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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在多元主义理论、系统论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进行建构研究,研究结果有:评估主体建构以混合评估主体为佳、评估标准建构以综合评估标准为佳、评估目标建构以多元评估目标为佳、评估方法建构混合评估方法为佳。
1前言
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1]的重要指示,“精准扶贫”一词进入公众视野。2017年3月8日两会期间,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现在扶贫关键是要精准发力,向基层聚焦、聚力”[2]。毋需讳言,“精准扶贫”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是,其落实时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亦是阻碍复兴伟大“中国梦”的沉疴与顽疾。农村,作为扶贫攻坚战的主战场,所需帮扶之“贫”不仅仅是农村层面上经济的“贫”,更是农民层面上精神的、身体的“贫”,欲要实现农村真正意义上“脱贫”,亟待以农村体育工作为抓手,推动落实“精准扶贫”战略。遗憾的是,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作为农村体育这一抓手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当前我国学术界研究甚少,鲜有成果,而其体系构建,更是无人问津。因此,本文旨在对农村体育政策评估概念进行厘定,在理论模型下对其体系进行建构,将有利于精准扶贫政策的推广与实施。
2农村体育政策评估概念界定
欲要建构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必先厘定农村体育政策评估概念,因概念是个人对于某种事物的基本理解与诠释,概念的模糊,必然造成实践的混乱。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的概念,须依据其上位概念“农村体育”与“政策评估”进行界定。我国学者卢元镇教授认为农村体育是“在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开展的,以农民为主要参与对象,以增强体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3]。而虞重干教授将农村体育界定为“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所开展的体育活动,其活动主体是广大的农民”[4]。根据上述概念即可达成一个共识,农村体育是以农村地区为活动范围,以农村居民为活动对象,以增强体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厘清了农村体育的概念后,政策评估的概念又成为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政策评估作为政策科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在20世纪随着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现代科学方法的发展成熟及其在政策研究中的广泛运用而首先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当前,我国专家学者对政策评估的概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学者谢明在对政策评估一词进行研究后认为“政策评估,就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和事实标准,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对政策实施中的价值因素和事实因素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利用这些政策相关信息,对政策结果和政策未来走向作出基本的判断”[5]。而陶学荣等学者则将政策评估界定为“政策评估主体依照一定的标准,运用特定的方法,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实施后的效果、效益与效率进行的分析、比较与综合后所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6]。基于上述学者的观点,结合公共政策的现实理念,笔者认为,农村体育政策评估是指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主体依据特定的价值标准与事实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村体育政策的效果及效益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达到改善政策结果,预测政策未来走向,从而增强农村居民体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目的的价值判断。依据政策评估的过程划分方式,可将农村体育政策评估划分为事前评估、过程评估及事后评估。
3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理论模型
实现对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的良性反馈,核心在于构建一个良性的评估机制体系,而本文将运用两个模型对其进行架构。
3.1多元主义理论模型
依据政策学多元主义模型,从整体上将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划分为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目标、评估方法几个模块,筛选出混合评估主体、综合评估标准、多元评估目标、混合评估方法的评估方式(如图1),力图突出多元主义模型的核心概念———政治权力高度分化。
3.2系统论模型
