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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管理区、办公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假期生产、生活和节庆、游乐活动的安全,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食品安全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认真执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一系列部署,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有效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三个确保”目标,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船舶修造、冶金有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机械、纺织、轻工及食品安全生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1、各管理区、各村(居)、各部门在“五一”前夕要认真研究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镇安委会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消除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管理区、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企业及重点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各自检查的情况分别在4月30日、5月20日前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3、镇政府组织联合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将对重点行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落实整改,对重点隐患不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全镇通报,并加大对隐患单位的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台帐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方面。
1、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三项内容:一是重点检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急弯或弯道反超高、标志标线、行车视距、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承载力、护栏防撞强度和桥堍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路口、弯道、隧道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二是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各类接送车辆和工程车是否纳入重点人车户籍化管理系统,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尤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上海的查验;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检查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2、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无证照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单位的取缔查处情况;镇级以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情况;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违章装载搭客等违规行为情况;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渔船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及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擅自改变设计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批制度以及“一牌一箱”制度执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矿山不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矿山有无采用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落后淘汰的开采作业方式情况;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待业,纠正违规现象。
6、机械制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收存;焊接切割工业用气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证照不齐全或伪造、冒用他人证照擅自进行船舶生产建造的情况。
7、旅游行业。在“五一”假期前后,要密切关注旅游高峰期的人流、车流情况,安排好一定的机动运力,及时做好引导和分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船、沙滩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设备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运营使用。
8、食品卫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茶室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完善食品购入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台帐,是否具备放心食品的生产环境和外部设备。其他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五、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4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结束。
4月份,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5月份,各管理区、各村(居)、各单位在企业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全面监督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工会等组织和新闻媒体对大检查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5月中旬,镇政府组织联合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各管理区、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大检查活动的进展、实效及落实重点工作、治理重大隐患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各管理区、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认真研究各自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次大检查抓紧、抓实、抓好。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在建矿山和各类在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发动,全面动员,将本次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抓好源头管控,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五)加强政务值守,畅通信息报送。各管理区、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政务值守工作,畅通信息交流平台,充分掌握和了解检查工作有关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和工作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篇 各办公室、管理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深入推进“除火患、保生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和温消安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天气回暖,各种致灾因素相对增多,江西、南京、上海等地相继发生较大亡人火灾。同时“五一”节期间,人流物流集中,各类娱乐、商业活动频繁,致灾因素增多,各办公室、管理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结合正在开展的“除火患、保生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五一”安保措施,并强化执勤备战,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4月14日,湖北襄阳市樊城区前进东路一景城市花园酒店发生火灾,大火从二层网吧烧起,迅速蔓延至楼上客房,导致14人死亡47人受伤。因此,各办公室、管理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吸取教训,针对“五一”节期间人流密集的商场、超市、车站等火灾易发场所要进行重点排查,督促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单位落实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对“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工聚居区和小作坊等火灾事故易发场所组织进行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整改,杜绝隐患。
三、注重实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要结合近期火灾案例,在村(居)张贴消防安全告示,并对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违法行为作为反面教材进行集中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常识。利用短信、宣传册、宣传车等媒介,加强节日期间的火灾风险提示,提高企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对老年、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第三篇 各管理区、办公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假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管理区、办公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针对“五一”期间人员出行大量增加、重要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辖区、主管行业和领域的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各线,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一”之前,各管理区、办公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大排查活动。镇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各管理区、办公室,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三合一”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企业,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水产冷冻、C类、D类监管的工商贸企业,采矿工程、游乐场所及设施、公复场所、锅容管特、森林防火、渔业生产、渡口渡船、道路交通运输、出租房、木结构房屋集中的集聚点和街坊,以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等高危行业和薄弱环节,要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在大检查活动中,各单位、各部门认识要到位、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措施要得力,按照“决不放过一个重大隐患,忽视隐患、漠视隐患就是放纵事故发生,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的要求,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章案件,有力消除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
三、强化监管,着力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一要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在“五一”假期前,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分析、预测、人员流量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旅游高峰期的人流、车流情况,安排好一定的机动运力,及时做好引导和分流工作。交警中队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船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村镇办、工办、农办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船(渔家乐用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抽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茶室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二要加强庆典和娱乐活动的安全监管。“五一”期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督促将举办相关演出、庆典活动的单位制定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有关人员责任,并将安全活动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在群众聚集性活动中,要安排一定的人员或警力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安全出口的畅通,对舞厅、临时看台及承重的重点建筑部位采取加固措施,严防人群挤踏、火灾、建筑物坍塌等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在各类商业庆典、演出活动中,严禁放飞氢气球。
三要加强公复场所和火灾隐患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切实抓好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抓好“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要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安全监管。要加大对危化从业单位的检查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相关规定,从严查处各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要加强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村镇办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是加强渔业船舶行业的安全监管。农办要结合第一季度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渔船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渔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编组出海生产、值班瞭望、AIS开机等制度,坚决杜绝违章超载、违章搭客及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作业等行为,并加强陆上值班预警工作,避免渔船与大轮碰撞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管理区、办公室、各村(居)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将“五一”期间的安全检查情况请于5月6日前报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