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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迅速崛起中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日渐成熟的网络化衍生品已经成为当下大学生群体自我提升与发展的现实场域,这一崭新的时展语境既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技术性便利,也同时因技术自身的缺陷给大学生人格培养工作注入了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甚至是危机化的存在。“人格异化”便是这一特征的伦理化、具象化、情景化表达,也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等所无法回避的时代议题和现实语境。在这一意义上,如何科学研判、准确界定、合理剖析与有效化解互联网时代下大学生人格培养中的一系列问题构成了文章思考的逻辑起点、价值旨归和路径依赖。文章立足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尝试通过互联网视域中大学生人格培养的价值导向回归、教育理念调整以及实践模式转变等来实现大学生人格培养的困境突围。
【关键词】互联网;大学生;人格
奉行“系统开放、符号通用”理念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正在通过人性化的界面设置、虚拟式的生活想象以及与现实世界间的广泛互动,逐步将人类与机器从冰冷、僵硬的传统对立中解脱出来,一个重新定义和诠释人与机器关系的互联网时代正迎面走来。在这个崭新的互联网时代里,传统的人文关怀、伦理精神等正与追寻“个性”“真实”“自由”的新兴生活方式、文化理念发生着碰撞、挣扎、妥协与改变。这种激烈的变革以及其所带来的潜在危机在对当今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培养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大学生人格日趋异化的尴尬境况和由此衍生的诸如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在内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正严重威胁着当前高校大学生完整人格的培养以及人才培育工程的实现。问题产生的本身并不可怕,诚如马克思所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人类发展过程中处于不同的时代就面临着不同的问题,而不同的问题表现着不同时代的特征和精神,时展的关键就在于准确地把握时代提出的最深层的前沿问题。
一、人格异化:互联网视域中大学生人格危机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理“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的社会性,人格由人的本质决定,是人的社会性的一种体现形式。人格一旦形成就具有稳定性,并影响着个体和他人交往时的行为表现”[2]。首先,可以看出人格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与环境中呈现的意识倾向性和比较稳定的行为特征的总和,简而言之就是人自我本质的一种社会性映射。其次,从学科分类的视角来看:在法学领域中,人格是指做人的资格,即自然人法上的概念。是自然人主体性要素的总称,人格在法律上不得转让和剥夺。在心理学方面,人格是指一个人整体的精神面貌,是具有一定倾向性和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在伦理学意义上,人格主要指的是道德人格,即规范和统一个体道德心理与道德行为的认知理论。在社会学层面上,人格主要是指人所具有的与他人相区别的独特而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风格。以上虽然因学科言说的边界不同而给予了人格不同的定义,但共同突显了人格内涵所具有的一系列稳定特征:独特性,一个人的人格是在遗传、环境、教育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不同的遗传、生存及教育环境,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心理特点。所谓“人心不同,各有其面”即是人格的独特性。统合性,人格是由多种成分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内在统一的一致性,受自我意识的调控。功能性,人格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甚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因而是人生成败的根源之一。当面对挫折与失败时,坚强者能发奋拼搏,懦弱者则会一蹶不振。稳定性,个体在行为中偶然表现出来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并不能表征他的人格,而“江山易改,禀性难移”中的“禀性”便是人格稳定性的体现[3]。大学生人格,顾名思义特指大学生这一群体意识明显、创新能力突出、高学历、高智商的年轻群体在参与包括校园活动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公共交往过程中逐渐养成的品德。在传统意义上,诚信、责任、公正、参与、奉献等构成了大学生良好人格的主要内涵,也成为该群体彰显于外的重要社会标签。然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崛起为社会各个行业、各类群体增添了众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本文所关注和思考的便是互联网视域下的大学生人格异化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危机和挑战。时下媒体所经常报道的大学生“手机控”“低头族”“网络成瘾”等现象便是典型代表。现如今这种大学生人格异化的危机已经逐渐暴露出来,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首先,互联网视域下大学生主体人格的双重化危机。这里的双重化危机具体是指大学生在网络时代中追寻、确证自我同一性即“我”的持续性、完整性和统一性方面遭遇到的危机和挑战。这种人格危机的实质是大学生对“我是谁”式的自我认同感、归属感、身份感以及意义感的缺失与茫然,与传统意义上的大学生主体人格单一、稳定、持续和完整形成鲜明对比。
