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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摘要:
助推社区治理,是当前社区教育服务社区建设的重要议题,也是社区教育研究的热点命题。依据治理的基本特征,结合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本文认为,社区教育应该从提升公众参与的组织化水平、提升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培育社区居民的现代公民意识等三个着力点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关键词:
社区教育;社区治理;公众参与;社区归属感;现代公民意识
1989年,自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治理危机”的说法,“治理”概念在政治、行政、管理等领域被广泛研究和使用。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并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4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1]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培育多元社区教育主体,支持社区居民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进一步激发城乡社区教育活力。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等制度,完善社区教育多元参与协商、合作机制,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因此,深刻认识社区教育在社区治理,乃至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功能,不断深化和拓展社区教育助力社区治理的方式和方法,是当前社区教育服务社区建设的重要议题,也是社区教育研究的热点命题。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微观基础,社区治理应该要具备社会治理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二是治理过程的民主,各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来实现对社区事务的共同管理;三是治理过程的互动,即各个主体的持续互动,而非单一的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的运行;四是各个主体的主动参与。下面,我们将结合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中显现出来的突出问题,探讨社区教育助推社区治理的着力点。
一、社区教育要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水平
(一)组织型公众参与是现代国家公众参与的主要途径
社区治理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多元主体参与。构成社区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等。大量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当前我国公众的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不足,是影响多元主体社会(社区)共治格局的重要因素,例如公众对参与治理的权利与责任缺乏必要的了解、掌握参与治理的具体事务的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造成了公众参与对社会(社区)治理的影响力和成效不明显,进而更加降低了公众的参与动机和热情。[2]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公众的参与可以有两种类型:个体型参与和组织型参与。通过社会团体等组织型参与公共事务,是现代国家制度化的公众参与路径。根据美国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的“两级传播理论”,有效的民主意愿的表达,通常并不是直接向政府提出个体化的利益主张和诉求,而是通过“公共舆论领袖”的间接表达。“当政府面对的是组织化的利益团体时,各种信息在组织内部经过初步的交流、处理和整合,部分无效的信息被过滤,相对简化的、因而也更集中的利益表达,不仅放大了个体利益主张,而且也可避免使决策机构陷入高成本的信息处理和低效率的信息反馈泥沼。通过组织化的社团,将众多个体的利益主张和信息在团体内部进行集中、归纳和提炼,使相同的利益主张被叠加,相反的利益主张得到协调,可以使分散的利益得到更加集中的表达,这意味着组织化可以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在这个过程中,微弱的声音被集中,对抗能力增强。经过提炼和凝聚后的整体利益诉求,将在接下来的利益交涉和博弈过程中更具行动的力量。”[3]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因此,公众参与能力,一方面要提升公众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教育宣传,全面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二)社区教育是培育和提升公众参与组织化水平的重要载体