依托系统论中“输入—转换—输出—反馈—再输入”程序反馈基本原理,基于农村体育政策的演化过程构建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施行效果—政策返回及修正”的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理论模型(如图2)。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理论模型是政策评估系统的运行平台,其系统中的每一个过程反馈均会重新作用于政策的返回及修正,以便政策的更新与完善。如政策施行效果过程,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施行效果—与预期效果对比—找出偏差—修正偏差再制定”来运行。
4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的体系建构
迄今为止,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还未形成。纵观政策评估领域,主体多为政府部门,即政策的制定者就是政策的评估者,或称为自评估。评估标准、评估目标、评估方法也多是由政府部门主导进行制定。此种评估方式虽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办事效率较高,速度较快,但缺乏科学有效的指导,对于基层居民的需求了解较浅,容易形成“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现象,未能全方位、高精准地对政策进行评估,从而达到政策评估的预期效果。由此,本文欲对多种评估方式进行利弊分析,力求在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目标、评估方法几大模块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
4.1评估主体建构
4.1.1高校专家评估
主体高校专家评估主体是指由我国高校的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研究生等高级知识分子所组成的对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进行评估的主体,高校尤其是体育类院校对于体育方面的知识掌握较多,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特点,对农村体育政策的评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4.1.2农村基层管理者评估
主体农村基层管理者评估主体是指由我国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基层管理者所组成的对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进行评估的主体,此类主体的组成人员皆为农村基层人员,长期于农村一线工作,具有本土性、基层性、普遍性的特征,对于农村体育现实情况较为熟悉,能够充分把握和反映农村居民的体育需求。同时,基层管理者作为管理人员,便于督促国家政府制定具备特殊性和针对性的农村体育政策。但此种主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基础较差,容易对农村体育政策的客观性、权威性造成影响,实施较为困难。
4.1.3商业性评估
主体商业性评估主体是指由商业公司、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对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进行评估的主体。此种主体顺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时代需求,可以有效地协调政府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沟通,合理地配置政策资源,使国家、农村居民利益最大化。但囿于商业团体追逐利益化的诟病,可能会造成缺乏公平、利益失衡和其它市场性问题。
4.1.4混合性评估主体
混合性评估主体是指由政府组织、高校专家、农村居民、商业公司和企业等构成的对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进行评估的主体。此种评估主体符合多元主义核心理念,兼具政府部门的集中性、公平性,高校专家的权威性、专业性、独立性,农村居民的基层性、亲民性,商业公司、企业的市场性、高效性等特点,能够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对农村体育政策进行全方位、高精准的评估,不失为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建构的不二评估主体。
4.2评估标准
建构标准,据其字面意思理解为“标榜、准则”,而较为深层的理解是衡量某一事物发展是否正确的范式、榜样。由此,标准的确立对于事物发展正确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体育政策评估工作应采取何种标准,便成为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瑞典学者Vedung在其专著PublicPolicyandProgramEvalu-ation中针对政策评估标准问题,归纳出了3大模块———效果模型、经济模型与专业模型。本文依据我国农村地区体育的现实状况,将选取效果模型中的综合评估模型、用户导向模型与经济模型中的效率模型3种可行性较大的评估模型进行分析,而第3类专业模型(专家参与指导)因专业性要求较高,由此仅在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中提供参考意见。
4.2.1综合评估模型
一项政策的落地,犹如一件商品须经过投入—实施—产出的工作流程,而一项政策的评估,如果仅从实施的效果来进行探究未免有失偏颇,缺乏针对性,应有的理路是将各个阶段的实施全部纳入评估的体系当中,形成综合评估模型。与其它评估模型相比,综合评估模型具有的优势在于:1)将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全部纳入评估体系,具有公正性,全面性;2)对于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较为透彻,具有针对性,便于对症下药;3)切合多元主义理论核心理念,能够将权力高度分化,乃是构建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的最佳评估标准。
