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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就业比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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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就业比较

《教育与经济杂志》2015年第四期

一、问题的提出

2000年代初以来,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出现大学毕业生“蚁族”和“大学毕业生与农民工工资趋同现象”[1],导致许多农村地区再度兴起“读书无用论”,农村高中生弃考现象日益普遍。高考弃考现象是一种放弃高等教育投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不再相信“读书能够改变命运”。而“读书能否改变命运”本质上是“教育能否促进社会底层向上流动”,那么,当前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否意味着“教育不能促进农村学生向上流动”?准确评价、判断这一命题,需要对大学毕业生与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民工的就业和职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比较分析,这对于农村学生的高等教育投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国内不乏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农民工就业的研究,也有关于二者的对比研究,但是对大学生与青年农民工就业比较研究并不多见。与父辈农民工相比,青年农民工(也称新生代农民工)通常是指年龄在16-30岁之间、户籍为农村、进城务工的第二代农民工,他们中的大多数与大学毕业生年龄相仿,因此青年农民工与大学毕业生的可比性更强。比较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有利于更准确地探讨高等教育对农村学生就业及社会流动的影响,检验高等教育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能否改变农村学生的命运。基于此,本文拟对二者的就业进行比较研究,并为农村学生的高等教育投资提供建议。

二、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就业率和工资水平比较

根据劳动经济学理论,就业率和工资水平是反映劳动者就业状况的两个最主要的指标,因为这两个指标不仅直接影响就业者的收入,而且容易量化,具有客观性。从就业率的角度来看,按照统计时间节点,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通常分为初次就业率(统计时间截点为7月1日,即大学生毕业离校时间)和总体就业率(统计时间截点为12月底,即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一般而言,由于大学生毕业后进入劳动力市场存在一定的择业期,所以,我们认为,大学生的总体就业率高于初次就业率,并且更能准确反映大学毕业生的实际就业状况。表1显示,2007-2013年间,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68.0%-72.5%,平均值为70.93%;大学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85.5%-91.4%,平均值为88.81%,远远高于初次就业率。由于鲜见专门针对青年农民工的就业率数据,我们退而求其次地以农民工就业率数据作为替代。有数据表明,进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大部分都实现了就业,劳动参与率高达90%。在经济活动人口中,农民工就业率在98%以上,失业率不到2%。[2]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数据,2009年外出农民工的就业率超过97%。[3]据此可以估算,青年农民工就业率高于90%。以上数据表明,尽管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为70%左右,远远低于青年农民工就业率,但大学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略低于青年农民工就业率,二者的差距并不明显。

从工资水平的角度看,工资是雇主或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在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格或价值,它是衡量人们社会经济地位的一个关键指标。表1显示,2007-2013年间,大学生毕业半年后的月工作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从2007年的1798元增加到2013年的3250元,平均值为2480元。201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指出:2010年青年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为1747.87元,约为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4]由于缺乏其他年份的权威性青年农民工收入数据,以全国城镇职工收入57.4%的比例来估算其他年份的青年农民工收入。估算结果显示,2007-2013年间,青年农民工的月收入从1182元增长到2462元,平均值为1793元。这表明,青年农民工月收入上升趋势十分明显。这与社会对农民工需求的不断增加、“民工荒”在全国各地蔓延密切相关。随着青年农民工工资逐年不断上升,以至于出现“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工资趋同”的现象。尽管如此,2007-2013年间,大学毕业生的收入仍然高于青年农民工,二者差距平均值为716元。以上分析表明,尽管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略低于青年农民工,但大学毕业生的收入仍然高于青年农民工。由于就业状况不仅包括就业率和工资水平,还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前景等方面,因此,只有进行全面比较,才能准确揭示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的就业差别。