首先,培育社区学习团队,是社区居民组织化的重要途径。社区团队学习,也有人称之为“社区学习共同体”,指的是“在社区范围内的居民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及学习需求,在平等互助原则下通过心灵契约的形式,共同构成的非正式学习团体”。[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确立了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发展目标。社区教育,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创建学习型社区,是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抓手,社区学习团队的培育,是创建学习型社区的关键。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正经历着从的“单位制”社区模式转向“街居制”社区模式,广大城乡社区随之产生了大量游离于组织之外的个体公众;另外,由于工作时间缩短,闲暇时间增多,社会公众的“无组织状态”时间延长。社区学习团队的培育和组建,就是将社区中的个体组织化的过程。其次,社区教育的支持服务,是提升社区学习团队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平台。我们这里所说的社区教育对学习团队的支持服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质性支持,即社区教育系统中的社区学校、文化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为社区学习团队提供的场地、设备、信息等服务;二是精神性服务,即社区教育系统中的师资队伍为社区学习团队的发展提供的培训、咨询等服务;三是活动性服务,即社区教育系统为社区学习团队提供的各种实践活动机会。通过上述三类支持服务,提升社区学习团队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学习团队的社区责任感,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中坚。
二、社区教育要着力于提升居民的社区归属感
(一)高度的社区归属感会增强居民的社区参与
归属感,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情感,体现着人类个体与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归属感越强,个体与团体的关系越紧密。社区是一种居民团体,社区归属感体现的是居民对其居住区域的居民团体的情感关系程度。社区归属感的构成,根据强弱程度,从低到高,一般可以解析为四个层次:首先是社区认同感,这是归属感产生的基础,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对其居住社区的身份、地域等的认同。其次是对社区的喜爱和依恋感,主要包括对社区内的有形物体(例如自然环境、建筑物)以及归属的心理情感基础(例如社区愿景、社区文化等)的喜爱和依恋。第三是对社区事务的关心,表现了社区归属感对居民行为的影响。社区内影响居民对社区认知和喜爱情感的各种因素,将会直接影响居民对社区的关心和投入行为。最高层次就是社区责任感,这也是社区归属感产生的积极影响,社区责任感会促进社区居民个体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为社区同伴和社区发展做贡献。可见,社区归属感影响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程度,社区归属感越高,居民社区参与程度也越高。
(二)社区文化教育是培育社区归属感的重要途径
影响社区居民归属感强弱程度的因素较多,其中,居民在社区内的社会关系状况(居民之间的融洽度、信任度、居民与社区的关联度等)、居民对社区生活的满意度(包括生活设施和社会文化生活两个方面)、以及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度,是影响社区归属感的重要因素。社区文化,是培育社区归属感的精神基础。社区教育和学习活动的开展,是传承社区文化、建构社区归属感的有效方式。高宛芝和杨婷的实证研究表明,社区教育参与和社区学习活动开展,与社区居民归属感存在正相关。高宛芝的研究更加具体地表明:社区学习活动促进了居民对社区居民身份和文化氛围的认同;社区学习活动本身是一项有益于社区人际交往的过程,参与社区学习活动,加深了居民之间的信任和互助关系,促进了邻里和谐,促进了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依恋感;社区学习增强了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心和社区责任感,如学习活动过程,促进居民个体的社会网络的连接、互动和支持,从而催化社区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从心理到行动上,提高了其对社区事务的关心和参与。[5]同样,马月兰的研究,则从国际经验的角度表明:社区教育和学习活动,促进社区精神的形成与巩固,推动社区归属感的形成,推进社区发展。美国通过社区学院推行社区文化教育,“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满足了他们生活、文化、娱乐各方面的需求,向弱势群体(如失业人员、分裂家庭的孩子、移民等)提供的服务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困境,社区学院促成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等等,这些有助于人民回归社区,有助于社区形成一种互助、合作的氛围,这种互助、合作的氛围不仅可以帮助所在的社区,‘还可以帮助国家实现自我更新’”[6]。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单一主体类型的“单位制”社区模式日趋瓦解,“街居制”社区模式快速增长。后一社区的人口构成,具有异质性高、流动性强的特点,对社区归属感的形成提出了更大和更紧迫的挑战。因此,社区教育系统,更要发挥其特有的文化建设功能,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学习活动,为居民创造人际交往的平台,密切居民与社区的联系,增加居民对社区的认知,吸引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心和投入,增进居民对社区的归属程度,推进社区自治。
三、社区教育要着力于培育社区居民的现代公民意识
(一)现代公民意识是实现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必备条件
