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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研究杂志》2014年第三期
1.1体育社团的选择遗忘社团是各种群众性组织的总称1117。在我国城市中由于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而形成的各类体育社团成为城市体育活动开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政府开展社会体育活动的重要力量。同时,社团的成立需要获得相关行政机关的认可,需要政府部门提供活动的场所、经费、政策等支持,因此,社团与政府组织出于各自的取向易于联姻。但是,由于城市体育社团成员除了对身心健康的目标追求一致以外,还有对社交、经济、甚至政治等多重目标的追求,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尴尬身份,城市体育社团往往选择遗忘。
1.2自身参与的消极放弃由于新生代农民属于城市的“边缘人”,尽管他们期待融入城市,希望通过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身体、提高生活质量、体现存在的价值,但是他们参与体育活动受到多因素的制约,除时间、场地器材、经济等外界因素外,自身的价值观与体育意识薄弱有很大的影响,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体育权利的忽视。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因此,在我国文化权利是一项由《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由此可见,从法律的层面我们能够找到对新生代农民工体育的支持,但是他们往往忽视体育权利的把握。正如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强调认知框架(frame)的意义,即人们考虑社会现象时总是会动用已有形成的思维框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体育权利尚未成为他们认知框架中的内容,他们从未履行过自己应该拥有的基本体育权利;其二,体育意识的淡薄。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按道理,文化层次高更具备参与体育活动的条件和需求,但正是因为文化层次的提高促使了新生代农民工的一种自尊与自卑感矛盾的心态,在休闲方式的选择上,回避群体性活动,把自己内心封闭。据李丰祥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男性主要闲暇活动为看电视、上网吧、看电影、KTV、聊天,选择体育活动的只有9.4%;女性主要为逛街或公园、看电视、聊天,选择体育活动的只有3.1%。因此,情感、精神生活的贫乏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较少关注的深层问题。
2新型城镇化道路上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的实现途径
2.1政策法规的保驾护航尽管我国在宪法中规定的享受体育权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在《体育法》和《全民健身纲要》等法规中对体育权利的具体实施并没有要求。由此表现为,在体育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存在地域、城乡、层次等差异,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由于他们的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在农村,生活、工作却在城市而无法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目前,对农民工体育实施的相关政策法规几乎处于真空状态。显然,这违背新型城镇化推进“以人为本”的理念。如果让近1亿的新生代农民工无法享受体育公共产品,成为闲暇时间的“流窜客”势必影响城市的安定和谐。因此,政府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城镇发展理论,制定农民工体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2.2有序实施的城镇体育城镇化建设是我国走向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华盛顿大学陈金永教授指出,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和城市改造之中,未来15年,城镇人口将增加近3.2亿。中国的城市人口增长主要是由于一个巨大的农村人口流动浪潮造成的,也可以说是由于过去大力限制人口流动遗留下来的后果。缩小新老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提供就业、住房、教育、医疗保健等,对中国来说将会是一个复杂和持续的挑战。2014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同时,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由此可见,中国的城镇将再次迎来大规模的发展,同时,这种发展是对传统扩张式城市发展理念的颠覆,是对推进中国城市治理和完善城乡二元化体制的新举措。因此,新生代农民体育不失时机的融入城镇发展体系是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正确解读。但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特别是不同地域之间的经济、文化的差异性,有必要对农民工体育建设进行分步推进,“一刀切”式的统一标准和“”式的赶超势必戳伤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因此,笔者建议首先应该农民工体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其次,国家对城镇进行分级分类指导,作为评价地方政绩的一项指标;再次,针对体育公共资源供给不平的现象国家应进行宏观调控以引导城镇新生代农民工体育的有序发展,尽可能的避免不公平现象。
2.3网格纳入的社区体育社区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承担着人们生活、服务、安全、教育、文化等功能,它是社会发展的缩影。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城市社区的一员往往被边缘化,社区工作者在提供体育文化服务总是忽视他们,因此,建议社区能够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到社区体育工作的服务对象,让他们感觉到城市的温暖。同时,笔者认为应根据当今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体育尝试网格化管理。所谓城市网格化管理是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的一种城市管理新模式。新生代农民工在参与体育活动时将会碰到缺乏技术指导、场地器材不足、运动时间匮乏、经济基础薄弱等问题,甚至体育锻炼观念淡薄的问题。因此,如图1所示,首先利用信息技术征集新生代农民工参与体育的相关问题,同时,采集不同社区体育资源现状,建立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尽可能的实现虚拟社区和现实社区的网络资源共享;其次建立网格化的社区体育工作站。社区体育工作站工作人员根据社区体育共享平台了解的信息和在实际体育工作工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开展体育工作。
2.4差序格局的社团体育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中国人传统的社会网络是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一圈一圈的波纹;在这样的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一个中心,他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仿佛扩散开来的一个个圈子,体现出社会关系的亲疏程度。这就是著名的体现中国社会关系网络的差序格局理论。其后这种理论被学者发展,提出了“城市版”差序格局理论。“城市版”的差序格局不但注意到“现成的”网络关系,而且还注意到“开发出来”的社会关系;将关系网络视为一种社会资本,而不是去单纯描写一种社会关系状态;并指出关系中存在着相对稀缺的信息和控制空间,对此进行控制,可以获得自身的利益;同时,考虑到了时间与空间的因素,即城市和乡村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而且社会关系的强弱程度也是随时间变化的。基于差序格局理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应重视体育社团的发展:其一,从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现实出发,他们在依附原有社会关系的基础上,需要拓展新的社会关系以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同时,增强自身在社会关系中的影响力。而参与体育活动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能在体育活动中交流情感,获得团队的认同与体现自我价值,是获取社会资源与增加自身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其二,源于地缘、业缘等关系成立的体育社团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快速建立朋友关系,以排遣内心的孤独与寂寞,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保持身心健康;其三,源于地缘关系形成的体育社团能够把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带到城市,有助于在城市中形成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的交相辉映;其四,笔者延伸差序格局理论内涵,把体育资源的供给不平等理解为一种存在的差序格局。就体育社团而言,城里人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社团,而新生代农民工往往遭到排斥。因此,新生代农民工需要建立自己的体育社团。基于当前新生代农民工体育社团的现状,笔者建议建立外力推动下的他组织形式和新生代农民工自我需求的内力推动下的自组织形式并存的体育社团,以形成对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利的保障。
2.5充满人性的单位体育单位体育指为提高员工的健康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单位形象,促进单位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凝聚力,在单位内、行业内和特定区域内开展的体育活动的总称。由此可见,单位体育具多种功能,开展得好会迎来一种职工、单位、社会等多边收益的局面。因此,企事业单位应该积极为员工提供体育服务,甚至购买公共体育产品,创造一种良好的生产环境。新生代农民工如果作为企事业单位中的一员,有权利享受这种服务,譬如企事业可以通过定期举办相关体育活动,体现单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生存的价值、生活的意义和生产的乐趣,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性互动。甚至应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情况建立单位体育组织机构和权益表达机制,使他们的体育权利能够得到保障。3结束语新型城镇化为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的保障带来了契机,但道路任重道远,需从法律法规、城市体育、社区体育、体育社团、单位体育等多方面进行论证设计,只有这样才能为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利的保驾护航建立长效机制。
作者:王峰顾静侯广斌单位:湘南学院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