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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活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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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经区政府研究,“八一”建军节期间在全区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要充分利用各种报刊、墙报、板报、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和国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新闻宣传单位要精心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驻区部队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二、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八一”前夕,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三、扎实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

1、7月20日至7月25日,区民政局走访慰问全区所有1至4级残疾军人及军休干部。

2、7月23日至7月28日,各乡镇(街道)走访慰问本辖区内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不少于10户,走访慰问经费由各乡镇(街道)财政解决。

3、7月28日,区领导开展一次全面走访驻区部队活动。

4、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也要对本系统内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或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5、各单位要按照区《关于开展“爱心献功臣”帮扶结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分别对其所帮扶结对的优抚对象开展一次帮扶活动,讲求实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必须在8月3日前将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和开展“爱心献功臣”帮扶结对工作效果情况,用书面材料报区双拥办(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