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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环保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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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环保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和全力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防大涝抗大旱的意识,做到领导班子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要在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今年的汛期情况,明确环境保护重点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确保今年汛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治措施

各市环保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我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环办函〔〕58号)和《关于深入开展沿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重金属污染企业、位于或地处低洼地带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排泥库、尾矿库以及企业的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环境风险源状况。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整改,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市环保局要结合贯彻落实3月1日环保部“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领导带案下访等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群众对有关环境问题的思想动态,妥善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环境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现因环境问题集体上访苗头,要妥善化解,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督管理

各市环保局要加强辖区内敏感区域、重要流域、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一是要严密监控石油化工、农药、造纸、酒精、淀粉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及排污动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动态管理档案,确保企业事故应急池正常使用,应急物资贮备充裕,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要确保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数据有效传输,发现企业上传监测数据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防止企业擅自停用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进一步发挥在线监测设施环境监管效能。三是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水文等变化,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发现水质异常,要及时排查原因,必要时要对该流域内主要水污染源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减轻流域污染负荷,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五、加强汛期环境监测,掌握辖区内地表水环境状况

各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汛期水质监测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并落实汛期水质监测方案,及时掌握汛期和退水期水质情况。重点监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洪涝灾害敏感水域,跨国界、跨省界、跨市界河流流域等敏感区域断面(点)的水质变化。监测中如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向下游区域通报,同时加大监测频次,做好连续跟踪监测。

六、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各市环保局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各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单位的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放射源管理制度,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措施和责任人员,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辐射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证事故报告及时、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力量能及时到位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对环境和人员造成的危害。

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各市环保局要针对近期的气象情况、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文特点,制定完善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要进一步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处置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做到及时监测、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变化情况,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安监、消防、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八、加强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各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敏感性和责任感,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及举报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掌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对各类信息要认真筛选、核实、研判。要严格信息报送程序,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程序的规范性和要素的齐全性。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要协助政府及时准确、权威的环境信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各市环保局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环境安全情况,分别于4月30日及5月1日、2日17∶30前向自治区环保厅报告辖区当天环境安全情况。各单位“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的值班安排表请于4月29日17∶00前传真至自治区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