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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畜牧业发展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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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畜牧业发展规划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我镇畜牧业近几年呈快速发展的势头,已成为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切实规范我镇畜牧业的发展,根据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镇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制定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

我镇畜牧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现状

据2012年度统计,生猪存栏41084头,出栏70790头;牛存栏2491头;羊存栏306只;家禽存栏280236只(包括森宝养殖场);兔存栏33252只;肉类总产量6772吨,蛋总产量279吨;水产品总产量325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禽饲养规模化程度低,生猪方面已具有一定的规模,50头以上养猪户据调查有247户,但在家禽、羊、兔方面规模的程度低,基本处于农户散养,因规模饲养量少,商品率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同时,饲养技术水平难以提高。

2、养猪业污染严重。由于养猪业无序发展和不重视环保建设,相当一部分猪场排污设施简陋(如沼气池容量不足,处理能力低,无生化池)或根本没有排污设施,直接向河道、小溪、农田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制约养猪业的可持续发展。

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手段,进一步推进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发展方向

发展外向型养殖业,实施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大力发展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畜牧业及附加值高的现代化食品加工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既要看到养殖业兴起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又要看到发展养殖业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做到统筹兼顾,趋利避害,健康发展。

发展规划原则。

(一)土地吸收原则。有多少土地,地上植被能吸纳多少粪便,才能养多少猪。按每亩土地消纳5000-6000千克粪肥标准,科学制定养猪规模。

(二)排污设施合理。按核定最高栏数为基数,每头存栏猪沼气池建设标准为0.4m3;生化塘建设标准为6m3;每半年对沼气池清渣一次,每年对生化塘清理和整修一次,并实行干清粪或干湿分离收集措施。

(三)科学配制饲料。改进饲料加工工艺,规范各类药物添加剂和消毒剂的使用,禁止使用各种违禁药物,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实现畜产品无公害目标。

(四)划定禁养区。1、集镇周边1000米内;2、集中供水水源地周边500米内;3、各村及自然村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和群众房前屋后区域;4、永定河从西陂、上洋、北山、和兴干流沿岸1000米以内,从富岭到和兴的支流沿岸线500米以内;5、西陂天后宫、富岭五凤楼等风景区、旅游区、文物保区;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护的其他区域。

发展规划。

总体要求:控制总量,适度发展,逐年递增,可持续发展规划。

据1亩耕地可载养2头生猪,1亩山地、果园可载养生猪3头,100亩林可载养生猪3至10头来折算,我镇现有耕地面积20092亩,可载养生猪40184头;林地面积11.3亩,可载养生猪11300头,山地果园13850亩,可载养生猪41550头,累计可载养生猪93034头,2004年养殖数70790头,所以可发展养殖数22244头。今后养猪业重点推行“猪-沼-果(林、草、菜、鱼)”综合利用生态养殖模式,群众居住区小规模散养户进行迁移,发展无污染环保型养殖业。

发展对策和措施。

(一)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

坚持养殖品种多元化的原则,在发展猪、禽等效益高、产量快的养殖业同时,加快牛、羊、兔等草食动物的发展,重点是充分利用牧草资源丰富、气候适宜等特点,做强做大养兔业,我镇养兔业还大可拓展。建立一批有市场、有特色的良种畜禽商品生产基地,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积极鼓励大中型工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养殖业,实行投资多元化、经营多元化,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

(二)全面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一是面向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大小、变化决定发展方向、规模和速度;二是抓好区域性主导产业的开发建设。依据资源分布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做到区域的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规模经营;三是从实际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四是优化服务功能,健全完善畜牧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减轻农民负担,实现畜牧生产、加工、销售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畜牧业保障体系建设。

畜牧业保障体系包括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疾病控制体系、饲料生产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一是家禽良繁体系,可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种畜禽场”的宝塔式家禽繁育结构;二是疫病控制体系。认真抓好辖区内的饲养、流通、屠宰等环节的防疫检疫监督,加大防疫、检疫力度,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通,确保我镇无重大疫病发生;三是饲料体系。大力开发饲料资源,加强饲料质量和安全性监督检查,同时抓好青绿饲料的合理利用,发展人工种草,增加饲料供给总量;四是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工作,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畜牧业发展的新动态及实用科学技术,营造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

养殖污染已严重影响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对养猪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首先,划定禁养区,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城镇居民区等需特殊保护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原有猪场限期搬迁关闭;其次,限期治理目前所有猪场,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确保达标排放。对污染严重,排污不达标的猪场,限期搬迁;第三,对新建、改建或扩建猪场,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养猪户必须根据上级养猪业发展规模进行选址并确定养殖规模,做到以现有土地和环境条件确定养猪规模。同时,科学布局,使养猪场避开居民区、农田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严格实行环保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制度,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推行猪—沼—果(林、菜)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

(五)加大环保宣传和执法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加强对环保意识、环保法规和养猪业污染治理的政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特别是养猪户的思想认识,同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养殖户,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关闭或强制搬迁等处罚措施,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扭转目前养猪业污染治理不到位的被动局面。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工作的重点从发展养猪业转移到对养猪业加强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和强化对养猪业污染治理的轨道上来,定期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治理工作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环保部门:调查养殖业污染状况,制定养殖业防治污染规划,对建设养殖场申报及时实地勘察并作出环境评价报告,符合选址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已审批建场的防污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发给《排污许可证》,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养殖业污染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并依法加大对污染的专项治理力度。

国土所:按《土地管理法》和县政府有关政策,对符合建场用地规定并经环保部门审核的养殖场,及时协助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林业站:按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不破坏林业植被为前提,对养殖场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协助报批。

畜牧站:制定全镇养殖业发展规划布局,指导养殖场(户)合理选址,做到以现有土地和环境条件确定养猪规模,大力推广适度规模,猪—沼—果生态立体养殖,加强规范养殖场的防疫、消毒、用药制度的管理,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指导养殖场申报无公害、绿色畜产品认证工作。

水管站:加强城乡生活饮用水源的管理,严禁在乡村(含自然村)饮用水源头建设养殖场;加强养殖场直排水体污染水质的监管。

村级:可加大对本村散养户和小型养殖户排污工作的监测和管理,建立村规民约,签订村民养殖协议,切实保护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把关,依法治理,不断规范养殖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