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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局属各部门:
为确保“两节”期间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2012中国湖国际大闸蟹节”期间我局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期决定在全局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集中检查时间:2012年9月27-28日
二、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打非治违”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节日和“2012中国湖国际大闸蟹节”期间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领导值班及带班情况;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方式
1、部门自查:各部门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安全生产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形成材料汇报。
2、集中检查: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检查,查出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1、检查人员要建立检查登记,将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2、被检查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提供一份书面自查材料、应急预案,如实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第二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国庆节将至,市党代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立即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亡人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国庆长假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完成今年后几个月乃至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事故防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尤其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扎实开展“三项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对前一阶段的“三项排查”工作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认真梳理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结合此次节前大检查工作实际,逐一予以解决,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深入扎实推进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要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特别要针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彻底查处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管监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进一步部署。节假日期间,要按照“有情况及时报告,无事报平安”的要求,于每日下午4时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区政府领导从9月20日起,分条线带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篇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现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各单位、各科室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讲求效果,厉行节约,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不得向下属单位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摊派实物。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短信平台、召开廉政座谈会等,广泛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系统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
各单位、各科室要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任何单位、任何人摊派各类过节礼品、有价证券;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职权范围内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及服务对象摊派各类过节礼品、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吃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借口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坚持关注民生,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单位、各科室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不搞没有实效的各类节庆活动;不搞互相走访、宴请等活动。要结合“三解三促”活动,牢记党的宗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关心困难职工、困难家庭生活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大检查和追究力度。
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单位部门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