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国庆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通知3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第一篇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迎接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来我区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顾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查组,具体督查分组见附表。
二、督查时间
2013年9月22日至23日。
三、督查范围
全区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主管部门及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四、督查内容
1、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和2009科技经贸洽谈会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五、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企业、督促整改、加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各组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有关主管部门督查时至少抽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
六、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结合地区行业、产业特点,做到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2、各督查组参与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合力。
3、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要指派专人迅速将本组督查情况汇总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篇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全国“两会”将于3月上旬召开,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全国“两会”期间,世界各地媒体云集,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都可能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恶劣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日常工作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各地各部门抽查、区安委会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检查。目前还在春运期间,人流量大,要继续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超速驾驶等违章行为,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畅通;做好特殊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船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泄漏事故;要切实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设渡口和农用船非法载客。继续深入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前,农村的节日氛围还很重,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监管,教育引导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锅炉、压力管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检验。对举办的各类庆祝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二)突出对节后复工企业的安全检查。节日期间停产的企业节后将陆续复工,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所属企业在复工前对生产设备、设施、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检修。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重新上岗的职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进行一次关于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时安全要点等再培训、再教育。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行业中调整岗位的职工,要按规定经法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危险行业的企业,停工复产时,要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要制定和完善详细的开车时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跟班带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三、切实做好值班和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备足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科学施救、救援有效。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要迅速上报。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各级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组织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生产工作秩序。
第三篇 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一年一度的科技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也将于近日盛大开幕,为切实加强节日和洽谈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中秋、国庆是人民群众食品消费、餐饮消费的集中时段,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阶段。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把加强节日和洽谈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节日和洽谈会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安全检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月饼、糕点、酒类、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饮料、保健食品等重点节日消费品种,农贸市场、农村市场、食品超市、食品加工作坊、屠宰点、餐饮业、农村自办宴席等重点对象,洽谈会接待宾馆和会议场所、食品经营集散地、观光路线附近的集贸市场、旅游区、城乡结合部、饮食摊点、农家乐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及病死畜禽、销售假冒伪劣傍名牌产品等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群众饮食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洽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区洽谈会系列活动顺利举行。
三、加强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两节”及洽谈会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要设立并向社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