三、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工作时间比较

工作时间长短既影响劳动者个体工作和生活的和谐度,又影响劳动者个体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进而影响劳动者个体的就业质量和生活质量,因此也是衡量工作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之一。[5]《劳动法》规定,1995年起,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许多数据表明,青年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明显偏长。例如,有调查显示:青年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9个小时,与其他年龄段的农民工劳动强度相比并没有显著的差异。[6]另有资料显示:约60%的青年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近五成青年农民工日工作9-10小时,五分之一的青年农民工日工作时间在11小时以上。[7]由表2可知,2006年、2008年青年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多达56小时、57小时,分别超出法定工时12小时、13小时。另外,青年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还存在不确定性,这与青年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有密切联系。在服务业中就业的青年农民工人数较多,这一行业提供的大部分是轻体力的工作,但通常劳动时间较长且不固定,“几班倒”、拖延下班时间、剥夺休息时间的现象屡见不鲜。建筑业中的青年农民工劳动时间不固定的情况也普遍存在,他们雨雪天无事可做,遇上抢工期又必须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常常缺乏规律。由于缺乏直接的关于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工作时间对比性的调查数据,以不同受教育程度者的工作时间区别来替代。表3显示,2003年至2011年间,城镇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工作时间就越短。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者的周平均工作时间比高中及以下学历者短3-5小时,二者差距明显。这间接表明,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时间少于青年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工作时间少于青年农民工,与二者所在的行业密切相关。研究显示:就业人员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所占比例最大的行业有:教育(67.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6.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5.6%),金融业(64.4%);就业人员周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48小时所占比例最大的行业有:住宿和餐饮业(49.4%),批发和零售业(47.5%),建筑业(46.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3%)。

青年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和公共服务业,这几个行业是周工作时间超过48个小时所占比例最大的行业,即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而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的行业(教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主要需要知识和技术技能型劳动力,是大学生就业的主要行业。总之,青年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比大学毕业生更长,并且工作时间不固定,被迫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四、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工作环境比较

工作环境是指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场所的各种环境条件。工作环境对劳动者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是衡量就业质量的又一个重要指标。不同行业和职业的工作环境往往差异很大,分析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差异,可从行业和职业的角度进行比较。青年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是制造业(32.4%)、批发零售业(21.9%)、建筑业(11.2%)和公共服务业(10.9%)。[9]制造业中的农民工作为一线工人从事生产加工、制造等工作,工作环境一般是工厂厂房和车间,很少有专门的员工休息室和茶水间,流水线式的工作任务量大,工作讲速度重效率,工作内容重复循环,单一乏味,工人与冰冷的设备、零件、器具打交道,活动范围有限,工作环境中人情淡薄,员工之间缺少人际交往和沟通,员工很难从工作中找到归属感。批发零售业一般以私人个体和家庭集体经营为主,工作岗位有搬运工、物流配送员、分拣员、普通销售员和货物管理员等。这一行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靠体力劳动获得报酬,工作地点多为密闭阴暗的仓库或者配发货间,工作环境艰苦恶劣,大部分劳动关系不正规,缺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及对应的法律保障。建筑行业是“艰苦劳累”的代名词,从业者大都为男性,女性比例明显偏低。这种自发的分工主要是由建筑业的工作性质决定的,这一行业一般是繁重的体力活和高强度高耐度的技能活。室外作业工作强度大,危险性高,避免不了风吹日晒,钢筋水泥的环境中尘土漫天,空气质量差,对体能和身体耐力要求高,又由于建筑行业的劳动者教育水平低,维权意识淡薄,流动性大,一般无法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共服务业中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人数较多。由于公共服务行业提供的是各种不同类型的服务,这对从事此行业中的劳动者心理素质和工作态度要求比较高,他们的工作灵活性大,在以“顾客至上”为基本理念的服务业中,面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和顾客要求,劳动者更容易产生心理上的苦闷和恐惧,职业热情也会随之下降。

与青年农民工从事的行业不同,大学毕业生所在的行业大多具有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工作环境也有着显著不同。根据《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2010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工作最多的行业类是金融、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其次是电子电气仪器设备及电脑制造业,这些职业都是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除了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外,也有大学生从事各类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还有一些从事技术辅助性工作和较少的服务类工作。大学生主要靠提供脑力劳动和专业技能技术来获取劳动报酬,工作稳定,工作地点多为室内,环境较好,配备单独的工作格子区间或者办公室,工作时间八小时制居多,加班会有对应的补偿加班费,所在单位实行人性化管理,重视员工物质和精神需求,关注员工情感的动态,员工享有平等和受尊重的权利。从职业的角度看,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标签对应的是“白领”,他们所处的工作环境干净整洁,工作氛围舒适和谐,人与人之间能彼此信赖和尊重;而青年农民工的工作标签接近于“蓝领”或者还不如“蓝领”,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同,他们的工作环境往往比较恶劣,不仅谈不上舒适优雅,而且可能对身体健康存在直接或潜在的危害。总之,大学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和职业不同,导致大学毕业生的工作环境明显优越于青年农民工。

