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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是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传达贯彻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市近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传达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
4月14日,在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省直各单位领导、省财政厅相关处室领导及各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分管局领导和采购科、采购中心负责人共计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刘鸿芳处长主持,省财政厅副厅长刘野樵同志在会上作了《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努力实现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讲话。省厅刘副厅长从十个方面回顾总结了《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周年以来我省所取得的成绩:一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日趋科学合理;三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强化;四是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平台初步建成;五是供应商投诉事宜得到及时处理;六是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七是政府采购评审日渐专业化;八是政府采购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九是理论研究取得新实效;十是治理商业贿赂有序开展。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三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公开招标比重。四是加强财政内部协调,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国库支付制度。五是积极推进环保、节能产品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六是加强宣传和培训,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七是加强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八是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购监督处罚机制。九是应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专家资源库。十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政府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会上,省公安厅、曲靖市、普洱市、红河州、文山州作了交流发言。这次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省财政厅领导非常重视,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周年以来召开的一次规模大、规格高、内容多的会议。
二、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帮助指导下,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了得明显成效。
(一)法规培训宣传有新亮点
一是抓培训工作。于去年7月中旬,应邀在全市地税系统工作会议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19、20号令及采购申报审批程序进行专题讲座。同时,加强医疗器械部门集中采购培训,在卫生部门工作会议上,举办了政府采购相关知识的培训讲座。二是抓宣传报道。先后在《云南财政信息》、《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信息报》、《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曲靖政府公众网等媒体报道“曲靖市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公开聘用社会监督员和有一定影响力的采购项目。”对公开招标和重大采购项目,邀请新闻媒体和公众介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坚持把单一的行政监督引入社会监督,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三是抓宣传效果。针对一些有影响力的采购项目,把现场设在部门单位组织开标,让他们观摩、了解、认识采购程序和采购过程,从而达到了宣传政府采购法的目的,提高了各部门、单位知法、执法、守法意识。四是抓政务公开。推行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加大采购信息公告,公布热线电话,对来信、来访和咨询采购事宜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做耐心细致的解答。五是抓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采购科、采购中心人员工作岗位和职责,落实问责制和办结制。始终把服务质量和办理时限放在首位,热情接待,耐心答复,改进机关作风,树立财政窗口形象。六是抓信息质量。在加强信息资料统计报送的同时,着重抓好信息报送质量和采购亮点。,各县报送信息30多条,市级收集整理报送信息100多条,对我市在采购活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办法和措施,整理后在全市宣传和推广,达到了资源共享,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作用。市级有两位同志受到表彰,做得好的县(市)也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二)采购范围规模有新拓展
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扩范围、上规模、建制度、抓规范”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级次由一级预算单位逐步扩展到二级、三级直至基层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基本涵盖了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并且工程和服务的比重逐年增加。逐步将新农村建设、城市公共设施、救灾物资、中小学危房改造、公务车修理保险以及体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市级将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检测系统、广域网分析预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医疗器械设备、中央政法专款、农村土地证印刷10万多册、全国高考屏蔽系统工程100万元等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麒麟区把城区电子监控、防汛抗旱监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设备、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会泽县将市政道路、乡镇工程物资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陆良县把救灾物资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富源县把新农村建设工程物资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罗平县将大型农机具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马龙县把校园绿化、修缮、药品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师宗县抓了“采购信息、程序、过程、结果”四个公开。其余各县区都不同程度抓了一些新的采购亮点,采购范围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随着采购范围的逐步扩展,采购规模也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全市完成采购预算金额45,921.37万元,与实际采购金额41,103.18万元相比,节约资金4,818.19万元,综合节约率10.49%。与去年同期36,649.76万元相比,增加4,453.42万元,增幅12.15%。其中:市本级实际采购13,744.26万元,占全市的33.44%;各县实际采购27,358.92万元,占全市的66.56%。
从各县采购情况看:会泽县采购4,877万元,同比增长25%;宣威市采购5,066万元,同比增长14%;富源县采购5,077万元,同比增长17%;沾益县采购1,715万元,同比增长30%;曲靖市开发区采购237万元,同比下降24%;麒麟区采购2,804万元,同比增长19%;马龙县采购1,839万元,同比增长34%;陆良县采购2,681万元,同比增长26%;师宗县采购1,319万元,同比增长47%;罗平县采购1,744万元,同比下降16%。
全市采购规模突破四亿元大关,在曲靖市政府采购历史上实现了新的跨越。采购规模位居全省第三位,位居全省各地州第一位,与年成立时采购的4,189万元相比,翻了近十倍。《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金额16.5亿,节约资金1.61亿,综合节约率8.89%,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各项制度建设有新突破
近年来,我市在供应商投诉、专家评审、资金运作、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委托采购、软件产品采购、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等环节上都先后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出台了《政府采购人员工作职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申报程序》、《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软件产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器械和设备部门集中采购实施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及服务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形成了一整套相应完整的制度体系,从采购项目申报、审批、立项、招标整个过程都置于监督之下。各县也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总体上步入了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将中央、省、市出台实施的相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编印了《曲靖市政府采购法规文件汇编》,分发到县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领导,便于查找,利于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制度建设。
(四)采购监督管理有新力度
