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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居民养老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针对目前老年人对个人养老指导的了解及需求问题,设计了调查问卷,通过对上海市八个行政区分层随机抽样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个人养老指导存在缺失的情况,对个人养老指导的社会需求巨大,行业亟待建设与发展。个人养老指导应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并以政府与社区为主,辅以养老投资企业的间接指导;保障其公益性,开展全方位的个人养老指导。
关键词:个人养老指导;老龄化;消费需求
根据上海老龄科研中心预测,上海人口老龄化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深。到2018年,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突破500万,2020年总数将超过540万人,且随着时间推移规模将持续扩大[1]。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与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上海人口平均寿命仍将不断延长,人口高龄化将不断加深。同时,未来一段时期,上海步入老年阶段的人群中80%以上是独生子女父母[1],随着独生子女父母成为老年人群主体,“纯老家庭”现象愈加明显。如今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大大削弱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社会上养老模式层出不穷,养老产业千变万化。目前养老保障、养老服务、老年医疗、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老年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均有所提升。但养老领域依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矛盾。如:老年群体退休适应难,退休生活质量不高;政府养老“好思路”“新思路”难以推广,得不到老年群体的理解与支持;养老产品“不知何处买”与“没有商机”矛盾重重;老年群体消费力下降与理财意识缺失;老年人自我养老意识不断增强,从满足养老基本物质生活水平到考虑如何提高老年生活质量,养老的需求不断在变化发展等。养老领域中的矛盾及养老观的变化使得老年人对未来的养老有了初步的规划,但这种规划由于缺乏专业的指导,并且受老年人在年轻时形成的思维所束缚,在新的社会养老模式下无所适从,呈现出较大的盲目性。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的长寿城市的特征进一步突显,养老问题势必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在“十三五”期间予以突破。在养老转型的背景下和在养老供给侧改革中,探索个人养老指导的相关问题,引导并帮助老年人更好地度过晚年,拟为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个人养老指导
个人养老指导是指向老年人提供的关于法律、医疗保健、理财投资、异地养老及旅游等多方面的咨询、建议服务,旨在为老年人提供了解各类养老政策与养老产品的便捷渠道,帮助老年人合理规划老年生活,安度晚年。个人养老指导目前尚属新兴概念,国内相关研究少之又少。现今已存在的“老年超市”与“退休规划”的部分功能类似于个人养老指导,可以为个人养老指导的发展提供借鉴。退休规划,又名养老规划,是根据个人退休,进行个人收入和资产管理安排的个性化需求,以确保实现退休生活目标的财务安排[2]。目前,退休规划在国内已经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但其仅局限于通过金融理财为老年生活提供经济保障,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个人养老指导。个人养老指导事业还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拓宽其面向范围,完善“规划”具体规制,全方位的个人养老指导势在必行。
二、个人养老指导调研基本情况
为了了解社会个人养老指导的现状,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与个人养老指导相关的问题。2016年5月至11月针对50至59岁的“准”老年人和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上海市的长宁区、浦东新区、松江区、闵行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徐汇区随机投放调查问卷,共分发问卷1294份以及网络问卷122份,回收有效问卷1186份。并根据受访者的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为本地户籍等因素对受访者进行基本信息与社会背景分类,准确了解上海市年老的不同社会人群对个人养老指导的期待与需求。
