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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各部门,驻军部队,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纪念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转发〈中央宣传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建军86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建军86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纪念活动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纪念活动的安排
1、“八一”前举行“市纪念建军86周年军政座谈会”。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市双拥领导小组、市国防领导小组负责人,驻军代表、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光荣院休养人员、老红军、西路红军、伤残军人、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等代表参加。筹备工作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负责,市双拥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协助。
2、“八一”前举办“市军地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文艺晚会”。驻军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并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由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共同负责。
3、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举办“市庆祝建军86周年摄影展”。7月初,组织军地摄影爱好者拍摄军队军事训练和双拥活动为题材的摄影作品,收集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复员转业军人军旅生活为题材的照片,各驻军部队单位应在7月15日前提供照片,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牵头统一整理展出。
4、7月初开始,播放一批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有较高思想和艺术水平的电影电视教育片,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统一筹划、负责。
5、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7月中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慰问团,分组慰问驻军部队,各乡镇要走访慰问老红军、西路红军和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有驻军部队的乡镇要对部队进行走访慰问。由民政局负责。
6、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在全社会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和转业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市优抚医院要对要求检查身体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由市民政局负责。
纪念活动的要求
1、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建军86周年纪念活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要紧紧围绕省、市的指示精神,精心筹划和严密组织各项纪念活动,大力弘扬主旋律,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同做好建军86周年庆祝活动。
2、始终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建军86周年纪念活动,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丰富的教育资源,是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思想教育的有利契机。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党史军史和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的宣传教育,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把开展纪念活动的宣传教育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深入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重大纪念活动的思想教育作用。
3、注重实际效果。整个纪念活动既要庄重热烈,又要务实节俭,坚持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第二篇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又是四年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评比表彰年。为扎实做好“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市今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拟开展的双拥活动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服务于军事斗争准备,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大力宣传军政军民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建立的丰功伟绩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我军始终坚持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宣传人民军队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崭新风貌;宣传我市双拥工作典型实例和军政军民团结奋斗的动人事迹,激励全市军民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进一步提升我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贡献。
活动安排
(一)下发一个文件
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就“八一”建军节重要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时间:7月18日
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民政局、双拥办
(二)召开一个会议
举行庆“八一”军地领导座谈会
时间:2013年7月29日
地点:市宾馆
参加人员:市四大班子主管领导(市委副书记王金、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吴琼、市人大副主任吉广修、市政协副主席朱明亮),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驻同各部队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军转干部代表;优抚对象代表;退伍军人代表;双拥共建单位代表等。
责任单位:市委办、武装部、双拥办
(三)分“六个”层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八一前夕,市领导分组走访慰问驻同部队。由市双拥办拟定《市领导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军活动安排表》报市委办公室,由双拥办负责将请款报告报政府。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武部、民政局、财政局、双拥办、各共建单位
2、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走访慰问4名军休干部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民政局
3、市四大班子副职领导走访慰问4名老复员军人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民政局
4、市委常务书记、政府常务市长走访慰问全国优秀警察、边防工作先进个人、看望立功受奖士兵家属
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民政局
上述四项活动走访活动时间:以市委办安排时间为准
5、走访慰问4名老复员军人遗属
责任单位:民政局
6、走访慰问2名独生子女义务兵家庭
责任单位:民政局
上述两项活动时间:7月20日至7月25日
(四)开展“四项”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在电视台开办双拥宣传专栏
展示我市双拥创建成果,宣传双拥工作典型。(拥政爱民集体、个人、拥军优属集体、个人、好军嫂等几个层面)
时间:7月20日开始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广新局、双拥办
2、悬挂标语,制作牌匾,营造氛围
在市区入口处、同三路、大直路、通江街等主要路段以及社区、人武部、民政局等重点单位和部门悬挂体现庆祝建军节内容的标语。在东北亚广场利用电子屏幕播发宣传标语。在市总工会、东北亚广场、市第三中学设立三块宣传牌。
时间:广场电子屏7月25日开始在广场播发,牌匾7月25日设立,标语7月30日起在主要路段悬挂。
责任单位:宣传部、城市执法局
3、国防教育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听取一次国防教育课。拟聘请人武部相关领导或人员进行国防形势等内容专题讲座。
时间:7月20日至7月25日
责任单位:宣传部、人武部、双拥办、职教中心
4、市级领导开展“国防日”活动
参观连队,赴九连打靶等活动。
时间:以市委办安排时间为准
责任部门:由市委办负责召集,由人武部协调安排打靶事宜。
(五)开展“九项”拥军活动
1、举办广场双拥文艺演出
在中心广场开展全市庆祝建军节军民广场文艺演出活动。晚会主题:展现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崭新风貌和人民子弟兵爱民奉献的丰功伟绩,弘扬军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时代精神。
