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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中外合作的展望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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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中外合作的展望

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背景

(一)高等教育大众化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高速发展需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国高等教育高速发展,已经进人国际上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速,给中国高等教育质量带来了冲击,高等教育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任务导致高校规模扩大过快,办学力量分散,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出现质量下降的危机。中国高等教育的战略重点应从数量增长转变到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为此,中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明确将“切实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作为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更是把提高质量列入“20个字”工作方针加以强调;《规划纲要》通篇体现了“提高教育质量”的导向和要求。

(二)中国加入WTO中国加入WTO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拓宽了我国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资金的渠道,扩大了我国高校的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高校“走出去”的战略实施,提高了我国高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推进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转变了政府职能,同时在高级专门人才及优质生源的竞争方面以及专业结构设置、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迎来了新的挑战。

二、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教育资源也叫“教育经济条件”,是指教育教学过程所占用、使用和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教育资源的构成,可以分为主体要素和关联要素。主体要素指教师、学生、课程和实施;关联要素指品牌、资金、市场和管理。“优质”是一个相对性概念,而教育资源又很难用定量方式进行衡量,因此优质教育资源的含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和丰富。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是引进外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特殊历史使命及其发展过程的特定国际背景,决定了中外合作办学中所指的“优质”除了其基本含义外,还必须综合考虑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特点及合作的需要,使引进的教育资源有利于我国加强学科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有利于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一)全面性与整体性优质教育资源是一种全面性、整体性的称谓,它涵盖教育资源中的各种要素。在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基本出发点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实践及其评价和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整体性和相互关联性。

(二)优质教育资源的实用性与适切性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目的是“为我所用”,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必须首先考虑我国急需的教育资源,应与我国高校自身的办学实力相适应,达到有效匹配、优势互补的目的。

(三)优质教育资源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在高等教育领域,优质教育资源既包括研究型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也包括教学型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还有社区学院、职业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对待优质教育资源可以根据需要多层次地引入,以满足多样化需求。

三、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过初期的尝试和探索,中外合作办学越来越彰显出其强劲的生命力,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有益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但是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

(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外合作高校总体水平较低目前由于我国了解国外高校资质和水平的渠道较为单一,在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的时候门槛也较低,政府和高校的主体选择性未能充分发挥,这进一步制约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双校园”合作模式目前被广泛采用,但是这种“双校园”合作模式,不能最大限度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还有很多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名无实,只是在学历、学位证书的授予上开展合作,没有实质性的开展教育教学合作,更别提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了。

(二)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缺乏宏观调控和监督评估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带有明显的零散性和随意性,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需要进一步根据我国和地区社会的发展对教育的需求预期来规划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设置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才培养类型、层次和培养规模。从现有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来看,在学科和专业分布上,也以办学成本小,市场效益较好的商科、管理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为主,学科和专业的低水平重复现象非常突出。在具体课程实施和教学行为等方面,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缺乏相应的管理和评估办法,因而不能有效地监督和反映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需要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和有效利用。

(三)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对外籍师资队伍缺乏有效管理当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对外籍教师的资质来源和证书审查方面管理不严的问题。对外籍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无法确认,导致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了外籍教师的资质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聘请的外籍教师中,很多又仅限于语言课,甚至是单一的听说课的教学环节,专业课教师较少。此外,由外方学校派遣来华的教师通常也都是短期工作性质,在我国的工作期仅为几个月,无法达到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提高的目的。

(四)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招生管理及学历、学位认证制度不完善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的招生管理问题,我国历来就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办学类型层次、专业和课程设置及招生规模问题必须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必须公开、公正、透明。但是其中忽略了一个计划外招生的问题,导致一些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钻了政策的空子,在保证计划内招生规模的基础上,大范围的扩大计划外招生的规模。我国规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颁发的合作办学境外学位证书,必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鉴定和注册后,在我国境内方能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对国外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的机构。但只有到留学服务中心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心才予以认证。由于认证不是强制的,许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未到中心注册,对这些项目的学位监管工作因而未能得到落实,这些项目颁发给我国学生的外方学位也得不到认证,不被我国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认可。

如今,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新阶段继续保持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是每位中外合作办学实践者和研究者都必须审慎思考的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建立在普通高等教育的基础之上,合作模式是多样化的,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兼容补充,跟合作主体的特点和需求相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合理设计,扬长避短,最大限度的实现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引进和有效利用。

作者:周辉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