三、个人养老指导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个人养老指导的社会需求
个人养老指导是养老领域里的新兴事物,可能大多数老年人没有涉及过,本次调查内容就有“是否接受过个人养老指导”和“是否需要接受专业系统的养老指导”。在1186名受访者当中,有37%的受访者从未听说过个人养老指导,只有12%的受访者接受过个人养老指导(主要来自家庭、子女、朋友等的建议);与此同时,接近四分之三(71%)的受访者表示希望能够接受专业的、系统的个人养老指导,社会对个人养老指导的需求量巨大。而在我国养老市场当中,专业系统的个人养老指导却接近空白。
(二)不同社会人群需求差异显著
以年龄、是否为上海市户籍、受教育水平、希望获得个人养老指导的渠道等进行分类统计。上海市不同的老年社会人群对个人养老指导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以是否为上海市本地户籍和不同年龄的调研对象的差异最为显著。在回收的有效问卷当中,上海市本地户籍849份(71.6%),非上海市户籍337份(28.4%),其中上海市本地户籍的受访者中有76.7%希望接受个人养老指导,较非上海市户籍的受访者高19.1个百分点(57.6%),需求量更大。
(三)个人养老指导获得渠道需求
在受调查中只有12%的受访者接受过个人养老指导,为了了解个人养老指导的获得渠道及老年人今后希望获得个人养老指导渠道,进行了调查。问卷调查中,约82%的受访者愿意通过政府、社区街道办获得个人养老指导,少部分人(约15%)愿意接受养老产业机构与子女及家庭的个人养老指导建议。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与“准”老年人在个人养老指导方面对政府的信赖度明显较高,同时,各年龄层对社区街道办、子女及家庭的信赖度次之,而对养老产业机构的信赖度较低。
(四)个人养老指导间隔时间需求
从总体上看,受访人群更多地倾向于每年接受一次个人养老指导,占比达38%。不同年龄层的老年人对单次个人养老指导的时间间隔的需求有着较大差异,“准”老年人(50~59岁)和低龄段老年人(60~69岁)由于即将步入或者刚刚步入老年生活,需要更好地了解养老政策与养老产品等相关信息,所以多数更倾向于每年接受一次个人养老指导;而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只需要接受1~2次个人养老指导”的比例较大,甚至远远高于“每年一次”的选择,考虑到这一年龄层在早些年可能接受过多年的个人养老指导,对每年一次的“高频率”时间间隔的个人养老指导的需求减少,通过1~2次的个人养老指导来补充对养老政策与老年产品的了解即可。
(五)老年人个人养老指导预期支出需求
上海市老年人对个人养老指导的需求巨大,且多数希望得到政府和社区街道办的个人养老指导。那么他们对个人养老指导的预期支出有什么看法呢?经问卷统计数据显示,24%的受访者表示,个人养老指导单次开销在300元以内是可接受的。约占69%的老年人与“准”老年人认为,个人养老指导不应收取过高的费用,最好能作为社会福利或公益项目,免费向大众提供。
四、个人养老指导发展建议
中国当前的个人养老指导领域仍然存在着极大的空白,也很少存在公益性的或主业性的专门服务机构,个人养老指导行业亟待建设与发展。如何充实完善这一方面的内容对于我国居民养老供给侧改革至为重要。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认权责
个人养老指导涉及到方方面面,目前养老方面内容的机构部门功能单一,权责交杂、含混不清、推诿现象严重,以致许多老人难以获得专业个人指导。应明确政府在个人养老指导中的主导作用,准确划分权责。政府可通过整合该项职权,建立常设机构负责辖区内个人养老指导的相关事宜。通过定期开班宣讲会、编写并分发个人养老指导教育手册、设立养老资讯服务窗口、创建公众号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理性且个性化的老年生活规划、法律、医疗保健、金融投资、旅游、老年产品、信息传播等多方面的公益咨询服务。为保证个人养老指导的有效性与健康稳定发展,政府必须加强监督,进行定期的监察与评估,建立回访机制。
(二)以社区、机构为依托,切实深入
基层以政府为指导,以社区、机构为依托,深入基层,切实落实并普及个人养老指导,使老年人从中真正得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相关服务平台,使老年群体在居住地附近即可就近咨询养老事宜。社会慈善机构亦可将个人养老指导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三)保障个人养老指导的公益性