进一步讲,传统中主体意识的清醒、身份的明晰以及外部世界准确而有力的回复确认使得个体拥有稳定和牢固的群体归属感和安全感。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不再单纯的是人们传统交往的工具性存在,它已经逐渐演变为与现实交往空间平行的另一个虚拟交往空间。在这里,许多年轻的大学生往往能够寻找到现实社会中所无法获得的成就感、体验感、意义感等,通过诸多志趣相投的虚拟交往社区形成一个个有着紧密联系的交往共同体,并对此保持着高度的群体认同感和身份归属感。因此,在这样一个迥异于现实的空间里,大学生所展现出的人格特质往往与现实生活中大相径庭。例如,许多在父母、老师以及同学们眼中是一个乖孩子、好学生、知心朋友的大学生会在网络上展现叛逆不羁、飞扬跋扈的另一面,甚至走向极端,等等。这种人格的双重化危机背后固然有学生性格等方面的特殊原因,但是互联网等虚拟空间对大学生人格扭曲、独立性特征弱化等同样不容忽视。其次,互联网视域下大学生主体人格的物化危机。物化现象是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批判社会现实的利器。卢卡奇认为,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物化作为一种高居于整个社会之上的统治力量,已经渗透到社会和个人生活的深层次结构之中。所以社会和作为商品生产者的劳动者的物化是全面的,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而且也表现在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4]。在大学生人格培养领域,已经成为日常学习生活一部分的互联网也带来了新的时代难题,即大学生对互联网的高度依赖使得许多人丧失了应有的理性判断、价值抉择等等。例如,互联网通过海量汇集信息、文字、图片、声音等方式对大学生的理性认知产生极大的冲击,不仅严重弱化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品质的培养,助长了“拿来主义”的虚假、懒惰之风气,也传递着错误的知识以及不良的信息等。同时,互联网把大学生现实的人际交往转变为虚拟世界的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再是建立在诚信、友好、美德等传统基础之上,取而代之的是虚拟化、情绪化的情感表达与互动。目前不少高校内的学生突发事件如校园暴力、欺凌等事件均是缘于现实人际关系障碍引发的极端行为。此外,互联网还弱化着大学生的道德意志力以及良好道德品行的养成。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养成的关键阶段,在这里他们将学会努力、坚持、拼搏等重要的道德品质与人生信念。但是网络世界中充斥的多元文化以及多元价值观正在将大学生的人格培养推向和道德相对主义的深渊之中。恰如科幻作家赛马克在小说《帝国城市》中的警告所言:“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比一味地迷恋技术更愚蠢的事情了。我们将机器奉若神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灵魂已出卖给了技术……技术之外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被完全忽略……在技术的影响下个体的社会认知逐渐退化。”[5]深入剖析互联网视域下人格异化的成因等将有助于探寻到化解这一困境的有效路径。
二、高校网络伦理失范:大学生人格异化的理性反思
在当前时展变迁的背景下,大学生人格异化的原因呈现多样化、重叠化、复杂化等特点。既有社会结构转型所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变革的深层次原因,也有大学生个体发展诉求的不平衡所引发的价值观扭曲等因素。当时代背景聚焦到互联网这一具象化的语境中时,大学生的人格异化现象可以视为现实世界中的道德失范现象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的反映和延伸。换句话说,就是当前高校网络伦理的失范引发大学生人格发生异化,偏离了主流价值观与意识形态所要求的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良好品质与优秀人格。具体来看:首先,高校网络伦理价值观的错位。从工具理性的角度看,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其所搭建的网络平台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距离、降低了交往成本、增进了社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简言之,人们借助互联网实现了自我的充分发展以及美好生活的无限创造。作为工具而言,互联网自身是不具有价值性的,也意味着我们无法评判它的善与恶、好与坏。然而互联网在另一个意义上却创造了一个人与人交往的虚拟空间,这个虚拟共同体赋予了人际交往、社会公共参与等传统理论范式以新的内涵和深意。所以在价值理性的意义上,互联网应当有其自身的价值观导向,且这一导向必须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相符合,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促进互联网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互联网参与主客体间的良性互动与成长。然而立足当下,由于市场经济触角的无所不及以及网络媒体自身的“选择效应”“娱乐效应”等,网络伦理价值观呈现出明显的利益化、物质化、庸俗化的导向,将市场经济运行中所奉行的利益至上理念视为圭臬,自然导致了网络伦理失范现象层出不穷。高校网络伦理的发展也难以独善其身,本应以宣传社会主流价值观、引导大学生培养积极健康人格为己任的价值观导向也同样淹没在市场经济的利益化浪潮中。这种价值观导向的错位直接导致当前许多大学生产生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此意义上人格的科学化培养更是无从谈起。其次,高校网络伦理教育的缺位。随着web2.0等技术的成熟,互联网已经突破了狭隘的技术化产品,网络社会也已成为与现实社会并驾齐驱的生活共同体和组织形式,这也意味着网络社会同样存在着与现实社会一样的伦理文化与社会道德问题。
不过,纵然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数不胜数,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它并不是洪水猛兽般毫无成长的逻辑与驯服的可能性,也自然不能简单地以封堵、消灭的态度来对待。反之,我们应该通过努力学习互联网技术的内在原理、效用发挥路径以及互联网文化的崭新内涵与功能等,以便更好地向大学生宣传互联网以及网络伦理规范的一系列要求。特别是高校应利用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有利契机帮助大学生实现虚拟与现实两个维度世界的有机统一,促使大学生人格发展的连贯、真实与和谐,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网络道德观。当前一些西方国家高等学校已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教育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就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以声、文、图、像等表达教学内容,实现学校网络伦理精神教育课程由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转型,由灌输教育的方法向疏导教育的方法转型。当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尝试仍处于起步探索和学习阶段,无论是从观念意识的转变抑或是专业人才的储备,再或者是相关硬件设施的投入与建设角度来看,我国在高校网络伦理的建设层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再次,高校网络伦理主体对象的倒置。当代大学生完整人格的重要表征之一就是自律意识的提升、自律能力的加强以及自律行为的展现,在实践领域具体表现为大学生知与行、德与才的高度契合和自觉统一。恰如恩格斯说的“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当代大学生个体对自我的严格要求程度、抵御网络诱惑以及多元价值观的坚定程度已经成为衡量大学生人格是否完备、品德是否端正的重要指标之一。由于互联网传播有着隐匿性、超时空性、即时性等特点,使得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均可自由发声,这种技术化的革新推动了部分大学生选择在虚拟的社会中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所思所想,甚至凭借互联网匿名的灰色外衣造谣、传谣等等,衍生出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问题。透过这些现象化的问题,归根结底仍然是网络参与者的道德自律意识薄弱、自律能力弱化的问题。正如美国学者格特鲁德•斯特恩所说:“一天到晚人们都能够获得众多的信息,但结果却是丢失了自己的人之常情。”[6]因此如何让当代大学生不丢失掉自己的“人之常情”,成为教育界甚至广大社会的共同关注,其中加强大学生参与主体的道德自律、坚持“慎独”的自我修养方式,真正成为网络社会的主人而不是附庸应是重要举措。