时间:初步定于7月30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市双拥办
观演人员:市领导、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成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军转干部代表、驻同部队官兵、退伍军人代表、优抚对象代表、双拥共建单位代表等人员。
2、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由科技信息局深入驻军部队开展科普宣教活动,丰富和提高官兵的科普意识,提高部队信息化建设水平。
时间:7月18日至7月25日
责任单位:科技局
3、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
由司法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驻军部队开展法律讲座,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司法局
时间:7月18日至7月25日
4、开展为优抚对象医疗巡诊活动
由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深入重点优抚对象家中免费开展医疗巡诊活动,提供健康检查、用药指导等。
时间:7月18日至7月25日
责任单位:卫生局
5、举办军警民篮球赛
由市机关工委牵头,拟在市一中体育馆举行
责任单位:机关工委、教体局
时间:7月21日左右
6、开展军地青年联谊活动
工作由宣传部和团市委负责,利用军地青年联谊会开展军地青年认养军地共建林、座谈会等活动,增进双方了解。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市委、双拥办
时间:7月20日至25日
7、开展协会拥军活动
由市妇联负,,组织“女创业者协会”开展走访慰问消防大队活动。
责任单位:妇联
时间:7月18日至7月25日
8、开展“两新”组织拥军活动
由市工商联负责,组织“两新”组织中的个体工商业户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活动。
责任单位:工商联
时间:7月18日至7月25日
9、开展社区拥军活动
由社区工委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和社区干部及共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活动。
(1)社区双拥广场文艺演出活动
时间:7月25日至7月30日
(2)社区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及优抚对象座谈会
时间:7月20日至25日
(六)驻同部队开展“一项”拥政爱民活动
由人武部地协调市区内驻同各部队深入到社区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活动。
时间:八一建军节前。
责任单位:人武部、边防大队、消防大队、边检站、武警中队
活动要求
1、市新闻宣传媒体要在“八一”期间加大双拥宣传报道力度,开辟“双拥见闻”、“子弟兵风采”等专题宣传栏目;及时做好双拥活动的采访播出,宣传报道双拥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要制作双拥宣传标语在电视节目中滚动播出。
2、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抓住庆祝建军86周年的契机,认真落实本单位年度双拥工作任务,积极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健康知识进军营”等深受部队官兵欢迎的各项拥军活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优势特点,认真策划、积极组织好军营一日、军民联谊、军民共建等各项双拥活动。
3、各乡镇、各单位、社区工委要利用宣传标语、板报专栏等多种载体,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广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要积极组织各项军民共建、联谊活动,进一步深化双拥社区建设;要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对辖区内的烈军属、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上门慰问,关心他们的生活,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充分发挥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教拥军、文化拥军和智力拥军活动;工会、团市委、妇联和社区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要充分发挥作用,利用本地区、本行业的优势、特色,为子弟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4、各相关单位要牢牢把握“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双拥活动的政治性、政策性,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的扎实开展;要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充分发挥双拥活动的思想教育作用;要立足基层,注重实效,既要隆重热烈,又要扎实简朴,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第三篇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升我国国防实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我区“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双拥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弘扬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今年要突出宣传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把握主题,抓住主线,推进经济建设的模范事迹;宣传双拥促双争,共建促党建的先进典型;宣传人民子弟兵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动人事迹,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我区“一城两翼”建设作出新贡献。
各单位在宣传教育中要围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团结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区双拥办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计划组织以下活动:
(一)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定于8月1日上午,请区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部分驻区部队。
(二)举办“庆祝建军86周年”电影招待会。定于8月1日下午,在永乐国际影院放映爱国主义题材的教育片,届时邀请驻军官兵代表和部分优抚对象观看。
(三)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节前邀请部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慰问部分烈军属、荣誉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代表。
(四)走访慰问驻军伤病员。节前邀请部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慰问驻军伤病员,看望慰问住院治疗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代表。
(五)组织实事拥军活动。在节日期间,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向驻区部队官兵赠送一批空调、电脑等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文娱用品。
(六)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活动。从七月中旬起,组织驻区部队官兵开展电脑知识培训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在节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部署具体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军民同心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应组织机关干部、党员群众、院校学生到驻区部队开展“军营一日”、看军营等活动,体验部队生活和接受国防教育;继续开展“军徽映夕阳”活动,组织干部战士到敬老院、老人家庭开展爱老、助老活动。
二是继续做好传统的走访慰问工作。各街镇应组织对本区域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要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排忧解难。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的单位(含两新组织)和个人,在节日期间应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优抚对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实施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三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各单位应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与驻军部队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共建共育精神文明之花,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夯实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有与驻军部队开展共建意向的单位,或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计划慰问驻军、重点优抚对象,联系有困难的,可与区双拥办联系,区双拥办负责协调。
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区人武部、区民政局拟在节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单位了解双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研,确保各项双拥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