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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教学探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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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教学探讨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7期

摘要:

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对整个教学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在教学实践中,每一节课,每一学期、每一学年的教学设计都是以教学目标的实现为出发点,需要达到教学目标,就要进行课程教学设计,确定教学策略,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

音乐教学;目标构成;策略

引言

目的性是人类从事任何实践活动的基本特性。人们在从事实际活动之前,总要预先制定活动所要达到的结果,然后据此去实施其活动,努力实现其预定的结果。教学活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之一,其目的性、计划性是很强的。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要达到的结果,它既是教学活动的指导,又是教学活动的最终指向,是教学活动设计的立足点。同时,也可以把教学目标看作是教学任务的具体化和学科化,是所有学科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就是预期教学活动所能实现的教学结果。

一、教学目标的特点和作用

教学目标具有几个特点:(1)教学目标制定之前的准备,是教师对教学结果的预期和刻意追求;(2)教学目标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它的表述主要借助于行为动词;(3)教学目标必须体现在学生身上,反映于学生学习后的行为方式变化。教学目标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体现出三种功能:一是指导教学实践,包括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以及教学策略的应用与选择。教学目标确定后,教学实施者就能依据教学目标来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利用目标指导教学方法或技术的选择与运用,必须确定学习结果的类型和同一类型的学习的阶段性。二是指导测量与评价教学结果。每一次教学活动结束后,教学设计者可自编测验题,测量教学效果,每一节课都可作出评价,评价有许多标准,但教学目标是否达到是最可靠和最客观的标准,测量教学结果必须是以目标的测量为依据,如果没有针对目标,那测量就缺乏效度。要开展科学的评价首先要提供可有效测量的教学目标,只有是客观的、科学的衡量标准,那测量的效度、信度,难度、区分度才将是科学的、客观的、有实效的。因此,科学的教学目标是进行测试的客观评价标准。三是指导和调节作用。教学目标不仅对教学活动的方向起着指导作用,而且对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步骤上也都体现出规范的功能。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他们之间应具有怎样的逻辑关系等,都要由制订什么样的教学目标来决定,教学活动展开的过程也就是教学目标实践的过程。因此,确定教学目标可促进主体对教学的控制,促进教学设计的科学性。

二、音乐教学目标层构

音乐课程教学目标是由一系列教学大小不等、层次不同的目标组合而成的系统。具体分为教学总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等,各个下属目标都是其上位目标的具体化。

(一)音乐课程教学总目标

音乐课程教学总目标是教学总目标在音乐课程上的具体化。由于音乐课在小学、中学(初中、高中)各个教育阶段都要开设,还要制定出分段的目标。他是在某一教育阶段,音乐教学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常由国家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小学、初中、高中),以指导性和指令性相结合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音乐课程是一种人文课程,是人类文明和文化的一种集中体现,通过学习把提升音乐能力和人文素养作为总目标。在实际教学中要体现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把音乐美感与人的思想精神深度有机融合,形成音乐审美能力。通过教学进而掌握浅显的音乐基础知识和简单的音乐技能,培养识谱能力,激发对音乐的兴趣爱好。熟悉我国各民族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树立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并对外国的优秀音乐作品有一些了解、扩大视野,使学生初步具有感受音乐、表现音乐的能力。中小学音乐教学目标分为主要目标和协同目标两部分,主要目标指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本身必须达到的,其他学科教育不可替代的专门目标,即培养学生音乐审美鉴赏能力(审美感知力、联想力、想象力、情感力、评价力),音乐审美表现能力(歌唱、器乐演奏、表演等音乐表现力),音乐审美创造力(审美创造意向等)。协同目标,指达到审美教育目标的同时,也有助于培养他们的人格品质、行为,发展智力,增强体质等促进身心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二)音乐学期(或年级)教学目标

音乐学期(或年级)教学目标是音乐学科教学总目标所隶属的子目标,是一学期(或一学年)音乐教学所要实现的目标。音乐学期(学年)教学目标,体现在音乐教学大纲分年级要求中,是总目标在特定教学阶段的具体化。它一方面具有音乐教学内容的整体性;另一方面它只是对这一教学阶段的教学结果的预先设定,因此,它的内容比总目标更具体,它的制定直接受学生年龄阶段特征和课程安排的影响。