4.2.2用户导向模型
用户导向模型与综合评估模型相比较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综合评估模型是基于政府的角度所制定的标准模型,而用户导向模型是站在农村居民的立场所提出的标准模型,旨在表达农村居民的需求,关注点等。此种模型所具有的优势在于:1)能够较大范围的涉猎农村居民对于体育政策的需求,具有普遍性;2)能使农村居民最大限度地理解和参与农村体育政策评估工作,具有亲民性。但是,此种模型立意角度较狭小,未能充分发挥政府—农民之间有效的“上下”联动作用,局限性较为明显。
4.2.3效率模型
农村体育政策的效率,基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便是政策的投入与产出比值,即某项农村体育政策的制定、实施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与该政策所产出的效果的比较。该种标准模型有助于得出统计数据,实现理性分析,能够顺应当今时代体育市场化的发展趋势,较为直观地展示出政策的有效指数,具有客观性。然而,此类模型重效率、轻公平的弊病一览无遗,一味地追求高效率、高回报,忽视了人类的主体性。因此,不完全适用于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
4.3评估目标建构
评估目标,是评估主体采用评估方法等措施进行评估后想要达到的境地或得到的结果,即一种追求的理想状态或价值目标。囿于“强健筋骨”,“休养生息”的传统体育观念,当前我国的体育评估目标被框制局限于单一的强身健体价值目标,缺乏全面的、长期的、富有时代性和创新性的目标,未能有效地推动我国体育工作朝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方向发展。据学者调查,我国城镇居民对体育的作用与价值的排序为:强身健体>娱乐休闲>欣赏>发展经济>教育>旅游>其它[8]。由此表明,囿于政策评估目标的单一性,我国城镇居民对体育活动的主要关注点多在于强身健体,价值目标取向单一,并逐渐造就我国“精准扶贫”战略掣肘。在“精准扶贫”的时代背景下,单一评估目标必然是无法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而为有效实现农村体育政策科学化、全面化发展,应然的理路是将体育评估目标与经济发展、政治改革、文化活动等围绕在农村居民身边的要素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利益相关体,实现评估目标的多元化、综合化,从而促使农村体育发展成为农村地区发展的强力抓手,农村地区发展作为农村体育发展的有力支撑点。
4.4评估方法建构
在进行了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目标的建构选择后,评估方法的选取也成为一个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评估方法贯穿于评估工作的整个流程当中,对评估工作具有支柱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理论研究中,我们可以将评估方法归纳为以下几种:
4.4.1定量评估方法
当前,常用的定量评估方法有文献计量、专利数据统计分析、经济计量学方法、投入—产出分析,动力学模型分析等。此类方法通常采用大数据分析,指标易精确量化,能够简单、直观地看到农村体育政策本质,得出结论。但此类方法由于对质的区分较为困难,因此遇到某些特殊案例时难以使用。
4.4.2定性评估方法
在我国学术界,较为普遍的定性评估方法有同行评价、问卷调查、当面访谈、电话采访、案例研究等。此类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深入案例之中,处理多面概念问题,反映农村体育政策的复杂性、特殊性、抽象性。但此种方法未能大批次地处理普遍数据,带有局限性。
4.4.3混合评估方法
混合评估方法,即定量评估方法与定性评估方法的混合使用。此类方法契合多元主义理论模型,能够有效弥补定量评估方法与定性评估方法单一使用时的不足,有利于充分发挥两类评估方法的优势,乃是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方法的应然理路,从而推进我国农村体育政策评估科学化、全面化发展。
5结束语
新中国成立60余年,扶贫工作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就,尤其是提出“精准扶贫”战略后,再一次为农村地区发展注入一股新的动力和活力。但是,“精准扶贫”战略在落实时亦面临众多现实问题。为解决这些棘手问题,厘清农村体育政策评估概念,构建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不失为促进农村发展的理性选择。仅有立足政策评估模型,结合农村地区现实状况,科学地、全面地对农村体育政策评估体系进行建构,才能少走弯路,有的放矢地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参考文献:
[1]人民网.扶贫新论断: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和精准扶贫[EB/OL].
[2]中国网.解读两会重要讲话:精准扶贫永远在路上[EB/OL].
[3]卢元镇.社会体育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43.
[4]虞重干.体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纽带[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30(1):39-40.
[5]谢明.公共政策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336.
[6]陶学荣,崔运武.公共政策分析[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295.
[8]李益群,骆玉峰,杜文,等.城市化、老龄化与中国体育公共政策研究[J].体育科学,2003.23(2):37-49.
作者:任健伟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