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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由是当代社会生活的主旋律,大学生作为当代青年,肩负着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同时对自由的理解和把握需要一个新的指引。据调查发现,有些大学生认为自由与法律无关、与道德无关、与责任无关,只有掌握了权利才是真正的自由。面对这样的回答不免令人深思与担忧,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当代大学生们应该在自由中正确认识人与法、人与道德、人与环境、人与权利、人与责任的问题,并在这些问题中不断深化和自我发展,才能实现人的真正自由与发展。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自由;存在误区;对策
从古至今,不同的人对自由有着不同的理解。那么自由究竟是什么?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自由?如果有真正的自由,它是何以可能的?这不免令我们深思和担忧,深思的是自由的高深莫测,担忧的是自由的随意泛滥。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当今社会,追求自由是坚持人本思想的内外体现,我们如何做到追求自身自由的同时又要兼顾他人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国家的自由乃至人类世界的自由,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也是当今时代我们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自由的基本内涵
自由时常与具有感官能动性的主体联系在一起,不同的人对自由的理解有不同的看法,对于古今中外各个派别的智者们,他们对自由的理解也是各有千秋。儒家认为,自由是一种德,一种仁、义、礼、智、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厚德,所以它能够承载万物;佛家认为,自由是一种慈悲,一种普渡众生,救苦救难,无私奉献的慈悲,所以它可以究竟涅槃;道家认为,自由是一种道,一种无心无情,安之若命,以“齐物之心”来观照万物,“心斋”“坐忘”的道,所以它能够天道合一。国外学者认为,以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唯理论派认为,自由是天赋的权利,亦是一种自知之明,更是一种没有矛盾的理性;以霍布斯、休谟、洛克、培根、巴克莱为代表的经验论派认为,自由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一切真正的自由都必须是以感性为前提的,如果认识能符合自己心中的对象,那就是自由的。而在这里,我却认为,没有所谓的自由,也就是没有真正的自由。自由总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正如儒家相对德行而言是自由;佛家相对慈悲而言是自由;道家相对道法而言是自由;唯理论派相对理性而言是自由;经验论派相对感觉而言是自由一样。但在生活中,我们不免也要扮演相对而言的自由,唯有如此,我们的生活世界才会多一份美妙、多一份和谐与精彩。自由是一个广义的词,丰富的内容同时也显示了它丰富的特征。因此,自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主观自由。对于自由的阐述都是以自身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它是主体的一种心理活动,表现为欲望、向往、追求,而对自由的实现,也是主体的自我实现过程。第二,客观的自由。客观需要通过主观才能得以体现,正如花儿要被人所认识和欣赏才能体现它的价值一样。主观自由是受到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和刺激才得以产生并不断完善,所以自由也具有客观性。第三,主客自由的统一。主观自由需要客观自由刺激和完善,客观自由也需要主观自由的发现和认识,两者是辩证统一,相互联系的,两者的统一才得以实现真正的自由,否则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有方向和目标。
二、当代大学生对自由认识的误区
当代大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栋梁之才,是未来社会实践与发展的接班人,是我们国家得以繁荣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因素。正如所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的身上。”[1]因此,引导当代大学生认识自由、感知自由、实现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义务与责任。然而,一项调查发现,有80%以上的当代大学生们对自由的理解令人费解,可以说他们对自由的认识存在严重的误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法用法律约束的自由“自由不应该用法律来约束,若用法律来约束,自由也就没有自由了,自由应该是无拘无束、随心所欲的自由。”在某高校的一次人才交流会议上,其中有一位大学生这样回答记者,而在旁边的许多同学也纷纷赞同这个观点。但没有法律的自由,意味着国家的建立和发展不需要法律来支持与引导,社会关系的往来也就不存在法的支撑与约束,人也就没有了外在的约束,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追求的美好事物,无关他人,无关法律。这对于自由而言虽然也有合理之处,但是这却存在着严重误区。如果按照这样的想法理解国家和社会,那么国家也不再是国家,社会也不再是社会,而是成为个人自私自利的工具。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人是社会的产物,是国家的主体,没有接受道德培养的人是很难思量其心理的欲望和恶行的。而接受过道德培养的人有的也存着贪欲与罪恶。因此,如果社会缺少了法律规范,社会将成为人们之间的争斗场,而真正的国家与社会也不复存在了。第二,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国家与社会将无法树立成型,而是一片杂乱无章的稻草。没有安定和平的环境,人的自由也将无法实现。
(二)没有伦理与道德的自由通过观察大学生们的生活,会发现很多的大学生存在言行粗俗、没有伦理、没有道德、不文明的现象,缺少爱心和公德心,个人至上、物质至上、金钱至上等,人格出现扭曲。通过多次的调查和研究中发现,有多半大学生们可以为了个人的自由而六亲不认、唯利是图等道德沦丧的种种表现。他们认为自由是自己的事情,与他人无关,如果需要道德作为基础,那便不是自由。可见当代大学生的自由观的独特。这使我们反思当代大学生到底怎么了?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从人的道义和品性来讲,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始终坚守道义和品性呢?道德应该作为自由内心的一种底线,是与生命乃至灵魂捆绑在一起的,只有遵循了这条道德法则,人的自由才能更好的实现。
(三)缺乏责任与担当的自由当代大学生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受到父母的百般宠爱,受到社会的关怀与帮助,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这也导致了他们没有责任,缺乏担当的精神。正如美国的一项研究显示,在自由与责任面前,美国的大学生们崇尚的是自由,但他们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都能镇定理智的分析与思考,采用客观辩证的方法化解问题与矛盾,并勇于承担责任;而中国的大学生也崇尚自由,但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往往总表现出惊慌失措、失魂落魄的样子,最后选择逃避责任。在中国的课堂上,当被老师问到责任与自由的关系时,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认为如果有了责任和担当,那还叫做自由吗?自由应该与责任和担当没有任何关系,自由纯粹是个人的风采与魅力的结合。可见,逃避责任,没有担当的自由是我国当代大学生存在的普遍现象。