(三)单元教学目标

单元是指其音乐学科中相对完整的组成部分,单元教学目标是学期教学目标的进一步分解。它具有更明确而具体的指向性,是一种近期的追求目标。音乐教学大纲是由一系列单元目标具体组成的,这些目标虽然具体,但并不是分散的,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

(四)课时教学目标

课时是教学的基本单位,因此课时目标是和具体的教学活动相联系的目标,也是教学设计中的教学目标,它的基本特点:一是教学内容的具体性;二是教学内容的可操作性;三是目标实现的及时性;四是目标设计的灵活性。

三、实现音乐教学目标的策略

学校音乐教学的实施应包含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而普及性质的音乐教学重点在中小学,主要集中在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初中阶段。中小学贯彻培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教育方针,为培养儿童和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的音乐教学必须为目标服务。别林斯基说,人们认识世界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科学的,另一种是艺术的,二者是互为平行的并列关系,谁也不是谁的附属或者补充。[1](P86)雨果说到:认识世界有三把钥匙,一是文学,一是数字,再就是音符。[1](P87)学校的音乐教学还要充分体现学科的特殊性,也就是音乐艺术的特点、社会功能,否则就不能正确地、符合规律地为实现总目标服务。总的说来音乐教学是为实施美育的目的和手段而存在的。学校实施美育的范围很广,始终贯穿到学校教育的全部工作之中。音乐课程却是学校实施美育的基本途径,因为音乐课程能根据儿童、青少年的年龄心理特点、循序渐进地传授审美知识和培养审美能力。比如《德国黑森州小学美术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就是这样规定的:1.加强和培养感官的感受和体验能力;2.支持儿童的个人艺术兴趣,唤醒他们的审美创造愿望;3.对艺术和文化的解释;4.对媒体的了解。音乐对人的全面发展有巨大的促进和渗透作用,但最重要的核心是培养中小学生具有欣赏感受音乐,并能正确评价、辨别和创造音乐艺术美的教育。因此,我们在确定学校音乐教学的各阶段的教学目标和具体任务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应让儿童、青少年接触学习(包括演奏、演唱、欣赏)具有音乐审美价值的足够数量的音乐作品。按照培养目标和教育实践的需要,应科学地安排古今中外的名作和民间音乐作品。第二,逐步教给并扩大儿童、青少年音乐审美所需要的基础音乐知识和初步音乐理论。包括音乐语言构成的要素(即旋律、节奏、和声、织体、音色等),音乐的体裁形式、著名音乐家、著名作品以及音乐常识等,第三,培养和发展儿童、青少年进行音乐审美所需要的表现能力、感受能力、欣赏能力和鉴别能力,包括音乐感(或称“音乐综合能力”、一定的演唱、欣赏能力等)的培养。第四,发展儿童、青少年音乐想象、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应在教学活动中贯穿始终,坚持不懈地引导,启发中小学生对美德的渴望和追求,逐步树立起正确的音乐审美观点。

四、实现音乐教学目标

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教育的观念和思想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直接起着指导作用。教学目标不但要落实课程的教学,更重要的是通过教师、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运用来促进学生全面的发展。

(一)要较好的实现音乐教学目标,必须对音乐课程标准进行深入研究

音乐课课程标准是编写音乐教材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和评定学生业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教师通过研究教学课程标准,对音乐学科有一个总体把握,明确所教音乐课程的目的要求,掌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规划内容的序列安排和教学进度。在实现教学目标过程中,作为教师要把教学内容与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原则和方法联系起来理解,有时同一教学内容可能实现不同的教学目标,因此必须准确掌握教学内容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才能把握教学的重点。按照教学目标还可把所有的教学内容联系起来,整体把握,教学中注重学习内容之间的内涵联系和前后衔接。