公民意识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公民”概念的产生而产生,并随之发展而发展。现代公民意识,指的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下,公民对自身在法律上的身份地位、权利、义务的认识,是其在参与公共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的自我认识。对公民意识的构成,学界虽未达成一致认识,但对其要素的主要构成,基本没有歧义: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参与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等,其中,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力与责任意识,是公民参与意识的逻辑前提。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如多元主体互动不足,行政化倾向浓厚;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程序不规范、不理性;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率不高;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领域比较狭窄(以组织文娱活动、调解邻里关系、维护业主权益等为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治理等方面作用并不突出[7])等,追根究底,都与参与主体的现代公民意识薄弱有关。因此,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强化现代公民意识的培育。
(二)社区教育要结合社区治理培育社区居民的现代公民意识
现代公民意识教育,从能力形成水平来看,由低到高,由对有关公民知识的认知与了解;现代公民应具态度、意志及能力的心理认同和内化;公民意识的外显与践行等三个层次构成,其中,关心和参与国家与社会的公共事务,是公民意识外显的关键,是衡量现代公民意识程度的重要指标。现代公民意识的要素构成,在社区生活中无处不在。现代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与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等,在社区层面,就会指向个体作为社区成员的主体意识、权利与责任意识、社区参与意识、遵守社区公德的意识等。因此,社区教育要从横向的公民意识构成要素,和纵向的公民意识能力水平逐步提高两个向度上来构建社区公民意识培育体系。首先,社区教育要依托社区文化传统、特色培育居民的社区主体意识。通过社区教育,挖掘社区传统和特色,弘扬和传承社区精神,传播社区社会公德,增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深入了解,目的在于培育和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喜爱、依恋,进而为培育社区成员的权力与义务意识、社区参与意识奠定认知和情感基础。教育活动的开展,可以采用参观、宣讲、散发单张、节日体验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传递信息,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精神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其次,社区教育要依托社区学习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自我学习和良性互动。社区文化,是社区居民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基于长期生活生产实践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区群体的价值观、生产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群体意识等文化现象的总和。社区学习文化活动,既是社区文化传统、社会公德的活载体,也是社区文化繁衍传承的大平台。此外,社区居民通过参与社区学习文化活动,能够促进社区成员群体意识的形成和更新,提高社区的认同感,增进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和投入。最后,社区教育要依托社区公共事务的开展培育和提升居民的参与意识。现代公民意识中的参与意识和参与动机,与社区居民的自身利益获得和发展紧密相关。当社区居民意识到社区的公共事务与自身利益的相关性强,参与动机和参与率就会高。另外,有效的参与效果也会激发和维持居民的参与动机和热情。因此,此类社区教育活动的开展,必须以具体的社区公共事务为载体,让社区居民通过在真实情景中的体验,边参与边学习,将公民参与的态度、情感内化与参与能力的践行整合为一个过程,促进其参与意识的提升。社区层面,公民能够参与的社区公共事务范围较广,且直接关系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主要包括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拓展社区服务、加强社区治安、美化社区环境等。社区教育要紧紧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相关热点问题,通过听证会、研讨会、民意调查、意见书等形式,培育和提升居民的社区治理参与意识和水平。当然,上述着力点的实施,会给街居社区学校(教学点)带来很大的工作挑战,例如场地、设备、专业服务能力有限等问题,因此,社区学校还需要创新机制,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尤其是整合高职院校的优势教育资源开展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治理。整合的可能、内容和路径,则是我们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谢伊青.社区教育:推进社区治理不容忽视的载体[J].成才与就业,2014,(10):4-9.
[2]胡仙芝.公众参与制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J].人民论坛,2014(7):46-47.
[3]胡仙芝.公众参与制度化是我国社会治理法制化的必由之路[J].理论研究,2015(6):7-13.
[4]汪国新.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培育策略[J].职教论坛,2012(3):47-50.
[5]高宛芝.社区学习活动与社区归属感的相关性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9.
[6]马月兰.美国社区学院的社区建设研究[D].杭州:浙江师范大学,2007.
[7]郑建君.公共参与:社区治理与社会自治的制度化—基于深圳南山区“一核多元”社区治理实践的分析[J].学习与探索,2015(3):69-73.
作者:李训贵 韩娟 单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