(四)追求与掌握权力的自由谈到权利往往会联想到政治上的权利,如果再联系到自由就表现为政治自由,而政治自由有解放的含义,这是一个很大的范围。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一个家庭的权利、企业的权利、相关部门领导的权利等也会涉及到大范围权利。如果权利掌握在某个主体的手中,那么他就认为自己实现了真正的自由。然而这是真正的自由吗?作为一个真正有权利,手中掌握别人生活命运的人真的自由吗?当大学生们被记者问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时,70%以上的学生特别是男同学都纷纷认为:只有掌握了真正的权力,也可以是大权力或小权力,只要能在人之上,对人能够实施统治的权力,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导致了我们大学生庸俗的学习目标即读书的目的是为了做领导、当大官、挣大钱,过上自由悠哉的生活。于是人人都想当大官、人人都想手中有点权利、人人都希望能够征服统治别人,以此来彰显自己生命的高度与自由。试想,如果一直这样持续下去,再过几年,我们的社会将不存在自由,我们身边的一切人和事物也没有自由。可想而知,当代大学生对自由的认识确实存在种种误区,这些误区足以影响到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从而使他们走向不自由的生活与人生。这些误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变化与发展,从而很难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积极探索问题的根源,提出相应的对策,让大学生们树立正确的自由观,以此彰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走出”自由误区的对策
造成当代大学生对自由认识误区的原因在于他们没有认识真正的自由,没有认识真正的自己,没有认识到人与法、人与道德、人与环境、人与权利、人与责任的真正关系,因而导致这样错误的自由观。在这些认识误区的基础上,制定“走出”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正确认识人与法的自由这里的法主要是指法律,社会缺少法律保障,就算不上一个完整的社会。如果社会不完整,也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们应该学会正确认识人与法的关系,从而在法律里找到自由的空气;应该学会转变思想观念,正因为有法的存在,才让社会变得有秩序,营造出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美好的生活空间,让我们变得更加自由。因此,不能说因为有法律的存在,故而没有自由可言。首先,法律是社会的保障,是和谐因素,是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奠基石。其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为人民的权利而定的,它几乎是站在在人民的角度,为人民更好地获得自由而存在。当然,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我国现阶段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了这种制度的保障,真正的自由才得以实现。因此,当代大学生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与法的关系,在法律的空间里树立自由的意志,从而使自由的效力有更好的保障,实现真正的自由。
(二)正确认识人与道德的自由康德指出:“道德的唯一原则是相对于法则的一切质料(即欲求对象)的独立性,以及通过一个准则必须具备的单纯普遍的立法形式对意志的决定性。这种独立性只是消极意义的自由,而这种纯粹的实践的理性的立法才是积极意义的自由。”[2]康德强调的是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并把道德当成一种理性法则去实现。因此,道德是做人的根本底线。一个人没有道德,就如同行尸走肉;一个社会没有道德,就如同黑暗里的罗刹充满了阴森与恐怖。道德始终与我们的人生息息相关。因为道德的存在可以让社会充满真善美,使我们更好地领略世间的真情与关怀,时时刻刻感觉到人世间的美好,从而体验到生命的自由与美好。应将自由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有道德的自由才是最美好的自由,有道德的自由才是最真的自由。如果一味去追求自由而忽略道德,这样的自由是不长久的也是不完满的。所以,当代大学生们要正确认识与处理好人与道德的关系,在宽广的胸怀里徜徉自由的天地,实现真正的自由。
(三)正确认识人与环境的自由环境不仅包括自然的环境,还包括社会的环境、家庭的环境。但对我们影响最大就是自然环境,因为它是决定社会和家庭环境的基础。而作为追求自由主体的社会人,更应该正确认识自身与环境的关系,不要为了所谓的自由而违背了自然法则、社会法则和家庭法则,因为它们是构成自由的基地,是自由得以生活成长的美好环境。如果我们为了一己之私而大刀阔斧的破坏自然,向自然谋取更高的利益,置办工厂、开办企业、开发房地产等等;如果我们为所谓庸俗的物质生活而把原本安宁的社会搞得鸡犬不宁,人心惶惶;如果我们为了自己更逍遥的自由而不惜放弃家庭的和睦,忘记父母养育之恩,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这些都是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相对的自由,也是缺陷的自由,更是被束缚了的自由。正如康德所说:“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教会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自由即自律。”[3]因此,当代大学生们应该学会正确认识人与环境的自由,把自由当做一种责任和义务,让自由自然而然的变成一种自律,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
(四)正确认识人与权利的自由权利好比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的可以促进个人和国家社会人类的进步发展,用得不好也可以让它们走向灭亡。古往今来,为了获得权利的争斗而走向灭亡的国家比比皆是。正确认识权利,关系到我们的生活乃至生命,关系到我们对自由的正确认识。有权利不一定会自由,而自由的实现也不必需要权利来支撑。当手中紧握着权利时,或许就不自由了,心中的担心与不安开始萌生,怕得到的会失去。正视权利与自由的关系,还原生命以真正的自由,还原灵魂以真正的自由。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认清人与权利的关系,不被权利的正反所束缚,从而给生命真正的自由。总之,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学会正确认识人与法、人与道德、人与环境、人与责任和人与权利的真正自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自由当成一种责任、一种道义、一种法和一种爱与关怀的精神,去实现生命里那种纯粹与真实的自由。
参考文献:
[1]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0.
[2]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56.
[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05.
作者:黄珊妹1;刘家豪2 单位:1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广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