五、大学毕业生与青年农民工职业发展前景比较

职业发展前景显著影响就业者的未来收益,因此,也是衡量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就业者的职业发展前景在根本上决定于其所处的劳动力市场类型和所处的行业类型。一方面,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劳动力市场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提供的是大公司、大企业、大机构的工作岗位;就业稳定、职业有保障、工资高、工作条件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晋升机会。一般而言,能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往往需要受过高等教育。次要劳动力市场提供的是小公司、小企业、小机构的工作岗位;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工资低、工作环境差、规章制度严厉、晋升机会少。一般而言,那些难以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只有进入次要劳动力市场,例如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求职者。在我国,次要劳动力市场广泛存在于农村和城市的传统部门。

在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的条件下,青年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他们很难通过正规就业渠道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而基本上是通过非正规渠道就业于非正规部门,现实中他们多从事的是体力工作。有调查表明,外出务工期间有50%以上的农民工每年更换工作次数超过3次以上,甚至有3.5%的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年更换工作次数超过5次。[10]青年农民工不享有或享有很少的社会保障和福利,而且由于他们往往从事简单的生产性或服务性工作,很容易被替代。有研究显示,近四分之一的(25.4%)新生代农民工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其中打零工、散工的比例达到17.7%。[11]由此可知,青年农民工工作改换频繁,就业极不稳定。工作缺乏稳定性显然不利于未来的收入增长,更谈不上良好的晋升机会,这是影响青年农民工业发展前景的一个原因。相对而言,大学毕业生因教育优势,符合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教育条件。也许毕业之时,他们暂时未能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但是他们潜在的综合素质使得他们以后仍然有机会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获得更高的收入和晋升机会。这一点是绝大多数青年农民工不可比的。调查数据表明(见表4),大学生在毕业三年后的工资水平大幅度上升,2007-2010届大学毕业生三年后的月收入分别为4388元、4445元、4755元、5301元,比毕业半年后的月收入分别增长2279元、2555元、2625元、2822元,增长幅度都超过一倍左右,并且各届毕业生中均有大约10%的月收入超过1万元。同时,各届均有超过50%的大学生毕业三年内获得了职位晋升,平均晋升次数约1次。这充分表明,大学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职业发展前景的区别,也与二者进入的行业不同密切相关。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悬殊,收入不平衡现象比较严重。不同行业的收入排名情况,可以反映不同类型的行业和工种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差异。总体来看,垄断性行业、资本密集型行业和知识密集型行业的收入高,而劳动密集型行业、竞争性行业的收入低。据有关数据显示:2013年就业人员年度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排名依次是金融业(99653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0915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6602元)。就业人员年度平均工资最低的四个行业依次是: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不同行业对就业者的受教育水平要求不同,总体上看,平均收入水平高的行业对就业者的受教育水平要求更高。例如,工作收入较高的几个行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需要的是知识和技术技能型劳动力,所以农村籍大学生比青年农民工具有竞争优势,而教育水平低的青年农民工往往与之无缘,只能进入其他收入较低的行业。调查表明,青年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和公共服务业,这五个行业对应的2013年度平均工资分别为46431元、34044元、50308元、42072元、38429元,这些行业从2007-2013年连续七年的收入都低于所有行业平均水平。可见,青年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因为受教育水平的不同而进入收入水平差距明显的行业,而不同类型的行业和职业预示着不同的工作发展机会和收入前景。

总之,大学毕业生凭借其学历优势,更有机会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收入较高的优势行业,因此职业发展前景明显优于青年农民工。