(二)要达到音乐教学目标,要不断探索教学模式

音乐教育是在人的情感领域促使人的个性意识在得到充分、自由发展的同时,与社会保持和谐的发展。在教学实践中以提高审美能力为最终目标,加大培养学生对音乐感知、理解、鉴别和表现、创造能力的力度。传统的教学方法是唱歌加乐理,往往使音乐课变得单调、枯燥无味,也无助于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现在不少学校加大了音乐欣赏课程的比重,拓宽教学面,加强提高教学质量的努力。通过这种改变,将以往的教学模式,变成唱歌、乐理、欣赏的模式,使学生通过课堂学习获得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的同时,深刻感受到音乐美,从而增强了审美能力。好的音乐作品,都是创作者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主观能动意识的反映,音乐旋律通过音响运动的形式,与人产生共鸣的同时进行情感信息的交流。音乐美的产生,其实是来自人与客体运动中的协调一致,也可以这样说,音乐美在人调解自身的意识活动与音乐的同步运动之中。这就需要我们转变教学观念,把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机械技能训练转变成学生内在的审美需要。

(三)要完成教学目标,要注重教与学的相互促进作用

教师在教学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特点和学习规律为前提和依据,引导学生按实际与施教者共同确定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鼓励主动型学习,随学习过程自我调控,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多年来,社会传统的教育观念把音乐课程认为是一种技艺课,从教学形式上它在中小学阶段主要是传授音乐知识、技能技巧。音乐教学过程中,学校施教者往往以“教音乐”为宗旨,教学目标往往停留在低层次上,即帮助学生能够学会教材规定的内容上,实践上着力于唱歌、识谱。但因为音乐艺术是必须掌握相当的知识、技能技巧为基础才能表现的,最重要的是要使人有表达音乐的情感和欲望,特别是中小学生有兴趣、有爱好、愿意学、乐意学,有感才有悟,感性情绪的基础上产生理性思维。否则,所学到的音乐技能就只能成为机械的操作,呆板的重复。音乐教学中要强调学生音乐学习的主体性,按照教学论提出的S—O—R法则,即刺激———个体因素———反应,音乐教学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鲁•阿恩海姆认为,艺术的基础是感知,艺术教育是提高人的感知能力的最有力的手段,而这种感知能力是任何一个研究领域中的创造性思维不可或缺的,同时艺术活动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活动,即知觉思维,而创造性思维在任何一个认知领域又都是一种知觉思维,艺术教育可以有效的提高个体的感知能力和知觉思维能力。[2](P35)

(四)要理解音乐教学目标,就要对中小学音乐教学任务进行分析

我们一般认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目标确定后,在教学实践中,需要实现的教学任务可以理解为三个:第一,传授和学习系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二,在这个基础上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第三,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通过确定教学任务后,对于达到教学目标而选择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可以通过学期的、单元的、课时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来确定。教学目标的一般性任务具体化,也就是在每一节课内不可能都实现上述三个教学任务,但可以发展实现某一个教学任务。也可以认为教学目标是一个有着多种具体内容的目标群,不仅有着音乐基础知识,也有认知技能、动作技能方面的,还有情感方面、态度、鉴赏能力方面的目标。每一个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与该目标相符的教学方法。同时,实现音乐教学目标的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学生的特征:一是学生的心理特征;二是知识基础特征;三是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及其构成方式。总之,学生的年龄不同,学习的心理过程也就不同,对中学生、小学生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就会有所不同,面对基础好的学生与基础差的学生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应不相同。

(五)要取得教学目标的预期效果,就要做好课堂教学设计

在所确定的音乐教学目标中,课时教学是最基础的,也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是所有教学目标的起点,也是所有教学计划实施的主要途径。课时计划是单元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只有认真执行精心设计的课时教学,才能使音乐教学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保证教学任务完成,教学目标实现。编写课时计划是创造性的工作,要讲究实效,不能一律化、程式化,根据教学内容的变化,学生的实际,不同的教学对象,不同的教学要求来设计和安排切实可行的课时教学。教学要讲究艺术性,音乐教育更要讲究艺术性,在音乐课时教学中,要使教学内容、方法、技能、技巧达到艺术化的运用,实现教学目标,就要对音乐课堂教学结构进行精心设计,使学生处于愉快的、积极的学习状态,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科学的设计,使教与学互动,教学相长,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其沉浸音乐艺术的享受和创造之中。反之,则会从一定程度上抑制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动力,使他们对音乐学习处于一种被动或消极的状态。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C].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2]郭声健.艺术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作者:李颖玲 单位:昆明学院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