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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有效破解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影响水环境难题,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根据《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2011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情况
(一)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1.畜禽养殖现状
畜禽养殖业是我市农业传统主导产业,主要为生猪、肉鸡和湖羊三大养殖品种,其中肉鸡和湖羊产生的粪便直接作为有机肥得到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为生猪饲养产生的粪尿、污水和沼液的排放。目前全市共有养殖户13231户,存栏生猪23.1万头,其中存栏20头以上养殖户1235户,共存栏生猪16.4万头,占全市存栏量的71%;存栏20头以下养殖户11996户,共存栏生猪6.7万头,占全市存栏量的29%。通过前期整治,目前全市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户已治理的有661户,已治理场户生猪存栏量约占全市生猪存栏量的63%。
2.温室甲鱼养殖现状
据统计,全市共有温室甲鱼养殖户2058户,养殖面积总计270.6万平方米,分布于许村、长安、周王庙、斜桥、袁花、海洲等镇(街道)。其中许村镇有养殖户1891户,占全市总养殖户数的92%,养殖面积246.2万平方米,占全市养殖面积的91%,虽然温室甲鱼养殖主要集中在许村镇,但是养殖户分布于许村的各个村、组,分布较散,而且养殖规模普遍较小。温室甲鱼污水排放集中在养殖后期,养殖前4个月由于池内水位较低,基本不产生污水排放,养殖后4个月每隔7天排一次污水,排污量较少,春节前后甲鱼起捕时,养殖池内污水一次性排空,因此近97%的污水集中在春节前后排放。
3.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现状
化肥农药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源头,尤其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化肥利用率低,流失严重,同时也造成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和质量下降。近年来,我市通过测土配方、推广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工程,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使用化肥8249吨(折纯),农药948吨,分别比2006年下降17.2%和8.7%。2010年,共开展测土配方面积52.3万亩次,开展统防统治面积2.8万亩,推广使用有机肥15.6万吨(含畜禽养殖有机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02吨(折纯),有效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强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我市农村目前共有村(社区)182个,农户137105户。近年来,通过开展“生态家园”建设、村庄整治和“两新”工程集聚,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覆盖率100%,其中有23个村(社区)开展了污水纳管建设。目前全市通过生态家园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9158户(其中净化池处理42615户,接入污水管网6543户),通过“两新”工程集聚农户10660户(集聚点配套建设雨污分流设施),两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43.6%。
(三)水源地保护区情况
1.养殖业情况。全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共有水产养殖场3户(长安2户、海昌1户);全市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共有养殖户7户,均为生猪散养户且全部在海昌街道。
2.农村生活污水情况。全市水源保护区共涉及农户1438户,其中一级保护区626户(许村174户,长安397户,海昌55户),二级保护区812户(许村502户,长安115户,海昌195户);全市水源保护区已治理农村生活污水1171户,未治理267户,其中长安镇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已经全部完成治理,许村镇水源地保护区有257户未治理,海昌街道水源地保护区仅利民村10户农户未开展治理,且该区块已经列入市拆迁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以改善农村生态水环境,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为出发点,以遏制农业污染排放、减少化学农资投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为工作重点,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为典型带动,全方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推进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防治,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2011全面完成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整治,2012开始启动实施20头以下散养户治理,到2015年完成治理3600户;畜禽养殖污染后续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已治理场后续服务全覆盖,养殖业准入制度有效实施,禁、限养区政策全面落实。
2.存栏生猪20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实行农牧结合饲养模式。
3.实现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全覆盖。
4.开展标准农田质量提升1.5万亩以上;实施测土配方266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21.78万亩;实施绿色防治技术14.67万亩。
5.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项目5个。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
7.强化重点区域防治。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生猪散养户全部实施整治,2012年7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场搬迁或关停。
三、工作任务
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与分类发展相统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七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养殖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有效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