六、结论及对策

从就业率与工资水平、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和职业发展前景等四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发现:尽管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略低于青年农民工,但是大学毕业生收入高于青年农民工,并且有机会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和优势行业,职业发展前景更好,未来的收入增长幅度更快,有较多的晋升机会,而青年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更长,工作环境相对恶劣,总体上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仍然显著优于青年农民工,表明当前尽管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高等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弱化,但是高等教育依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村籍青年的身份,改变农村学生的命运。因此,为了有效促进农村学生向上流动,政府、高校和农民家庭应采取相应对策。第一,农村学生应着眼于长远收益,不要轻易放弃高等教育机会。教育经济学理论表明,高等教育给个体带来的收益具有长期性多样性。从时间维度来看,年龄-收入曲线和工龄-收入曲线是衡量就业者职业生涯中收入变化的两个重要指标,因此,不同受教育程度者的年龄-收入曲线和工龄-收入曲线能准确反映不同受教育程度者之间的职业发展差别。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对于相同年龄或工龄的职工,教育水平越高,工资水平就越高,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者的收入曲线均高于高中学历者。可见,从时间维度来看,高等教育学历者相对高中学历者教育回报更高。而且,从教育收益的类型来看,教育经济收益并不是教育收益的全部,事实上,接受高等教育对于个体还具有多方面的非经济收益,例如丰富个人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获得消费性收益。教育的消费性收益是指在人的一生中由教育所带来的非货币回报,包括受教育期间的即期收益和完成教育之后的延期收益。大学生活期间的学习能够满足大学生了解自身、了解自然和社会的求知欲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提高个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欣赏能力等;大学毕业后,大学毕业生通过接受大学教育优化消费观念,增强理性消费,提高消费技能,丰富消费方式,能够从阅读、艺术欣赏、思考等活动中获得更大的精神享受。并且,受过高教育水平的人会搜集和学习健康方面的知识和信息,更加注意营养,能够自觉的减少不健康行为和增加有利于健康的行为,从而提高了健康水平。

以上非经济收益尽管不能以货币来衡量,但是同样能增加个人的效用,增强人生幸福感,而且这些收益伴随人的一生,价值之大,难以估量。总之,农民家庭(即使是贫困家庭)应着眼于高等教育的长远收益,尽力克服暂时的经济困难,选择普通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而不应轻易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具体而言,社会媒体加大宣传高等教育的多方面价值,引导农民阶层进行高等教育投资;尤其是要重视大学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和初次就业率的区别,总体就业率才准确反映大学生就业的真实状况,过分强调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将夸大大学生就业难,导致公众对高等教育失去信心和希望。所以,公布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意义不大,并且具有不小的负面作用,社会媒体应该更多地宣传大学生总体就业率。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应在高校收费方面对农村籍大学生予以照顾,以削弱高校收费对农村籍学生入学机会的制约作用,同时应加大针对贫困生的奖助学金的支持力度,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以减轻农村籍大学生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第二,改善大学毕业生(尤其是农村籍大学生)就业质量,提高高等教育收益率。从高校的角度来讲,一方面应在教育教学及专业设置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籍大学生的特点及需求,多渠道增强其综合素质,提高其求职竞争力,同时加大高等教育改革,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增强大学生人力资本,提高其就业质量;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包括就业指导、信息、人才测评、毕业教育、就业政策、就业形势等全程化的信息服务平台,在此过程中对农村籍大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与求职渠道,切实提高其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从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来讲,应为农村籍大学生营造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如对大学生招聘环节进行规范,建立公平就业的竞争机制,消除暗箱操作的运作空间,以降低社会资本短缺对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不利影响,保障大学毕业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第三,加强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其人力资本存量。青年农民工尽管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可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增加其人力资本存量,达到提高其收入和促进其长远发展的目的。为此,政府应加大对青年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技能培训模式,如依托职业院校,或借助远程教育网络服务平台,或制定合理的补偿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对青年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等。此外,政府应加快对继续教育成本分担、质量管理、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一方面应对有返校意愿的青年农民工予以关注,为其报考、备考提供相应的指导与帮助;另一方面,应积极开展针对青年农民工的继续教育工作,如举办夜间培训班、周末培训班等,满足青年农民工需求,同时还应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合作,及时了解企业的培训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理论指导与服务。

作者:吴克明 余晶 卢同庆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