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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腾字种畜场、大遐畜牧场、鹿场、良种繁育基地、乾水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大布苏工业园区、鳞字特色农业园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2014年“五·一”劳动节休假为5月1日—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五·一”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改为5月3日(星期一)休息,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上班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现将“五·一”劳动节休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
各地、各部门必须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
节假日期间,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县应急办和县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如若发现有空岗的,或遇有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三、要坚持值班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00时将值班情况上报县政府总值班室。特别是遇有重大问题时,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四、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公安、消防、信访、建设、交通、农电、文体、安监、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要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本地、本部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公共设施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要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供电、供水、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五、要认真填报值班表
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地、本部门的值班值宿安排表(详见附件)于4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对不按规定格式上报和迟报的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