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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年”主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注重监管创新、队伍素质提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整体效能,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为确保2014年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及全镇的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构建平安江安、和谐江安,特订立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双基”工作上规范,队伍素质上台阶,监管能力上水平,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上层次。
二、主要措施
(一)、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建设,镇长孙福才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镇长唐晓星任副主任,镇政府各条线分管领导,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二是实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充实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改变镇安全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的状况。三是组织安全培训,使安监一条线的同志尽快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安全生产监督业务,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实行执业资格上岗,推行职、权、利相符合制度。安监人员除了要加强业务学习,还要实践锻炼,增强创新意识,接受新知识,启发新思维,创造新经验,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五是安监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监管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安全监管责任。增强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从政为民与依法行政、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安全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建成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
1、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二是适时调整镇安委会组成人员。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事故控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企业“一把手负责、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江安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属地管理,对村(社区)实行目标管理。四是逐级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确保政府履职到位。五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制定《江安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六是组织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和“一票否决”的制度。根据《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办法》,确保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退出机制,增强安全生产自律约束机制,提升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村(社区)及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主体责任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1+3”安全监控体系(“1”是指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三个机制),制定全面实施方案,力争2014年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合格班组建设,按照《安全合格班组考核标准》,在化工、冶金、机械、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星级安全班组”创建评选活动,增强班组的凝聚力和团结互助精神,切实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实行安全生产告知与承诺制度,在重点行业推行应知卡、告知卡、应急卡活动;在危化企业推行主要负责人约谈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活动;在全镇开展企业“零伤害”承诺活动,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四是深化安全评估和分类监管工作,在已经开展的行业进行安全评估和分类监管工作“回头看”,实行安全评估和分类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扩大安全评估的覆盖面,加大对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安全评估和分类监管工作的推进力度。严格执行评估等级制度,着力抓好B类企业提升及C类企业整改复评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杠杆作用,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与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银行征信系统、技改贴息等政策措施挂钩。六是积极试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和保险公司对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家检查制度。
(2)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达标。二是规模机械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稳步推进,三是鼓励已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的企业申报二级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
(3)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南通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南通市生产经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量化报告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9日排查隐患,并向安监所书面报告;村(社区)和各部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加大现场督察整改力度,并于每月16日书面(主要负责人签字)向镇安委会报告职责管辖范围内上月事故隐患整改和当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4)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互助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动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以弥补行业安全管理的缺失。二是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总结安全生产理事组管理成功经验,组织开展先进理事组评比细则,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互助管理。
(二)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立足基层企业,面向全社会,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组织开展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的培训。一是组织对镇、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专职安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专题培训。二是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管人员和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三是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高危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专门培训,持证率达100%。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我为企业安全献一计”等系列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宣教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双十佳安全卫士”、“安全卫士”评选、工会代表劳动保护巡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等活动。
3、建设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库,落实重点行业的职工安全生产电视网络远程培训工程,推进培训机构管理标准化。
(三)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和整治
以解决突出安全生产问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为主线,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冶金(机械、铸造、锻造)、特种设备和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由安委会牵头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开展专项整治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交警中队牵头。要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管、监督,对所辖道路建立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动态排查、分级挂牌、综合治理机制,确保不因排查管理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派出所牵头。一是宣传贯彻新《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消防安全“三提示”,特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形成合力,大力开展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三合一”建筑、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出租房、村(社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决扼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所牵头。一是继续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的程序和标准。二是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制度,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
4、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所协助市安监局。一是规范零售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零售网点管理,核定并严格执行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储存量。二是整治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以及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销售A级烟花爆竹及其它违禁产品等。
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所牵头。一是深入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逐步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三是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开展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四是加强职业健康队伍建设,充实职业健康监管力量,监督重点企业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6、机械、铸造、锻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所牵头。一是组织开展机械、铸造、锻造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规范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二是全面提升企业在定置管理、脚手架搭设、危险性较大作业等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机械行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四是督促企业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强化对事故易发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重点危险源点的监管。
7、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所配合市质监局。一是落实对新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告知。二是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督查。三是落实对重点监控设备的督查。四是巩固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和港河吊机治理成果。五是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达标活动。六是指导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8、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表》规定内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四)依法查处各类事故。依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存在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部门领导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律规定,由纪检监察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本质度
1、坚持“科技兴安”战略。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课题的研究。二是做好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倡导企业采用先进、安全、可靠的技术与装备,依靠科技防范事故。三是大力推进安全设计创新与进步,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四是完成安全工程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2、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一是聘请安全专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事故调查中的作用。二是邀请专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镇领导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参考信息。三是实施聘请专家检查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非煤矿山企业推行专家检查制度。
3、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资料数据库,推进应急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二是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四是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查询系统》作用,实现快速处置、降低损失、减少影响的目的。
4、加强对危险源的排查监管。一是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摸底工作,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管责任。二是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监管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监控管理。三是推进移动危险源监管,提高实时动态监管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