调研结果显示,民众对个人养老指导的单次预期支出在300元以内,且倾向于将个人养老指导产业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福利项目来运营。故个人养老指导的资金以及人力资源就成为两大主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个人养老指导的运作资金基本可来源于政府拨付的专款与社会第三方捐助。适时成立个人养老指导专项基金会,负责相关资金的具体运营操作。保障个人养老指导的公益性,尤其是在引导老年群体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旅游、保健等消费时,应避免对某一具体品牌或具体产品的推销性介绍,而应更多地指导老年群体如何选择及了解其利弊。个人养老指导所需的人力资源方面,除政府原有养老部门的工作人员之外,还可由政府聘请养老事业研究人员(如:专业教授、老龄研究所研究员等)、联系慈善机构提供人力资源、募集志愿者。另外,政府还可针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企业的干部或退休管理的相关人员开展短期培训;并充分利用老年人子女对其的影响,发挥这些子女的作用。由于目前关于个人养老指导方面的专业人员稀缺,还需由政府开展实施长期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选拔培养该方面的人才。
(四)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养老指导
通过问卷调研数据可以发现,不同类型的受访者对个人养老指导的具体需求存在着较大差异,政府与社会在提供个人养老指导服务时,不仅仅要考虑养老指导的普适性,即设计通用养老指导方案,也要考虑不同个体的差异性,提供个性化指导。调研发现,受访人群更多地倾向于每年接受一次个人养老指导,但只占38%,所以单次个人养老指导的时间间隔应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意愿以及需求有所调整。针对50~59岁人群,可在其退休之前,分阶段进行每年1~2次有针对性的个人养老预先指导;对于60~69岁刚刚步入老年生活不久的老年人,可每年进行1~2次的有主题的个人养老集体指导;而随着年龄的增长,集中、统一的个人养老指导的频率可以有所下降,但仍欢迎鼓励70岁以上年龄层的老年人接受指导。另外,还应在社区、村委会等基层设立的个人养老指导服务平台为老年人随时提供便捷咨询服务。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的老年群体在医疗保健方面的不同需求,必然导致在此方面所需的咨询服务不同:对身体状况不甚良好的老年人进行个人养老指导时,一是要有重点、有目的地指导,侧重于日常专业护理与看护、医疗保险与报销等此类老年人所急需的方面,急人之所急;二是考虑到此类老年人的实际身体状况,不适宜亲自接受指导,指导者可对其亲属就知道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而对于较为健康的老年人的医疗指导,应侧重于体检、适宜强度的锻炼等维持老年人的健康之外,还应对未来潜在的疾病与可能的身体衰弱进行预防指导,并指导老年人如何选择合适的商业医保、就医途径等。对于所受教育水平不同的老年群体,所采用的指导方式与表达语言也应有所区别,必要时用更通俗易懂的表达来进行指导。
(五)发挥社交媒体潜移默化作用
由于个人养老指导在中国刚刚起步、尚未成型、发展缓慢、影响力小,使得许多老人不知道或者不了解该项目内容,而且对个人养老指导人员持不信任态度,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认识到接受个人养老指导的重要性。利用各类媒体,将个人养老指导的具体思想内容潜移默化给老年人。通过公益广告、民生类新闻等方式间接指导老年人如何更好地养老,引导他们建立起合理的养老理财观、消费观。甚至可以将此类思想元素融入电视剧、电影等之中,使养老指导中较为前卫、新颖的观点更易为老年群体所接受。
(六)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先行试点,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可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域或社区进行试点工作,并及时收集反馈老年与“准”老年群体的体验信息,调整方案。而后在全区、全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内开展个人养老指导工作。由点及面,促进我国个人养老指导事业的普及与发展。个人养老指导的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帮助老年人尽快适应退休生活、提高自身生活质量、安度晚年,还将逐步改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引导老年人有计划地理性消费,在提升自身生活质量的同时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从而间接地减轻政府的养老压力,在多方面带来极大的积极影响,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2015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信息会[EB/OL].(2016-03-30)[2016-08-16].
[2]高超.北京居民金融素养与养老规划调研报告[D].北京:首都经贸大学,2014.
[3]韩扬.新时期养老观更新的研究[D].辽宁:辽宁大学,2015.
[4]赵晓明.国外养老模式产业化创新探索[J].北方经济,2012(3):87-88.
作者:施正昱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