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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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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现民本岳阳和谐崛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的5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全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举措,扎实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加强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湘发〔2006〕21号)精神,结合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政干部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一起抓,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谱写民本岳阳和谐崛起新篇章提供政治思想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根据对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和干部的实际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针对不同对象和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和体系,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努力探索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根据全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为重点,整体推进“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重点进行《文选》和党中央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党政干部五年轮训一次的要求,全市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300人左右、科级干部3000人左右。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落实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务。

1.地厅级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调训计划,每年安排10名左右地厅级干部参加中央五所干部院校和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或者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

2.县处级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的干部调训计划,每年安排2名左右县(市、区)委书记到中央五所干部院校学习。根据省委组织部干部调训计划,每年安排25名左右市直单位正处级实职干部、2名县(市、区)长和2名县(市、区)委副书记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学习2个月;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调训260名左右处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学习2个月。

3.科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制定调训计划,每年安排80名左右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100名左右的县(市、区)直部门正职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学习2个月;每年安排100名左右的新任职公务员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培训2个月;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进修1次。

(二)突出抓好中青年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等措施,加强中青年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

1.厅局级后备干部。根据省委组织部调训计划,安排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半年。

2.县处级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每年有计划安排60人左右到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3个月。

3.启动中青年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需要,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参加出国(境)培训。

(三)认真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作用,加强以乡镇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和以街道干部为主体的社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围绕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目标,提高社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基层干部每年应参加1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四)加强其他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其他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干部培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继续抓好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根据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的特点和需求,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每年安排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各50人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2个月。各地、各部门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注意安排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参加培训。

(五)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工业经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培训。重点抓好大中型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教育培训,每年累计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天。要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培训的作用,认真研究和引导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

(六)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按照岳阳市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重点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高新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全市企事业单位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分期分批安排培训一次,5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60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要求同步规划,确保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分类指导,加强典型示范和工作引导,整体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计划申报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点名调训办法。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统筹安排,制定出2006~2010年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的具体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门,党委组织部门以此为依据进行点名调训。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领导干部参加部门业务培训,必须事先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调训。未经审核同意的,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可以拒绝送训。

(三)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干部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参加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未完成培训的,经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应当及时进行补训,试用的领导干部要延长试用期直至完成补训。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参加教育培训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调离、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应当自觉遵守教育培训机构的学员管理、教学组织、考试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要逐步推行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增强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力。

(四)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和培训准入制度。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安排专职教师到上一级的党校、行政学院(校)或高等院校进修学习,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五)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地方财力,整合资源,加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加大对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的基础设施和办学设备的投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列入计划的主体班,所需培训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并审核安排,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一律不得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鼓励干部自学,对取得在职教育学历、学位的给予适当补贴。

(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充实干部教育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的积极性。坚持管理者先受教育的原则,加强对干部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为他们多创造一些进修学习、外出参观、基层锻炼的机会,以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不断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参照本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面推进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