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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6年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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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6年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强化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细化校园安全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建设基本达到《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

(二)各类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三)生命安全教育开课率、一月一次的安全演练师生参与率、各类安全告知书送达率、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工作人员等安全岗位培训率均达100%。

(四)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达到县级“平安校园”标准。

(五)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师生犯罪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督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

健全机构,落实职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护校巡逻队等校园安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人人负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健全制度,强化责任。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依据《校园安全工作基本制度目录》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优化各类预案;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修订安全责任书内容,与各处室、教职工、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5月和9月初,与学生签订《学生乘车安全和防溺水保证书》,向家长发放《学生乘车安全和防溺水教育告家长书》,寒(暑)假前夕,与学生签订《寒(暑)假安全承诺书》,向家长发放《寒(暑)假告学生家长书》,强化师生员工及家长的安全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校园安全培训制度,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水平。组织校园安全管理干部、安全信息员、安保人员,采用专题讲座、现场观摩、典型推介等方式,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集中培训,提升岗位履职水平。针对学生交通安全、学生异常情况管理、疾病控制等工作难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巡回指导,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多措并举,增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三防”建设。积极研究对策,筹措资金解决学校(幼儿园)校园围墙高度达不到2米高和极少数校园不能封闭问题。督促校园监控设备提档升级工程中标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早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和监控信号数字化。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采用人员分工调整和向保安公司聘请专业保安等措施,解决保安人员年龄偏大、专业化水平不高和寝室管理员不专职问题;依据《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加大安防经费投入,确保2016年校园“三防”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及时维修和更换消防设施,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强化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要求,扎实开展课堂安全教育;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疾病防控、饮食卫生、防火安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分学期聘请专业人员到校为师生员工及家长进行“专业性”的专题教育;突出“实战型”,每月开展防震、消防等交替性安全演练,做到时间、空间、人员“三个全覆盖”;利用家长学校开办、致家长一封信或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让交通、防溺水、反对邪教、法制等教育渗入每个学生家庭。

(四)狠抓常规,夯实校园安全管理环节。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各类安全工作规范,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实施规范化和长效安全管理;突出消防、乘车、食品卫生、疾病控制等安全工作重点,抓住“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生乘车信息台账的建立,学生异常情况中异常类别、应对策略等工作难点,强化督办和巡回指导,促进全县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

(五)深化创建,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水平

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创建考核在学校年度考核中的比例,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激发学校(幼儿园)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修改《“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细则》,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工作标准。创新考核方式,增强创建实效,及时通报考核结果,提高平安校园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采用树立标杆,典型推介的方法,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升“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水平。

(六)协调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标本兼治原则,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结合,依托县、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环保、文化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不断发现新问题,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方法,统筹安排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春秋开学期间和高中考前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形成社会震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分学期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和指导工作;依托学生乘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公安和交通部门,开展学生乘车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督促乡镇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上路巡查工作,重点解决学生乘坐无营运资质和超载车辆以及乡镇街道占道经营等问题;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巡逻和护学“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