训,进一步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规范办学水平。各培训基地要联系实际,改进教学内容和方式,采取“送出学、请进教;自发学,集体研”的办法,提高培训实效。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和教育干部要积极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善于思考,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工作,让培训的效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教育工作的实际行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