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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切实做好食品保障工作,针对我镇食品安全状况,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找准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及安全保障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全镇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对牲畜、禽类和蛋品、水产养殖单位的检查。由农服中心和兽医站负责,对全镇所有的牲畜、禽类和蛋品、水产养殖户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药品投入、饲料添加剂使用等重要环节,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以原料索证、产品检测为重点,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由工业科和安全科负责,对全镇肉制品、酱卤制品、乳制品、粮食制品、食用油、饮料和家庭式小作坊(包括小油坊、小酒坊、糕点坊)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为节日市场提供合格的产品。
3、组织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由工商分局和三产办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对全镇各农贸市场、各大中小型超市、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的巡回检查,严查食品索证制度和进销存台帐制度等“六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监测,认真把好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关,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和酒类消费的检查力度,严查宣传内容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查在产品标识或宣传用语中宣传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的行为,严查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药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伪劣食品的行为。
4、加大对食品消费行业的监管力度。由行政执法局、食安办、卫生监督所黄桥分所及各医院防保科负责,在节前组织对本区域食品消费行业的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各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幼儿园食堂,尤其是开设年夜饭、婚宴等就餐人数众多的单位,要逐户检查登记,并要求其上报菜单,留样待检,确保元旦、春节前后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是检查农村家宴,强化登记备案,落实农村家宴组织者、经营者的责任;三是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确保饮用水安全。
5、加大对生猪屠宰的管理力度。由生猪办和兽医站负责,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对全镇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厉查处生猪注水行为。要规范完善全镇生猪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严格肉品市场准入,确保全镇人民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
6、组织开展对黄桥烧饼行业的联合检查。由黄桥烧饼协会、工商分局负责,对黄桥烧饼原料来源、销售去向作重点检查,确保黄桥烧饼品质优良,食用安全。
7、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检查。由各村(社区)负责,配合相关监管部门,以餐饮单位、农村家宴、家庭式小作坊(包括小油坊、小酒坊、糕点加工坊等)、食品批发零售经营户为重点,抓好本辖区内的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吃上放心可靠的食品。
三、检查时间
2013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对节前食品检查搞好跟踪宣传报道,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2、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狠抓一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扰乱节日食品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各村(社区)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专管人员进行检查。
3、要加强协调,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动态。对于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黄桥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程序,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做到反应及时、行动迅速、处理到位。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要认真回顾总结,及时整改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各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找准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各单位必须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检查总结、检查表和2013年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镇食安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315室)。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