三、以人为本:建构互联网视域下的大学生人格培养新模式
“以人为本”理念的发展史就是一个人类文明进步的记录者与见证人,也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三者关系之中不断对抗神权、复归人性光辉与价值的斗争史。“以人为本”最核心的理念就是人类从外部世界夺回属于人的尊严和价值,将人类的发展和需求视作一切行为实践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对此,马克思早就作过精辟的阐述:“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作为主体不能不把自身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和标准,视自己的需求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7]因此,马克思自登上哲学舞台就庄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8]。这种人的主体地位、人性价值的讴歌和彰显对于在互联网视域中化解大学生人格异化危机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为:首先,“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人格培养价值取向的转变。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财物仅是人格的定在。人格一般包含着权利能力,并且构成抽象的从而是形式的法的概念,所以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9]“是人与动物相区分的内在规定性,是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和,也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统一。”[10]这种高扬人本精神的旗帜显然既是对人的能力与价值的确证,也是对当下物欲横流社会中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等价值观的超越与摒弃。在互联网视域中,大学生人格异化的重要原因便是在不自觉中走上了“以物为本”的错误道路。例如,在网络社会中的社会评价标准层面,人们坚持的标准不再是良善与美德,而是是否能够带来利益最大化的功利主义信条,这种价值观导向不可避免地带来大学生人格的物化,陷入一系列感官的刺激之中而进一步忽略网络社会中人文精神与理性关怀的价值。因此,培养高校大学生良好人格的首要任务便是将价值观导向由“以物为本”复归到“以人为本”的正确轨迹之上。何为“以人为本”?
确切地说高校的一切工作就是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自身发展需求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这也意味着是否将学生的合理诉求作为当下互联网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否结合了学生各自的特点进行个性化的发展规划、是否尊重了学生的意愿与想法等已经成为衡量包括大学生人格培养在内的育人工作关键所在。其次,“知识本位”到“人格本位”:人格培养模式的转变。在传统的高校育人工作中,“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理念往往被狭隘地视为单纯的教授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这种“知识本位”的观念和实践曾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导致高校大学生在个体发展规划中非智力因素如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行为规范等教育的缺失。缺失并不意味着不重要,恰恰相反,这种非智力的德性教育在大学生漫长人生的发展道路上往往发挥着更为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传统相反,网络社会正在改变着传统教育以及人格、人才培养的模式:一方面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多样化、便捷化、迅疾化的网络平台正在通过构建大量的线上学习型社区,如知乎、豆瓣等虚拟化共同体方式来为大学生群体提供知识型服务和智力型开发;另一方面,互联网借助自身所具有的超大储存空间和提供的音频、影像方式逐渐成为课堂教育、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者。现如今不仅是大学生,更有不少的小学生以及老年人在解答疑惑时往往想到的首要对象便是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借助它们来实现知识互联、互通。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对待大学生与互联网二者关系时不仅应当注重对互联网技能的培训与教育,更应强调大学生群体在对待网络以及衍生品时应具备的必要素质和能力,例如,在利用网络学习与生活时如何避免沉溺网络、被网络异化和奴役。因此,就必须坚持“人格本位”的理念模式,真正做到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人格培养的科学化、完整化。
四、结语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造成了人格异化的危机与挑战,同时也为高校大学生人格培养以及人才培育工作打开了一扇窗,提供了一种技术化创新的可能性。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的任务就是将这种可能性中的风险降到最低,最终实现大学生的德才并进。
【参考文献】
[1]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张婉秋.刑事责任根据之新界说[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86-93.
[4]杨海凤.试析卢卡奇的物化理论[J].学理论,2012(7):34.
[6](美)摩尔.皇帝的虚衣:因特网文化实情[M].王克迪,冯鹏志,译.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1998:14.
[7]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88.
[8]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9.
[9]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10]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作者:尹婷婷 单位: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