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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板屋民居与地域建筑文化的保护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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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板屋民居与地域建筑文化的保护

一、羌族地域建筑文化的多样性

根据笔者对川西羌族民居长期考察研究的成果,综合考虑结构形式和建筑材料的因素,大致可以将羌族民居划分为石砌碉楼、板屋、土屋和杆栏式四大类别。其中石砌碉楼分布最广,主要分布于茂县和汶川境内岷江河谷两侧,理县杂谷脑河流域,以及涪江上游的北川境内。从结构上来说,石砌碉楼又可以分为墙体承重和木框架结构两种。岷江西岸各地的石砌碉楼一般为墙体承重结构,承托屋面和楼板的梁枋直接插入石砌墙体之上;岷江东岸永和沟等地的石砌碉楼虽然外墙为片石砌筑,但其楼板和屋面却由墙体内的木柱承载,实为木框架结构类型。石砌碉楼一般为平顶形式,但茂县三龙乡、雅都乡等地的碉楼顶部往往设有简易的木板坡顶,这可能与这些地区降水较多的气候条件有关。

板屋民居类型主要分布在茂县北部和松潘南部。板屋民居主要特征是建筑屋面和墙体为木板构筑,但底层墙体一般为石质或土质,因此板屋又可以分为板屋土墙、板屋石墙等区别。土屋民居类型分布地域并不广泛,主要集中在茂县境内岷江东岸的萝卜寨及周边地区,一般为两层左右的平顶建筑,外墙为夯土材质,但并不承重,承重结构为墙内木制的梁柱框架体系,这点与同处东安的永和沟等地的木框架承重结构的石砌碉楼颇为相似。

杆栏式民居主要分布在北川县境内,其在羌族民居中出现较晚,最早的相关记载出现在清中叶,因此被有些学者视为受汉族地区吊脚楼建筑影响下的产物。杆栏式民居一般都结合坡地修建,临空的一部分做成吊脚楼的形式。但笔者在松潘小姓沟地区也看到个别羌族民居为平地上修建的、底部架空高度很低的杆栏式建筑,其来源和文化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虽然不同地区的羌族民居在结构形式和建筑材料上有诸多区别,但在空间结构上却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普遍为“货藏于上,人居其中,畜圂于下”的空间格局,而且在二层居住空间的布局上又是以主室为中心环绕寝室的空间模式。这种空间格局的一致性的特点不仅体现在羌族民居上,亦体现在周边嘉绒藏族、白马藏族等民族建筑之中,反映出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区各民族共同的生活方式,以及彼此间长期的文化交流与影响。

二、羌族板屋民居的历史与现状

板屋民居是以木板制的屋顶和墙壁为其主要特征。任乃强在《西康图经》中描述川康地区的板屋民居时曾提到:“其梁柱结构甚陋,一切仿内地茅舍,惟不盖茅而盖瓦板。瓦板者,切杉木为长五尺许之短段,去皮,以大刀劈之,顺其纹理,成为薄板。板上自有凹凸骈列所成之细渠。以之覆屋,水随渠走可以不漏。”

从结构形式上来说,板屋为类似穿斗结构的木框架楼房,一般为三层。底部一、二层往往为夯土或石制外墙,上部则为木板墙体。一般自二层以上有挑台和外廊的设置,用于交通和纳凉,外廊一般设在横墙面,但亦有设于山墙面的做法,有些的板屋民居的顶层还可以看到有木板外墙的小间向外出挑的做法。空间上,板屋民居一层为牲畜圈舍。二层则为居住空间,主室(火塘)居于空间中心,卧室等生活空间环绕主室布局。顶层为堆放粮食和杂物的空间。顶层因为墙体为木板材质,夏季较为凉爽,而且通风也较好,因此在夏季也往往被辟为居室。板屋民居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诗经•国风•秦风•小戎》中,“在其板屋,乱我心曲”,描述的就是当时西戎所居之板屋。从历史典籍记载来看,板屋应当起源于陇西和陇南的氐人聚居地区,是其传统的建筑形式,《汉书•地理志》记载“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提及氐人聚居的天水郡时记载“乡居悉以板盖屋,《诗》所谓西戎板屋也”。《南齐书•列传第四十•氐》中记载仇池一带的氐人“无贵贱皆为板屋土墙”。

虽然板屋被视为氐人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形式,但其建筑文化的影响力也并不局限于陇南氐人地区范围,随着民族迁移和文化传播,板屋民居类型也逐渐通过川西民族走廊传入岷江上游地区,并成为当地重要的建筑类型之一。板屋民居目前主要分布于茂县北部和松潘南部的羌族地区,以及陇南、平武的白马藏族地区。在历史上氐人与羌人就有着密切关系,而且地理分布上也比邻而居,《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因此,板屋民族类型的分布也是川西各民族间文化交流与传播的例证。

然而,由于民族文化和地理环境上的差异,羌族地区的板屋民居在风格和形式上与白马藏族地区亦有一定区别。例如平武地区的白马藏族民居更符合史籍上对“板屋土墙”的表述,其房屋一般为二到三层的木框架的楼阁式建筑,底层围以土墙,而上部墙体则为木板墙体,屋面为木板坡屋顶的形式。而羌族地区的板屋民居,则兼具了一定羌族传统的碉楼民居的建筑技术,主要为“板屋石墙”,或者板屋与石墙、土墙相结合的类型。松潘南部的小姓沟等地区的羌族板屋民居就属于板屋与石墙和土墙结合的类型,其结构为坡屋顶的木框架的楼阁式建筑,但在墙体材料构成上则更为复杂,底层为片石砌筑墙体,而中层则采用夯土墙体,顶层才使用木板墙体,并且配以木制的挑台或外廊的设置。而地理位置更为偏南的茂县北部松坪沟地区的羌族板屋民居,则属于“板屋石墙”的类型,其下层为石砌墙体,而上层则为木板墙体。这种石墙比例由北向南逐渐增加的情形,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羌族建筑文化中,北部的板屋类型与南部的碉房类型相互接触,彼此影响的特征。