近年来,结合各地实际,在发挥职能监督管理方面有新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项目委托、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信息、采购评审、供应商年检、专家管理、中标确定、监督采购合同签订履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管力度。二是不断注重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操作,进一步优化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针对不同项目,研究新的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解决采购活动中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三是不断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认真执行部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事前审批制度,探索新的采购方式,确保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统计范围。四是不断抓好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工作。市县采购部门多次开展了以采购单位、定点供应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采购项目、专项资金、大额资金、采购目录执行、定点协议供货等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公务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日常检查,督促各定点供应商认真履行合同。近年来,市级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并针对卫生系统、采购量较大的单位和维修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查处违规采购金额3,900多万元,对违规采购单位和定点维修企业违规操作进行了纠正。五是不断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严把供应商准入关,市级对省内外100多家供应商进行年检注册,登记建库,提高了供应商参与的积极性。由市监察、财政联合发文公开征集、审查、确定评审专家,目前市级专家库已达91人。六是不断强化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协议供货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对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维护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
(五)政府采购方式有新变化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尝试了“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即市级与县、相邻县与县间联合采购,实现了资源共享、缩短时限、提高效益、现场练兵的目的;对项目单一、金额大的采购项目,把招标现场设在用户单位,既宣传了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又使用户单位加深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管理机构与执行操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日趋合理,初步建立了财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体制。二是建立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法律要求,研究拟定了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经过几年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逐步趋于合理。三是部门集中采购初见成效。一些按系统垂直管理或下属单位多的如卫生主管部门,对系统专用项目和特殊产品,实行了部门集中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富源、会泽、马龙县将政府采购延伸至乡(镇)一级,即在每个乡(镇)财政所确定一位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消除了政府采购的“盲区”。市级委托部、省级批准的甲级、乙级政府采购机构,实施采购3108万元。市级公开招标确定了19家汽车销售商为协议供货公司,3家4s店品牌专修企业及12家综合类维修企业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实现了木制办公家具、档案柜、密集架、小额零星财务软件、oa系统、杀毒软件协议供货;3家定点保险公司,为市级1,000多辆公务车实施保险。,市级编内公车(不含编外车)参保466辆,在增加交通强制保险1,000多元的情况下,车均保费4,760元,比车均5,000元的预算,每辆节约资金240元。仍然达到保险险种不变,赠送险种增加,服务质量有所提升,理赔时限加快,同时节约了财政资金。
(六)专项治理工作有新成效
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机构,充实人员,给予了经费保障,同时明确了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做到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购管理科(股)都抽调了工作人员参与工作,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抽调了一名人员长期参与并承担了市治贿办的文字材料、文件拟订、汇报总结、调查研究、会议组织安排和其他日常工作。
几年来,市县财政部门在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主要抓“四项治理”:一是抓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二是抓治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三是抓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采购部门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四是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注重“四个结合”:一是注重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财政改革相结合;二是注重治理政府采购商业贿赂与落实责任相结合;三是注重治理政府采购商业贿赂与财政监督相结合;四是注重治理政府采购商业贿赂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按照《曲靖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重点突出,强化措施,确保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四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门按照治理政府采购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阶段性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查处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敏感岗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起预防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七)采购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以来,市县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先后成立了采购管理科(股)和采购中心。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以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关注和重视,配备专人,充实力量,实现了“采管分离”管理模式。随着管理体制的完善和组织机构建立,政府采购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尤其是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从事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知识结构逐步改善,业务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30多名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和50多名政府集中采购人员,这只采购队伍已经成为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采购队伍建设方面,注重业务培训、廉政教育、政策引导,通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渠道的学习培训活动,全市上下已基本练就出一支能干可靠、高效履职、依法奉公的干部队伍。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主要表现在:(1)采购预算编制难,随意性大。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要求各级年初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这一规定并没有得以真正落实,大多数部门的采购事项都属于临时行为。(2)采购法规执行难,可操作性差。公开招标时间太长影响效率,采购法与招投标法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有些条款不够细化等。(3)范围规模扩展难,增长速度慢。尽管政府采购总量逐年有所增加,但增速较慢,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也存在管理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4)采购环境净化难,干扰因素多。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仍然会发生来自不同方面的说情、打招呼现象。(5)部门观念转变难,工作阻力大。有的部门以各种理由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甚至还有“先斩后奏”的行为。(6)机制运行操作难,原因比较多。各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已经分离,但在执行过程中,人员不到位,职责不落实,超权越权的情况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有必要在实践中探索研究,加以解决。
三、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曲靖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重点抓好“扩大规模、健全制度、理顺机制、加强监管、促进规范、发挥功能”这六项工作,在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上取得新进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求各级采购部门务实创新,注重实效,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要把握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一)抓认识促统一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形成,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已成必然之势。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当务之急,形势所需。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做好各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采取措施,不断开拓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新局面。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认识,协调各方关系,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迅速发展。