(一)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主平台,以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为主线,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大力宣传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理念,鼓励和指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构建符合发展生态农业的产业体系、组织结构、生产方式、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助推全市水环境提升。到2015年,争创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项目5个。
(二)产业结构调整工程
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科学制订畜牧产业、水产产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准入意见,依照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产业和控制养殖总量。提高畜牧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和生态化水平,加快转变养殖业生产方式,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户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名牌产品,通过市场机制逐步扩大规模化率,减少中、小散户饲养。鼓励甲鱼“两段”法养殖和全程池塘养殖,引导温室甲鱼养殖户在利用原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向低环境污染、高经济收益的种植业转产。到2015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80%,按照每亩耕地配套0.5头生猪的载畜量控制区域内养殖存栏总量,年饲养量控制在50万头以下。
(三)农牧结合推广工程
把农牧结合作为深化和巩固养殖污染治理的主抓手,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我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际的各种农牧结合模式,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种养业协调平衡发展。探索和建立养殖户与种植户的农牧结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后续管理服务队伍在农牧结合应用中的纽带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沼”综合利用,建立市场化的“三沼”利用、服务机制。2010年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全部实现农牧结合。到2014年,全市存栏2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面实现农牧结合。(详见附件2)。
(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加快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治理力度,组织开展粪尿污水直排入河或离河道水域较近的散养户整治工作。强化整治措施,对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养殖场一律实施关停。禁限养政策全面落实,做好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海昌街道)7户散养户的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后续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后续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已治理养殖场污染零排放。2011年,全面完成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整治,关停禁养区和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养殖场30户;2012年起对生猪存栏20头以下散养户开展治理,到2015年计划完成3600户散养户的治理(详见附件3)。
(五)温室甲鱼养殖污水治理工程
按照“控制发展、有效治理、逐步转型、生态发展”的方针,通过对养殖场污水开展沉淀净化和生态池净化等治理试点工程,积极探索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的有效方法。同时推进养殖污水纳管建设,根据温室甲鱼污水集中时间段排放的特点,通过建造污水储存池和污水收集管道,把养殖户排放污水统一收集到储存池中,利用泵或槽罐车将储存池中污水抽送至就近的污水管道或污水泵站。到2015年,实现温室甲鱼污染治理全覆盖。
(六)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
积极推广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提高施肥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冬绿肥种植翻埋、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技术,积极推广有机肥施用,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化肥使用;进一步加大统防统治力度,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全面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农药喷施;突出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引领,全市建立12个百亩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到2015年,全市累计实施测土配方面积266.08万亩次,推广配方肥6000吨;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1.5万亩以上;开展统防统治面积21.8万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525.4吨(折纯),实施绿色防治技术14.68万亩(详见附件4、5)。
(七)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程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结合“两新”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拆迁项目建设,对新建居民集聚点实施雨污分流同步配套建设;二是结合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对农户相对集中、未纳入“两新”拆迁规划和村庄整治计划的保留村庄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对盐官下河饮用水源头保护区范围内许村镇茗山村、联盟村和科同村257户生活污水未治理农户实施治理。2011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000户,争取到201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详见附件6)。
四、整治标准
(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遵循“属地管理,上下联动”、“依法整治,公开公正”、“引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对养殖区域在已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或养殖设施简陋、养殖方式粗放,环境危害大,不具备治理设施建造条件、治理无望的养殖场(户)实行限期关停;对尚未采取污染治理措施,或虽已建造部分治污设施但设施不配套或没有正常运行,但主动整改配合意识较好,且具备治理设施建造(或改造)条件的养殖场(户)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方案”的方针进行限期治理。