三、松坪沟板屋民居

地处茂县北部的松坪沟地区正好位于羌族建筑文化中北部板屋类型和南部碉房类型的交界地带,两种建筑传统的影响在松坪沟地区的羌族民居上都有所体现。与松潘小姓沟地区相比,松坪沟地区的板屋民居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筑底部完全不使用夯土墙体,仅用石砌构建筑下部的外墙。另外,松坪沟板屋民居各层的石砌墙体与木板墙体之间是逐步过渡的,自二层开始,石砌墙体的围合面开始逐渐减少,往往会有一面或者多面墙体为木板构造,但是石砌墙体却至少会有一部分一直延伸到顶层的檐口之下,一般为一个或两个完整的山墙面,以及部分的横墙面。从石砌工艺来看,松坪沟板屋民居的石砌墙体和南面羌族碉房民居较为类似,都采用尺寸较小的片石层层砌筑,而与周边藏族地区的石砌工艺和用材都有较为明确的区别,显示出羌族建筑之间的共同性。

和小姓沟地区相比,松坪沟地区的板屋民居在其他方面也有诸多区别。例如在木制挑台和外廊的设置上,小姓沟地区板屋民居一般仅在顶层设置木制挑台或者外廊,而且一般较为封闭;松坪沟地区的自二层以上就有挑台和外廊的设置,一般都为开敞形式。松坪沟板屋民居在入口的设置上也较为灵活,入口设置在底层山墙或横墙的情况都有存在,并且通过室外楼梯可以直达二层及更高楼层;而小姓沟的板屋民居的入口普遍都位于建筑的横墙面上,一般室外楼梯也只能通往二层。在色彩装饰上,松坪沟地区的板屋民居木制构件普遍都有朱红色的油漆饰面,除此以外并无太多其他彩饰;而小姓沟地区的木制构件大部分都为原木本色,只在檐口、檐柱、额枋等处有油漆彩绘饰面,一般为朱红底色配以各色几何纹样的图案装饰。此外,在垂花柱、勾栏等装饰构件上,小姓沟地区的造型和彩饰往往也更为复杂,外廊檐柱间往往还有色彩丰富的镂空雀替等装饰构件,表现出比较明显的汉地和藏地文化的共同影响。总之,和其他地区相比,松坪沟地区羌族板屋民居有着浓郁的地域特色,是羌族建筑在地域文化多样性的典型代表,也是羌族建筑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羌族地域建筑文化多样性的消亡危机与保护

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保护是一个普遍性和世界性的问题,也是现代化发展所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当今羌族传统建筑文化也受到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和波及,在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作用下,很多传统地域文化特征正在逐渐消失。新的生活方式以及新技术与新材料的引入,必将对建筑形式产生巨大影响。当今越来越多的羌族民居采用了粘土砖瓦、钢筋混凝土、塑钢门窗等现代建筑材料,在空间布局和室内装修上也与传统建筑有了诸多不同。目前整个社会对于保护羌族建筑地域文化遗产已经具有了高度共识,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存和继承羌族地域建筑文化的遗产,然而,由于对羌族建筑传统多样性认识的局限,目前很多保护措施非但没有能有利于羌族建筑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反倒加速了其消亡的过程。这主要表现为碉楼类型羌族建筑式样的迅速扩散与普及。作为最早为世人熟知,同时也是颇具特色的一种建筑式样,碉楼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公众视为羌族建筑的代表形象。在现代媒体的强大传播能力助推之下,甚至很多羌族群众也在主观上也接受了碉楼作为本民族建筑文化的代表,而其他类型的羌族建筑反倒不为人知。因此,很多继承和发扬羌族建筑传统的措施都是基于碉楼建筑类型之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大大助长了碉楼类型建筑在羌族地区的传播,其他类型的羌族建筑却因此而更为边缘化,甚至被取代和消亡。

处于板屋和碉楼建筑类型交界地带的松坪沟地区,碉楼建筑类型的扩展趋势可以说相当明显。近年来政府在松坪沟地区修建的一些公共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如游客中心等,都是明显的碉楼建筑风格,并未体现松坪沟传统的板屋建筑特征。在这种主导文化的影响之下,即使如岩窝寨这种地处沟谷末端的村寨,其新建民居也普遍采用碉楼类型的技术和风格,而传统板屋民居只能从现存的旧宅上得以窥见。即使在更北的松潘地区,碉楼民居的影响力也在逐渐扩大,例如,小姓沟河谷内的新建民居很多也为碉楼风格,较为纯正的板屋民居现在基本上都只存在于高半山的村寨之中,而且新建的板屋民居也逐渐放弃夯土墙体的做法,改为构造上更为简单的“板屋石墙”的式样。

松坪沟板屋民居类型的濒危现状说明进行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护的首要前提是对其进行深入而充分的研究,羌族建筑地域多样性的消亡在当今已经成为一个紧迫而严峻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扭转现有的一些片面观念,板屋民居类型最终很有可能会从羌族建筑中彻底消失。建筑文化作为整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重要的物化表征之一。加强对羌族地域建筑文化的多样性保护有利于羌族传统文化的整体继承与发扬,因此研究和保护羌族板屋民居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马志韬李映涛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讲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