(二)抓规模促效应
政府采购规模是政府采购法实施力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直接反映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力度和成效。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与范化管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步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上规模、扩范围、促规范。一是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编制包括预算内外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预算。二是要扩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把改善民生、服务三农等大宗的政府性采购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四是要继续推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政策,并做好相应工作,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成效。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财库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120号(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345号《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座谈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六是要研究制定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对涉密项目,采购前必须经安全保密部门批准。七是要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建立购买国外进口产品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八是要继续加强与县级的沟通协调,逐步加大联合招标采购力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采购规模效应。九是要利用财政职能优势,严格把好国库或专户拨款关口,凡属于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范围,从严规范采购行为,依法实施项目采购,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达到采购质量与效益并重。,全市采购规模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0%,要求各县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抓监管促规范
一要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项目委托、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信息、采购评审、供应商年检、专家管理、中标确定、合同履行、供应商投诉处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管力度。二是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优化协议供货等采购方式的实施方案,发挥采购规模效益,促进规范管理。三要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认真执行部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事前审批制度。四要认真抓好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验收、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的要求,提前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部署和开展。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对政策执行、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采购目录执行、公务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协议供货等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维护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五要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专家队伍的管理,坚决查处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堵塞采购漏洞,规范采购行为。
(四)抓机制促效率
一是要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直接实施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事项的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擅自采购等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律严肃性。要明确财政内部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确保在其主管财政业务范围内履行好政府采购日常监管职责。二是要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充实人员,保证经费,创造一个保障有力的政府采购工作环境。三是要健全完善宣传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搭建舆论监督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要健全完善网络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技术,探索创新监督手段,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要健全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要继续做好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找制度漏洞,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构建防范体系。
(五)抓改革促发展
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制度改革和创新。政府采购事业要发展,就必须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一是要创新工作理念。在日常工作中,不能过于注重经济效益,而要兼顾政治、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政府采购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节约资金、规范市场、促进廉政,更是为了体现综合效益、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球化进程的需要。二是要创新采购方式。在现有采购方式的基础上,我们要积极探索便于操作、部门满意、简捷高效,又能体现程序合法的采购途径,为政府采购市场搭建一个运作规范、和谐公正的交易平台,尤其是要在采购网络化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联合招标、流动招标、委托招标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方法。四是要创新监管手段。在加强与纪检、审计、司法等部门配合监督的同时,要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增聘社会监督员。五是创新采购途径。建立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政府采购规则和市场统一性的要求,借鉴一些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电子技术平台,建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网上招标、网络交易和网络监督。
(六)抓教育促廉政
近年来,在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了很多腐败案件,利用物资招标,工程招标,进行权钱交易,违反了党纪国法。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异,思想防线发生了崩溃。促进廉政建设是政府采购立法的宗旨之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及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仪精神,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要深化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完善教育机制,从思想上治本,注重加强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要牢固树立政府采购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要加强思想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是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合力。四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制度化。五是坚持正面宣传、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六是加强政府采购文化和廉政文化的建设和融合。
(七)抓队伍促素质
政府采购政策性很强,涉及的学科很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有能力开展实践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制度建设的步伐较快,新的规定办法相继出台,对每个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来说,都是一次新的学习、认识和挑战。为此,要加强学习,加大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让各级采购部门,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从事、涉及采购工作的基层人员,全面准确地掌握政府采购的政策和规定,保证各项制度顺利实施。一是要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培养一批熟练掌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加驾驭政府采购工作的能力。二是要切实改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结构,要有计划地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逐步改变目前采购队伍中人才短缺的状况,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人力保障。三是要加强后续教育,造就和培养一批既懂经济知识,又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适应政府采购工作新形势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才。
同志们,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起点,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在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市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