1.存栏100头以上的场户。整治实行“两分离、三配套”,即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粪污干湿分离,依据养殖规模建造或修复配套的沼气厌氧池,沼液直接接入沼液贮存池,沼液贮存池不允许设置污水排放口。
2.存栏20头~100头的场户。实行雨污分离,依据养殖规模建造或修复配套的沼气厌氧池和沼液贮存池,沼液贮存池不允许设置污水排放口。
3.存栏20以下的场户。建造封闭式粪污储存池,粪尿污水排入储存池,由农户自行清理。
4.对存栏20头以上已治理养殖场全部纳入后续管理服务,全面封堵排污口,确保已治理养殖场污水零排放。各镇(街道)要按照辖区内沼液产生量,合理布局公共沼液贮存池和污水管网接入口,确保产生的沼液全部利用或送入污水管网。
(二)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整治
1.治理。根据试点结果选择有效、可行的治理方法,制订治理方案。
2.污水纳管。一是有条件的场直接接入管网;二是运用槽罐车将污水抽运至就近污水泵站。
(三)肥药减量增效
1.冬绿肥种植翻埋。引导并鼓励农民种植冬绿肥并翻埋,主要种植紫云英、黑麦草等冬绿肥。
2.推广秸杆还田:重点推广晚稻、大、小麦机械秸杆切碎还田。
3.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进一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快速、简便培肥地力,推广区每亩年使用有机肥200公斤。
4.配方肥推广应用: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肥规律推广相应的专用配方肥,推广区每亩年使用配方肥35.8公斤。
5.加强病虫监测,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完善病虫监测体系,加强田间调查,水稻等农作物病虫短期预报准确率95%以上;推广水旱轮作、以水压草、灌水杀蛹、昆虫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分散处理。对自然地形复杂的农村自然村、组。农户生活污水经地下管道收集后依地势就地分散或联户(一般联户数量不超过15户)建造净化池。建池地点一般选在河滨和农田排渠旁。净化池分前后两个处理区,前面为厌氧区,后面为兼氧生物过滤区,前后处理区池容比为2:1;池容按每户1立方米设计。
2.集中处理。对小区内排水已采用雨污分流,但污水无法接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收集管道的农村集中新村点,采取集中处理方案。建池地点一般在小区绿化带下,池型分前后处理区和氧化沟,前后池容比例约为2:1,前处理区为沉淀和厌氧消化区,后处理区为兼氧生物过滤区,氧化沟前端设拔风口,沟内分级落差,每户设计有效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五、政策保障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后续服务管理、养殖场关停补助政策按《关于印发市农业生态化建设补助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补助按《市2010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三)统防统治补助资金按《关于预拨2011年粮油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资金的通知》执行。
(四)列入村庄整治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资金按《关于印发市农业生态化建设补助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庄整治整镇整治和待整治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在试点结束后确定治理方案和补助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市成立由农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领导小组,统领和协调防治工作开展。市农经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和实施农村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市农经部门负责制订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行动计划,做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组织验收,密切掌握各镇、街道工作进度和成效,及时分析工作存在问题和总结工作经验。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防治工作补助经费。市环保部门负责养殖业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和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市水务集团负责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各镇(街道)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的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方案、年底有总结;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防治目标全面实现。
(三)建立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管理。一是完善畜禽养殖污染后续管理服务机制。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已治理场户实际情况,加强后续管理服务队伍建设,除四个街道可委托市新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外,其余镇(街道)均要建立后续服务队伍,并逐步探索后续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对已治理场户的监管机制,设立并公布畜禽养殖污染举报电话,明确镇、村、组三级监管责任人,对已治理场户的后续服务、设施运转、农牧结合、排污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已治理场户实现污染零排放。二是建立温室甲鱼养殖污水治理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和污水纳管服务机制。根据治理工作进度,同步建立后续服务队伍,开展后续管护工作。三是建立养殖业准入机制。制订出台全市畜禽和温室甲鱼养殖业准入办法,合理控制养殖业发展,提高养殖业规模化水平,实现养殖业有序健康发展。四是完善督查机制。市农业部门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防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监督和视察,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防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要利用“农民信箱”的覆盖优势,加大对种、养殖户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种、养殖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加对防治工作的配合支持热情,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