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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内船舶行业从事工程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的大型工程公司,起步于船厂设计。随着国家城市建设的发展,九院公司积极拓展民用建筑领域,所设计的许多建筑作品获得了行业认可。
笔者认为,九院公司设计的某些独具特色的原创性建筑作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以“上尚缘”花园洋房为例,它吸收了中国传统民居和西方建筑的特点,将石库门洋房和新式里弄融会贯通,自成一体,成为上海城市的独特景观。
虽然,因受地理环境制约,“上尚缘”的整体建筑不可能在其他地方重现,但就单体和局部细节来说,其中不乏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可能性,试举其中三例:其一,花园洋房室内空间为垂直布局,并层层退台形成露台,既创造了户型的多样性,又获得了丰富的立面效果。这种层层退台的露台设计理念,可以成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其二,花园洋房弄堂式的室外楼梯作为公共交通,前后贯通,便利通畅。这种弄堂式的室外楼梯建筑构件,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三,花园洋房的立面设计结合平面功能,通过瓦片、面砖、涂料,以及老虎窗、阳台等单体建筑构件,体现海派花园洋房的特征。这种由老虎窗、阳台等建筑构件,通过图案、色彩的搭配所形成的建筑单元,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建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新加坡已有实例。2008年,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曾授予申请人在住宅楼中设置“空中花园”设计理念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其设计要点为通过在住宅楼的不同楼层上设置花园,将地面上的植物复制到空中。由此看来,建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对于实施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技术垄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将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一起列入其保护范围,同时该条第七款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建筑物、设计图、建筑模型均可成为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般情况下,建筑作品的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建筑作品涉及者太多,设计方、施工方、建设方都可介入。为此,各方可在对应合同中明确著作权归属,对设计单位来说,可在合同中约定“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设计方享有”;对建设方而言,可约定“设计成果在建设方支付清设计费后归建设方享有”。
以九院公司为例,关于著作权的约定,公司在对外签订设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时,对具重大意义的项目,约定“委托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归九院公司所有”。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建筑业领域,建筑作品著作财产权主要涉及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和展览权。其中,复制是最能实现建筑设计作品价值的使用方式,包括四种方式:平面到平面的复制,指设计图纸的印刷、复印、扫描等;平面到立体的复制,指按照设计图纸建造建筑物;立体到平面的复制,指对建筑进行摄影或录像;立体到立体的复制,指根据建筑物外观,建造与他人建筑物外观相同的建筑物(通常不太可行)。
对于建筑设计作品而言,其最主要的复制方式是从设计图纸到立体建筑物的实现过程,即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例如,九院公司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授意施工人员按图纸建造各类建筑物,就属此种情形。为保护著作权,九院公司知识产权制度规定,在对外提交图纸或技术图纸归档时,应在相关文件上作出著作权声明,明确著作权归属。
3建筑设计的商业秘密和商标权保护
在建筑行业,除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外,商业秘密和商标权保护也不失为一大特色,但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现分述如下。由于建筑设计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单专业工程设计,它必须与结构等其他专业协调一致,才能满足建筑物整体功能的发挥。在九院公司,对结构设计较多采用申请专利的手段加以保护,但申请专利就意味着公开,并可能导致被侵权。因此,对一些可以不公开、又不适宜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例如结构计算书、结构计算程序等,公司采用商业秘密手段来保护。九院公司为此专门制订了《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规定了商业秘密的确定范围、确定原则,商业秘密载体标识、加密等保护措施。
商标注册,是建筑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开发的新领域。我国在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是我国首次将立体商标列入商标注册行列。
建筑物注册为立体商标,更能博得眼球,例如麦当劳快餐的立体商标,以其强烈的视觉冲击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北京德高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DEGONEY”及图立体商标已成为我国第一个申请注册的立体商标。从理论上讲,只要一个建筑物的外形能够标识相关服务并具显著性,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虽然,建筑作品的立体商标注册在九院公司以至国内范围还没有先例,但国内外立体商标注册的实例对建筑作品而言,已不失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可借鉴方式。九院公司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处于理论层面,但对建筑作品立体商标注册的可行性已有一定的认识,正等待跨出更关键的一步。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业秘密和商标权。设计单位可视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原创性建筑作品的知识产权。
作者:水健王葶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