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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特点,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
促各级各类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紧、抓实,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2011年9月28日—10月7日;
检查方式:责任单位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及责任分工
全区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含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农业机械、西气东输管道、重点建设工程等行业和领域。
(一)住建部门。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拆迁现场、燃气、市政园林安全生产工作,城市地下燃气管网、热力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状况。
(二)公安部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长途客车、公交车、校车、企业自备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搭接道口事故隐患。
(三)交通部门。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交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安全,排点水域、重点航段、渡口渡船和桥梁事故隐患,排查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西气东输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经信部门。重点检查区属工业企业、地下电缆、地下通讯管线、地下供热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工作。
(六)质监部门。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坚决拆除各类非法土锅炉、无证运行锅炉。
(七)教育部门。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在建工程、教学楼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检查校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八)卫生部门。重点检查医院危旧病房、高压容器、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尤其要加强对医院消防安全的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九)农委。重点检查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险脱保等违法违章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渔业船舶持证生产情况,渔业船舶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十)文化部门。重点对娱乐场所、网吧、电影放映、文物保护单位、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出版物(图书)经营单位、演出场所、印刷企业等安全生产方面运营情况。
(十一)水利部门。重点检查自来水厂安全生产工作,地下供水管线、农排农灌、防洪防汛设施安全情况。
(十二)工商部门。重点检查商品交易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十三)商务部门。重点检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油、加气站点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五)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
(十六)其他行业、企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性,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强化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加强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本行业、本部门及行政辖区内事故隐患治理活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尤其是各乡镇、街道,公安、安监、工商、质监、教育、卫生、住建、交通、经信、文广、商务、水利、农委、消防等重点部门要全面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督促、检查、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2、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问题,深入推动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可能酿成事故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关停,决不姑息迁就。
3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凡是国庆节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经调查了解责任单位没有开展检查的,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林柴场:
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特点,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
促各类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紧、抓实,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2011年9月28日—10月7日;
检查方式:责任单位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及责任分工
全镇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含在用和在建的多层、地下建筑)、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重点建设工程等行业和领域。
(一)城建、城管。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拆迁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镇区下水道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状况。
(二)派出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加强校车、企业自备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搭接道口事故隐患,
检查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私自改装、拼装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农路办。重点检查交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排查四级道路及桥涵事故隐患,排查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四)工贸中心。重点检查镇区工业企业、地下电缆、地下通讯管线、其附属设施安全工作,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传输机械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油、加气站点安全生产工作。
(五)实验学校。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在建工程、教学楼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监控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检查校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六)卫生院。重点检查医院及卫生室危旧病房、高压容器、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尤其要加强对医院消防安全的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七)文广中心。重点对娱乐场所、网吧、演出场所等安全生产方面运营情况。
(八)水务站。重点检查自来水厂安全生产工作,地下供水管线、农排农灌、防洪防汛设施安全情况。
(九)各村(居)、林柴场。负责辖区内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付庙、饭棚、熊楼要重点检查西气东输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其他行业、企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性,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强化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加强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本行业、本部门及行政辖区内事故隐
患治理活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尤其是各村(居),公安、工贸中心、教育、卫生、城管、农路办、水利等重点部门要全面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督促、检查、指导,严厉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2、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问题,深入推动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可能酿成事故的安全
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关停,决不姑息迁就。
3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迅
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凡是国庆节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经调查了解责任单位没有开展检查的,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篇
各居委会、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和时间
1、检查方法:责任单位组织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
2、检查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10月1日。
二、检点和内容
1、检点: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超市市场、医院、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食品安全、农业机械、船厂等行业和领域。
2、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各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责任分工
1、各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城建办:负责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园林、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安全检查。
3、派出所: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校车、交通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
4、安监所:负责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零售等领域安全检查。
5、学校:负责学校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教学楼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校内特种设备、校车等安全情况检查。
6、卫生院:负责医院危旧病房、高压容器、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和医院消防安全检查。
7、文广中心:负责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演出场所等领域安全检查。
8、水利站:负责自来水厂、地下供水管线、农排农灌、防洪防汛设施安全检查。
9、征收办:负责拆迁现场安全检查。
10、工商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安全检查。
11、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居、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本行业、本部门及本辖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2、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各居、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问题,深入推动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可能酿成事故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两节前无法整改的,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关停,绝不姑息迁就。
3、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各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请各居委会、各单位于2012年10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监所3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